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双盈分级债券:三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15-04-03
信诚双盈债券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年期 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4月13日生效,生效之日起3年内,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信诚双盈,基金代码:165517,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盈A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盈A,基金代码:165518)、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盈B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盈B,基金代码:150081)两级份额。其中双盈B于2012年7月12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将于2015年4月13日满足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5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刊登了《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一)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的基金存续形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双盈A和双盈B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在满足基金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基金份额上市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证券登记系统后再上市交易。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起的1个月内,开始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二)基金份额转换前双盈A的处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内双盈A的最后一个开放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双盈A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若不赎回,其持有的双盈A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被默认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根据上述约定,双盈A的最后一个开放日为2015年4月10日。 (三)基金份额转换的规则 1、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即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3年的对应日,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15年4月13日。 2、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双盈A和双盈B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双盈A(或双盈B)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双盈A(或双盈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 双盈A(或双盈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双盈A(或双盈B)的份额数×双盈A(或双盈B)的转换比率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双盈A(或双盈B)的转换比率、双盈A(或双盈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本基金将在份额转换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 基金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参见基金合同约定。 (五)重要提示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故在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后,双盈A将不再享有约定收益。同时,原持有双盈A和双盈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双盈A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双盈B为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后,转换后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份额转换后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 2.为保证本基金份额转换期间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暂停办理双盈A和双盈B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双盈B份额拟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在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开放赎回之前,投资人将无法办理基金的赎回。份额转换基准日托管在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双盈B份额,转换完成后,须将转换得到的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或者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销售机构,方可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 5、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在份额转换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的时间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在满足基金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的上市交易。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6、在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上市交易之前,投资人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cfunds.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66-0066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