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分红公告
2017-09-20
信诚周期轮动混合
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9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信诚周期轮动混合(LOF) (场内简称:信诚周期) 基金主代码 16551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5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 公告依据 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合同》和《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年9月11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2.5700 位:人民币元) 截止收益分配基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205,038,053.12 准日的相关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51,259,513.28 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5.14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7年度第1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 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5%。基金 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以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 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年9月25日 除息日 2017年9月25日(场外) 2017年9月26日(场内)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年9月27日(场外) 2017年9月28日(场内)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为2017年9月25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 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 自行承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2017年9月20日上午开市至10:30期间暂停交易,并将于2017年9 月20日10:30恢复交易。 (2)权益分派期间, 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5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其收益 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 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具体日期以本基金分红公告为准); 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即场 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 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4)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 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的基金 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 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6)咨询办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xcfunds.com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