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分级:关于名称变更的公告
2020-12-29
方正富邦保险主题指数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变更的公告 根据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2020年12月2日发布的《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终止 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 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方正富邦 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因此,新 基金合同生效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名称将相应变更为“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场外简称“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保持不变;场内简称由“保险 分级”变更为“保险主题”;基金代码不变,仍为167301。 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查阅《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将届时对《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