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双盈:分红公告
2016-11-22
信诚双盈债券
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 11 月 2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信诚双盈债券(LOF) 基金简称 (场内简称:信诚双盈) 基金主代码 16551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4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 公告依据 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同》和《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 年 11 月 11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1.142 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截止收益分配基 44,169,408.43 (单位:人民币元) 准日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8,833,881.69 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4.00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一次分红,2016 年度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的第一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 多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基金红利 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6 年 11 月 25 日 除息日 2016 年 11 月 25 日(场外) 2016 年 11 月 28 日(场内)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 年 11 月 29 日(场外) 2016 年 11 月 30 日(场内)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为 2016 年 11 月 25 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 1 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收益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 行承担。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上午开市至 10:30 期间暂停交易,并将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 10:30 恢复交易。 (2)权益分派期间, 2016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5 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 务。 (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基金份 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 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人在不同销 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 择收益分配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场内转入、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 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 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4)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 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的基金 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 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6)咨询办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xcfunds.com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22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