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分级:关于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2015-12-01
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 定,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 2015 年 12 月 4 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日为每年 12 月 5 日(若该日为 非工作日,则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日为 2015 年 12 月 4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日登记在册的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基建工程”,交易代码:165525)和信诚中证基建工程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场内简称:“基建 A”,交易代码:150313)。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定期份额折算后基建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折算 日折算前基建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 1.000 元的部分将折算为基建工程份额 的场内份额分配给基建 A 份额持有人。基建工程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基建工 程份额将按一份基建 A 份额获得新增基建工程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 后,基建工程份额、基建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1)基建工程份额的折算 NAV 后母=NAV 前母-0.5×(NAV 前 A -1.000) 基建工程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基建工程份额数=0.5×NUM 前母×(NAV 前 A -1.000) 后 /NAV 母 其中: NAV 前母:定期份额折算前基建工程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1 NAV 后母:定期份额折算后基建工程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AV 前 A:定期份额折算前基建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UM 前母:定期份额折算前基建工程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持有基建工程份额的场外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基建工 程份额的场外份额的分配;持有基建工程份额的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 方式获得新增基建工程份额的场内份额的分配。 基建工程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基建工程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 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2)基建 A 份额的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后基建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元 定期份额折算后基建 A 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基建 A 份额的份额数 前 前 基建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基建工程份额数=[NUM ×(NAV A A -1.000)]/ NAV 后母 其中: NUM 前 A:定期份额折算前基建 A 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基建 A 份额折算成基建工程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 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3)基建 B 份额的折算 基建 B 份额不进行定期份额折算,其基金份额净值和份额数保持不变。 (4)折算后基建工程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基建工程份额的总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基建工程份额的份额数 +基建工程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基建工程份额数+基建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基建 工程份额数。 (5)举例: 假设 2015 年 12 月 4 日为定期份额折算日,当日折算前基建工程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 0.999 元,基建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5 元,基建 B 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 0.983 元,投资人甲持有基建工程份额的场内份额 10000 份,投资 人乙持有基建 A 份额 5000 份,投资人丙持有基建工程份额的场外份额 10000 份, 2 投资人丁持有基建 B 份额 5000 份,则: 份 额 折 算 日 份 额 折 算 后 基 建 工 程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0.999-0.5 × (1.015-1.000)=0.992 元,基建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元,基建 B 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变 投资人甲新增的基建工程份额数=[0.5×10000×(1.015-1.000)]/0.992 =75 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人乙新增的基建工程份额数=[5000×(1.015-1.000)]/0.992=75 份 (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人丙新增的基建工程份额数=[0.5×10000×(1.0.15-1.000)]/0.992 =75.60 份(场外新增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 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即: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投资人甲共持有基建工程份额的场内份额 10075 份,投资人乙共持有基建 A 份额 5000 份及基建工程份额的场内份额 75 份, 投资人丙共持有基建工程份额的场外份额 10075.60 份,投资人丁仍持有基建 B 份额 5000 份。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日(即 2015 年 12 月 4 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 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 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5 年 12 月 7 日),本基金 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当日, 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5 年 12 月 8 日),基金管 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 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五、重要提示 (一)基建 A 于第一个运作周年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基建工程场内份额 分配给基建 A 的份额持有人,而基建工程为跟踪中证基建工程指数的基础份额, 3 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基建 A 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二)由于基建 A 新增份额折算成的基建工程的场内份额数和基建工程的场 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持有较少基建 A 或基建工程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基建工程份额 的可能性。 (三)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xcfunds.com 进行查 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