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澳鑫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澳鑫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8
信澳鑫安债券(LOF)
信澳鑫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澳鑫安)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7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信澳鑫安债券(LOF) 基金代码 166105 下属基金简称 信澳鑫安 下属基金代码 166105 基金管理人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05-07 上市交易所及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 市日期 年06月04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上 市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LOF)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11-04 杨彬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6-04-01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4-02-02 宋加旺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6-23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其他 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 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信澳鑫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 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及严格的风险控制,追求长期稳定的回报,力争 为投资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投资范围 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 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股票 市场风险、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综合 主要投资策略 分析,评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配置时机。在 此基础上,主动地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和权益类资产等各类金融 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金 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 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4-03-31 0.53%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2.42% 其他资产 16.10% 权益投资 80.95% 固定收益投资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 14.00% 12.00% 10.00% 8.00% 6.00% 4.00% 2.00% 0.00% -2.00% -4.00% -6.00%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净值增长率 1.00% -3.64% 1.15% -4.56% 11.51% 10.42% 6.88% -3.37% 1.81% 业绩基准收益率 6.13% 1.13% 2.10% 3.35% 8.66% 6.60% 3.93% -0.73% 1.99%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 100万元 0.80% 100万元≤ M < 200万元 0.50%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 M < 500万元 0.30% M ≥ 500万元 1000.00元/笔 N < 7天 1.50% 场外赎 回费 7天≤ N ≤ 30天 0.10% 场外赎 回费 赎回费 N > 30天 0.00% 场外赎 回费 N < 7天 1.50% 场内赎 回费 N ≥ 7天 0.10% 场内赎 回费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 费用。 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6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8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8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是债券型产品,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产品。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必须保持不少于80%的债券资产投资比例,基金无法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基金的净值表现可能会受到影响。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资产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因此,本基金除承担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外,还将面临股票市场下跌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 3、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4、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5、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信达澳亚基金官方网站[www.fscinda.com][客服电话:4008-888-118、0755-83160160] 《信澳鑫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信澳鑫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信澳鑫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