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双盈分级债券:三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5-03-27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年期届满
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4 月 13 日生效,生效之日起 3 年内,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信诚
双盈,基金代码:165517,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之双盈 A 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盈 A,基金代码:165518)、信诚双盈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盈 B 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盈 B,基金代码:150081)两级份额。
其中双盈 B 于 2012 年 7 月 12 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将于 2015 年 4 月 13 日满足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上刊登了《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根
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一)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的基金存续形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
额分级,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双盈 A 和双盈
B 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转换后的基金
份额在满足基金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基金份额上市后,登记
在证券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中的
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证券登记系统后再上市交易。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起的 1 个月内,开始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
务。
(二)基金份额转换前双盈 A 的处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内双盈 A 的最后一个开放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双盈 A
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若不赎回,其持有的双盈 A 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被默认
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根据上述约定,双盈 A 的最后一个开放日为 2015 年 4
月 10 日。
(三)基金份额转换的规则
1、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即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 3 年的对应日,
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份额转换基准日为 2015 年 4 月
13 日。
2、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
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双盈 A 和双盈
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双盈 A(或双盈 B)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双盈 A(或双盈 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1.000
双盈 A(或双盈 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双盈 A(或双盈 B)的份额数×双盈 A(或双盈 B)的转换比率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双盈 A(或双盈 B)的转换比率、双盈 A(或双盈 B)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
公告。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本基金将在份额转换之日起不超过 1 个月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
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 基金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参见基金合同约定。
(五)重要提示
1、为保证本基金份额转换期间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暂停办理双盈 A 和双盈 B 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
托管)业务,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双盈 B 份额拟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届时
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3、在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开放赎回之前,投资人将无法办理基金的赎回。份额转换
基准日托管在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双盈 B 份额,转换完成
后,须将转换得到的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
位,或者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销售机构,方可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
4、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在份额转换之日起不超
过 1 个月的时间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在满足基金上市
条件的情况下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的上市交易。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
公告。
5、在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上市交易之前,投资人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交易,存在
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cfunds.com 或拨打客服电话:
400-666-0066 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