保险分级: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2021-01-05
方正富邦保险主题指数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方正富邦中证 保险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等的有关规定,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 并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终 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2020年12月29日发布 《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方正富邦中 证保险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基金管理人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场内简称:保险A,基金代码:150329)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场内简称:保险B,基金代码:150330)办理向场内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场内简称:保险分级,基金代码:167301)折算的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1、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基金 折算前份额数 折算后基金 折算后份额数 折算比例 份额名称 量(份) 份额名称 量(份) 方正富邦中 证保险A份 38,197,669.00 0.994168199 37,974,907.00 场内方正富 额 邦中证保险 方正富邦中 份额 证保险B份 38,197,670.00 1.005831800 38,420,431.00 额 2、折算完成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数量如下: 折算前基金份 折算前份额数量 折算后基金份 折算后份额数量 额名称 (份) 额名称 (份) 场内方正富邦 场内方正富邦 93,811,049.00 17,415,711.00 中证保险份额 中证保险份额 (注1) 场外方正富邦 场外方正富邦 1,253,477,371.23 1,253,477,371.23 中证保险份额 中证保险份额 注1:该“折算后份额”为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场内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与折算前场内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合计数。 二、重要提示 1、在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份额数量较少的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的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1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新基金合同生效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将相应变更为“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简称“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保持不变;场内简称由“保险分级”变更为“保险主题”;基金代码不变,仍为167301。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3、《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在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前,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只能通过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退出投资;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赎回或卖出的方式退出投资。 4、基金管理人自2021年1月5日起,恢复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5、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