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新机遇混合(LOF):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3-31
信诚新机遇混合
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 年 03 月 31 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03 月 30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8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5 §5 托管人报告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5 §6 审计报告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18 7.1 资产负债表 ......18 7.2 利润表 ......19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20 7.4 报表附注 ......21 §8 投资组合报告 ......5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7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5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5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6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61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6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61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61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61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6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63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63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6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63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63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6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63 §11 重大事件揭示 ......6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6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6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6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6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6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65 11.8 其他重大事件 ......6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70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70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70 §13 备查文件目录 ......71 13.1 备查文件目录 ......71 13.2 存放地点 ......71 13.3 查阅方式 ......71 §2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信诚新机遇混合(LOF) 场内简称 信诚机遇 LOF 基金主代码 1655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08 月 01 日 基金管理人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4,228,949.83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1 年 09 月 16 日 注: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起,本基金场内简称扩位为“信诚机遇 LOF”。 2.2 基金产品说明 本基金力求前瞻性地把握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涌现的新机遇,精选 投资目标 受益其中的优势行业和个股,在严格控制风险并充分保证流动性的 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率。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将采取战略性资产配置和战术性资产配置 相结合的资产配置策略,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在长期资产配置保 持稳定的前提下,进行大类资产灵活配置,从而适当地调整组合的 市场风险暴露。 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关注的“新机遇”是指中国经济发展过程 中涌现的投资机遇。本基金将从新机遇挖掘、行业的新机遇受益状 况分析、个股精选三个层面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央行票 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 换债券、回购等债券品种。本基金采用久期控制下的债券积极投资 投资策略 策略,满足基金流动性要求的前提下实现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 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权证进行套 利、避险交易,控制基金组合风险,获取超额收益。本基金进行权 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 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 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 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 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 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 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 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6、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 策略,深入研究基础证券投资价值,选择投资价值较高的存托凭证 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8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周浩 王小飞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021-68649788 021-60637103 电子邮箱 hao.zhou@citicprufunds.com.cn wangxiaofei.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 021-60637228 传真 021-50120895 021-60635778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注册地址 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大楼 9 层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 院 1 号楼 大楼 9 层 邮政编码 200120 100033 法定代表人 涂一锴 田国立 注:本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起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iticpru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 通合伙) 马威大楼八层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39,685,705.85 87,085,168.85 153,201,557.37 本期利润 -68,364,201.42 27,784,002.84 167,480,968.7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6236 0.1087 0.5054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8.32% 5.78% 27.1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6.26% 5.38% 36.5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3,289,640.96 174,600,233.20 232,702,876.9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295 0.9375 0.673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7,518,590.79 360,837,463.39 635,198,343.9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29 1.938 1.839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13.12% 324.65% 302.96%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增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2.86% 1.06% 1.48% 1.03% -4.34% 0.03% 过去六个月 -15.59% 0.98% -10.73% 0.88% -4.86% 0.10% 过去一年 -26.26% 1.23% -16.91% 1.02% -9.35% 0.21% 过去三年 6.13% 1.25% -1.24% 1.04% 7.37% 0.21% 过去五年 21.98% 1.20% 3.25% 1.04% 18.73% 0.16% 自基金合同生 213.12% 1.39% 42.68% 1.13% 170.44% 0.26% 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 10 份基金份 现金形式发放总 再投资形式发 年度利润分配合 备注 额分红数 额 放总额 计 2022 年 - - - - 本基金本期 未分红 2021 年 - - - - 本基金本期 未分红 2020 年 4.680 132,365,063.59 19,388,878.09 151,753,941.68 - 合计 4.680 132,365,063.59 19,388,878.09 151,753,941.68 -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 2005 年 9 月 30 日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 2 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股东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 49%、49%、2%。因业务发展需要,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本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起由“信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媒介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运作中基金为 75 只,分别为:信诚四季红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 5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 800 医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 800 金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中信保诚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新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嘉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信诚新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信保诚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景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中信保诚嘉鑫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嘉裕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嘉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安鑫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嘉润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中信保诚龙腾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丰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盛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中信保诚弘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前瞻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吴昊先生,经济学硕 士,CFA。曾任职于上 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 所有限公司,从事研究 工作。2010 年 11 月加 研究部总监、基金经 2015 年 11月 入中信保诚基金管理 吴昊 理 18 日 - 16 有限公司,历任研究 员、研究部副总监。现 任研究部总监,中信保 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机 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信诚新泽回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 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 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信诚新悦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信保诚龙 腾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基金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使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已制订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作为开展公平交易管理的规则指引,制度适用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对应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 在实际的公平交易管理贯彻落实中,公司在公平交易制度的指引下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控制方法。事前管理主要包括:已搭建了合理的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及资产管理业务内的组织架构,健全投资授权制度,设立防火墙,确保各块投资业务、各基金组合投资决策机制的合理合规与相对独立;同时让各业务组合共享必要的研究、投资信息等,确保机会公平。在日常操作上明确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投资的要求与审批流程;借助系统建立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基金风格维度库,规范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市场的操作,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流程文化环境。事中监控主要 包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一般情况下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买卖同一证券时需通过交易系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同时原则上禁止同日反向交易,如因流动性等问题需要反向交易须经过严格审批和留档。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等的投资则需要经过合理询价、逐笔审批与公平分配。事后管理主要包括:定期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反向交易等进行价差分析。同时,合规及内部审计人员会对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做定期检查。相关人员对事后评估报告、合规审计报告进行审阅,签字确认,如有异常情况将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并做信息披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研究分析方面,公司通过统一的研究平台发布研究成果,并构建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风格维度库等,确保所有投资经理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在交易端,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执行集中交易制度,不同投资组合同时同向交易同一证券时需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同时,公司每个季度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反向交易以及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进行统计分析,并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本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对旗下所有产品的交易价格、产品投资杠杆、集中度、反向交易等进行控制,事后根据《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制度》定期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相关情况由投资经理出具情况说明后签字确认。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公司旗下管理的其它产品之间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交易。未发生主动投资杠杆超标情况。对于债券交易价格监控结果,每日、每周对现券、回购交易价格偏离及回购投资情况按照要求进行统计,并对需要上报的情况按时进行上报。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 年,A 股市场呈“W 型”走势,在年初以来下跌后,在 4 月底开始反弹,在 7 月初再度下 跌后,在 10 月底再度反弹,全年整体下跌,沪深 300 指数下跌 21.6%、创业板指下跌 29.4%、科创 50 下跌 31.3%,价值风格相对好于成长风格。分行业来看,受益于能源通胀的煤炭板块上涨 10.1%,是除综合行业以外,唯一实现正收益的申万一级行业,社会服务、交通运输、美容护理、商贸零售跌幅较小,分别下跌 2.2%、3.4%、6.7%和 7.1%;电子、建筑材料、传媒、计算机、电力设备跌幅靠前,分别下跌 36.5%、26.1%、26.1%、25.5%和 25.4%。 本基金在 2022 年一季度,增持了公用事业、有色金属等行业,减持了国防军工、家用电器等行业,对银行、电力设备等行业做了个股调整;在二季度,增持了券商、机械设备等行业,减持了基础化工、食品饮料等行业;在三季度,增持了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行业,减持了公用事业、家用电器等行业,对电力设备、电子等行业做了个股调整;在四季度,增持了机械设备、通信等行业,减持了石油石化、基础化工等行业,对银行、电力设备等行业做了个股调整。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6.2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9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2 年,我国全年 GDP 同比增长 3%。展望 2023 年,预计随着线下消费、商务场景的修复,生 产、生活或将恢复正常;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预计在一系列优化政策推动下,国内经济发展将逐渐回归潜在增长水平,2023 年国内经济增速有望回到5%-5.5%区间。 2022 年,全球流动性整体收紧,美联储累计加息 425bps;国内流动性合理充裕,MLF 累计调降 20bps、5 年期 LPR 累计调降 35bps,年末 M1、M2 增速分别为 3.7%、11.8%。展望 2023 年,我们预 计国内的货币政策仍将精准有力,与积极的财政政策协调配合,做好专项债、财政贴息等工具的配套信贷投放,国内流动性维持合理充裕,2022 年 9 月以来企业中长期贷款持续高增长,反映信用扩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预计 2023 年或将看到美联储紧缩货币政策的退出,通胀压力有望在去库周期得到缓解,是否在 2023 年内看到降息周期的启动,还有待观察。 2022 年,A 股市场经受了国内经济增速放缓、海外流动性收紧的双重压力,避险情绪总体抬升, 但随着国内政策加大优化力度,2022 年 10 月底以来,市场情绪显著修复。展望 2023 年,我们认为 A 股市场可类比困境反转资产,“困境”已经基本探明,“反转”的预期随着国内经济复苏和美联储 加息放缓或将不断强化,市场风险偏好将处于整体抬升的趋势中,预计有利于风险资产定价的提升。 从市场整体定价水平来看,以沪深 300 指数为例,2022 年末市净率分位数处于过去 5 年的后 10% 以内,2011 年以来年初相类似的定价仅有 2014 年和 2019 年,反映的都是悲观的宏观经济和微观盈 利预期,市场进一步向下调整的空间可能相对有限,一旦悲观预期得到扭转,定价修复的弹性从历 史经验来看可能是比较可观的,沪深 300 指数 2014 和 2019 全年分别上涨了 52%和 36%。我们认为, 国内 A 股市场当前定价的赔率相对具有吸引力。 展望 2023 年,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机会:1)对于经济复苏定价仍不充分的资产,例如部分医药生物、交通运输、传媒等,以及预期差最大的泛地产链;2)有较大边际改善的成长资产,例如绿电运营、云计算等;3)全球复苏预期下的困境反转资产,例如 CXO、消费电子等。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和落实行业法规及监管要求,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继续致力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与合规管理体系,持续加强业务风险控制与防范,有效保障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稳健有序运作开展。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对产品合同及各类法律文书进行审核;对基金募集、投资过程进行合规检查与提示,规范公司运作与所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运作过程中的关联交易,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股东和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完成各项法定信息披露工作及文档合规检查;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和外部审计、检查的配合协调工作;开展合规培训、法规咨询、更新法规汇编;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完成各项反洗钱工作,贯彻落实反洗钱监管要求;依法依规完成向监管部门的各项数据报送工作等。 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审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继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一步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 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设置了估值决策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适当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定期进行 评估,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决策委员会包括下列成员: 分管基金运营业务的领导、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权益投资负 责人、固定收益投资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主管。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管理人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发表专业意见。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的具体流程,但若认为存在对相关投资品种估值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决策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使用估值政策确定的估值方法,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 值,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 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投资品种的估值相关数据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过利润分配。该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5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0252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以 下简称“信诚新机遇基金”) 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 (基金净值) 变 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 《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在财务报表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 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 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信诚新机遇基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信诚新机遇混合 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 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信诚新机遇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该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信诚新机遇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 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 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 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 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 告。 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 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财务报表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 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 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信诚新机遇 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 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信诚新机遇基金预计在清算 时资产无法按照公允价值处置。 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信诚新机遇基金的财务报告过 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 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 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 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 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 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 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信诚新机遇 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 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信诚新机遇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 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虞京京 侯雯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八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3 年 03 月 28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9,007,996.37 19,315,015.10 结算备付金 150,150.00 100,278.39 存出保证金 35,240.48 65,685.39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68,870,443.06 337,090,658.34 其中:股票投资 68,870,443.06 318,559,912.14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18,530,746.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清算款 1,361,132.98 18,356.7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4.95 5,000,517.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5 - 282,667.52 资产总计 79,424,997.84 361,873,178.68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1,402,409.37 - 应付赎回款 - 139.37 应付管理人报酬 98,962.89 460,858.84 应付托管费 16,493.79 76,809.8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6 388,541.00 497,907.26 负债合计 1,906,407.05 1,035,715.29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54,228,949.83 186,237,230.19 未分配利润 7.4.7.8 23,289,640.96 174,600,233.20 净资产合计 77,518,590.79 360,837,463.3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79,424,997.84 361,873,178.68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29 元,基金份额总额 54,228,949.83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2 年 01 月 01 2021 年 01 月 01 日 日至2022年12月 至 2021 年 12 月 31 31 日 日 一、营业总收入 -64,959,247.50 38,675,770.26 1.利息收入 59,699.75 688,900.5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59,699.75 103,162.67 债券利息收入 - 583,498.3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2,239.45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6,497,690.11 96,915,069.6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39,221,807.38 89,780,310.4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 220,681.96 792,694.2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2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3 - - 股利收益 7.4.7.14 2,503,435.31 6,342,064.90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5 -28,678,495.57 -59,301,166.0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6 157,238.43 372,966.13 减:二、营业总支出 3,404,953.92 10,891,767.42 1.管理人报酬 2,723,399.12 7,249,455.27 2.托管费 453,899.80 1,208,242.59 3.销售服务费 - -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信用减值损失 7.4.7.17 - - 7.税金及附加 - 0.42 8.其他费用 7.4.7.18 227,655.00 2,434,069.1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8,364,201.42 27,784,002.8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8,364,201.42 27,784,002.8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68,364,201.42 27,784,002.84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 未分配 净资产合计 收益 利润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基金净值) 186,237,230.19 - 174,600,233.20 360,837,463.39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基金净值) 186,237,230.19 - 174,600,233.20 360,837,463.39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列) -132,008,280.36 - -151,310,592.24 -283,318,872.60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68,364,201.42 -68,364,201.42 (二)、本期基金份额 -132,008,280.36 - -82,946,390.82 -214,954,671.18 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685,269.06 - 2,642,104.97 6,327,374.03 2.基金赎回款 -135,693,549.42 - -85,588,495.79 -221,282,045.21 (三)、本期向基金份 - - - - 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基金净值) 54,228,949.83 - 23,289,640.96 77,518,590.79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 未分配 净资产合计 收益 利润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基金净值) 345,333,595.78 - 289,864,748.14 635,198,343.92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基金净值) 345,333,595.78 - 289,864,748.14 635,198,343.92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列) -159,096,365.59 - -115,264,514.94 -274,360,880.53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27,784,002.84 27,784,002.84 (二)、本期基金份额 -159,096,365.59 - -143,048,517.78 -302,144,883.37 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2,999,203.79 - 55,644,650.83 118,643,854.62 2.基金赎回款 -222,095,569.38 - -198,693,168.61 -420,788,737.99 (三)、本期向基金份 - - - - 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基金净值) 186,237,230.19 - 174,600,233.20 360,837,463.3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张翔燕 陈逸辛 刘卓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19 号文)批准,由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和《信诚新机 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8 月 1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 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424,224,101.13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1]第 280 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37,132,030 份基金份额于 2011 年 9 月 16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自 2015 年 8 月 3 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类 别变更为“混合型”,同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表述。 根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发布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名称变更的函》,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信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 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向受益于新机遇的上市公司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0%;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0-4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权证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2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a)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投资等。 本基金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基金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基金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外,本基金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基金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基金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基金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基金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现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a) 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b) 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c) 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d)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基金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 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基金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基金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基金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基金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金融工具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款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为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初始计量金额的差额确认,处置时产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在其持有期间,按票面金额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不包括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为利息支出。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具体日期以本基金分红公告为准)。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2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其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具体日期以本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基金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基金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股票计算公式确定估值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 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了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 2022 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a)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衔接规定,以及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本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个分类类别。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嵌入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基金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22 年 1 月 1 日)未终 止确认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本基金未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将金融工具的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22 年年初留存收益。 (b)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本基金根据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编制财务 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披露,未对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本基金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汇总如下: (i)金融工具的分类影响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清算款、应收利息和应收申购款,对应的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19,315,015.10 元、100,278.39 元、65,685.39 元、18,356.79 元、282,667.52 元和 5,000,517.15 元。 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本基金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清算款和应收申购款,对应的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19,317,294.84 元、 100,323.49 元、65,714.89 元、18,356.79 元和 5,000,917.11 元。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应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37,090,658.34 元。 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本基金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应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37,370,571.56 元。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对应的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139.37 元、 460,858.84 元、76,809.82 元、168,606.75 元和 329,300.51 元。 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本基金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赎回款、应 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和其他负债,对应的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139.37 元、460,858.84 元、76,809.82 元和 497,907.26 元。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在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 中。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本基金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项下列示,无期初留存收益影响。 (ii)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影响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未对本基金 2022 年年初留存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财税[2014]81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 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 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2008]16 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 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 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8]1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投信〔2021〕20 号《关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调股票交易印花税率有关提示的通知》、财政部公告 2019 年第 93 号《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b)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 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 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 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018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 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 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 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c)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 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挂牌公司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 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e)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对 于 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 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上调股票交易印花税公告,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香港市场的股票交易印花税由按成交金额的 0.1%双向收取,上调为按 成交金额的 0.13% 双向收取(取整到元,不足一元按一元计)。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第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投资者进行沪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应 按照联交所市场的有关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f)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 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 2019 年 12 月 5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继 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g) 对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9,007,996.37 19,315,015.10 等于:本金 9,007,233.34 19,315,015.10 加:应计利息 763.03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合计 9,007,996.37 19,315,015.10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73,590,014.02 - 68,870,443.06 -4,719,570.96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 - - - 约 -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73,590,014.02 - 68,870,443.06 -4,719,570.96 上年度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294,558,382.53 - 318,559,912.14 24,001,529.61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 - - - 约 - 交易所市场 18,573,351.20 - 18,530,746.20 -42,605.00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18,573,351.20 - 18,530,746.20 -42,605.00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313,131,733.73 - 337,090,658.34 23,958,924.61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282,667.52 其他应收款 - - 待摊费用 - - 合计 - 282,667.52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0.51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89,241.00 168,606.75 其中:交易所市场 89,241.00 168,606.75 银行间市场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审计费 70,000.00 100,000.00 应付信息披露费 220,000.00 220,000.00 应付账户维护费 9,000.00 9,000.00 其他 300.00 300.00 合计 388,541.00 497,907.26 7.4.7.7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86,237,230.19 186,237,230.19 本期申购 3,685,269.06 3,685,269.06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35,693,549.42 -135,693,549.42 本期末 54,228,949.83 54,228,949.83 注: 1、申购含红利再投(如有)、转换入份额(如有),赎回含转换出份额(如有)。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场内外基金份额如下: 7.4.7.8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 188,403,421.91 -13,803,188.71 174,600,233.20 本期利润 -39,685,705.85 -28,678,495.57 -68,364,201.42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116,652,549.72 33,706,158.90 -82,946,390.82 其中:基金申购款 3,411,684.89 -769,579.92 2,642,104.97 基金赎回款 -120,064,234.61 34,475,738.82 -85,588,495.79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32,065,166.34 -8,775,525.38 23,289,640.96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5,169.15 92,947.22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3,319.86 6,486.41 其他 1,210.74 3,729.04 合计 59,699.75 103,162.67 注:其他包括直销申购款利息收入、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 7.4.7.10.1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01 月01 日至2022年 12 月 31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411,925,877.94 821,921,408.82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450,102,410.58 732,141,098.34 减:交易费用 1,045,274.74 -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39,221,807.38 89,780,310.48 7.4.7.11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 月 31 日 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122,748.38 -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 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97,933.58 792,694.25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220,681.96 792,694.25 7.4.7.11.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年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 12 月 31 日 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 19,073,948.00 74,953,364.35 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18,573,351.20 72,728,736.20 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402,661.60 1,431,933.90 减:交易费用 1.62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97,933.58 792,694.25 7.4.7.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2.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2.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7.4.7.13 衍生工具收益 7.4.7.13.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7.4.7.13.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7.4.7.14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12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2,503,435.31 6,342,064.90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2,503,435.31 6,342,064.90 7.4.7.1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年 12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8,678,495.57 -59,301,166.01 --股票投资 -28,721,100.57 -59,224,999.21 --债券投资 42,605.00 -76,166.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 -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28,678,495.57 -59,301,166.01 7.4.7.16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36,905.78 255,218.53 转换费收入 20,332.65 117,747.60 合计 157,238.43 372,966.13 注:1、本基金的场内外赎回费率不高于 1.5%,随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不低于其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的转换费由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其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不低于其总额的 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7.4.7.17 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信用减值损失(上年度可比期间:不适用)。 7.4.7.18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01月 01 日至 2022年 12 月 31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70,000.00 10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费用 455.00 4,483.25 账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基金上市费 - 60,000.00 交易费用 - 2,112,085.89 其他 1,200.00 1,500.00 合计 227,655.00 2,434,069.14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控制的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723,399.12 7,249,455.2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16,094.61 81,958.83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53,899.80 1,208,242.59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支付给各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名称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建设银行 9,007,996.37 55,169.15 19,315,015.10 92,947.22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8.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 7.4.12 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证券 成功 流通受 认购 期末估 数量 期末 期末估值 代码 名称 认购日 受限期 限类型 价格 值单价 (单位: 成本总额 总额 备注 股) 天力 2022 年 锁定期 301152锂能 08 月 19 6 个月 股票 57.00 46.64 101 5,757.00 4,710.64- 日 工大 2022 年 锁定期 301197科雅 07 月 29 6 个月 股票 25.50 20.08 194 4,947.00 3,895.52- 日 荣信 2022 年 锁定期 301231文化 08 月 31 6 个月 股票 25.49 20.38 126 3,211.74 2,567.88- 日 汉仪 2022 年 锁定期 301270股份 08 月 19 6 个月 股票 25.68 28.37 135 3,466.80 3,829.95- 日 聚胶 2022 年 锁定期 301283股份 08 月 26 6 个月 股票 52.69 51.41 60 3,161.40 3,084.60- 日 维峰 2022 年 锁定期 301328电子 08 月 30 6 个月 股票 78.80 76.96 35 2,758.00 2,693.60- 日 注:本基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的新股,在新股上市之前及上市之后的约定期限(若有)内不得转让;本基金参与网上申购获得的新股,在新股上市之前不得转让。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促进科创板初期企业平稳发行行业倡导建议》,本基金获配的科创板股票如经抽签方式确定需要锁定的,锁定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采用摇号限售方式或比例限售方式,安排基金通过网下发行获配的部分创业板股票设置不低于 6 个月的限售期。 受限期为该股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得转让或者锁定的期限。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 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进行持续监控。 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管理层(及其下设的 经营层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公司各业务部门层面。董事会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负责确定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应对策略等等。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和监督职责。公司管理层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直接责任,根据董事会的风险管理战略,制定与公司发展战略、整体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风险管理制度全面、有效执行;批准重大事件、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意见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等等。管理层下设经营层面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单元开展风险管理工作;识别公司各项业务所涉及的各类重大风险,对重大事件、重大决策和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等等。各业务部门负责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流程,定期对本部门的风险进行评估,对其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负责,并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将本部门的风险信息和监测情况向管理层报告。同时,公司设立独立于业务体系汇报路径的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协调并与各业务部门共同配合完成公司整体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日常向督察长汇报工作。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包括债券发行人出现拒绝支付利息或到期时拒绝支付本息的违约风险,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及因交易对手违约而产生的交割风险等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银行,本基金在选择定期存款存放的银行前通过审慎评估其信用风险并通过额度控制的方法以控制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采用券款对付交割方式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另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审慎进行债券投资,通过信用评级和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A-1 - - A-1 以下 - - 未评级 - 17,060,746.20 合计 - 17,060,746.20 注:以上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未评级债券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无信用评级的债券。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短期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短期同业存单投资。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AAA - 1,470,000.00 AAA 以下 - - 未评级 - - 合计 - 1,470,000.00 注:以上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未评级债券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无信用评级的 债券。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长期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长期同业存单投资。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另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针对资产变现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流通受限资产的投资限额,并及时追踪持仓证券的流动性情况,综合持有人赎回变动情况对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所持有的全部金融负债无固定到期日或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 (净资产) 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求对本 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经确认的当日净赎回金额。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事件。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债券投资等。本基金持有的大 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3 个 1-5 2022 年 12 月 1 个月以内 月 3 个月-1 年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 计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9,007,996.3 - - - - - 9,007,996.37 7 结算备付金 150,150.00 - - - - - 150,150.00 存出保证金 35,240.48 - - - - - 35,240.48 交易性金融资 - - - - - 68,870,443.0 68,870,443.0 产 6 6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 - - - - - - - 资产 应收清算款 - - - - - 1,361,132.98 1,361,132.98 应收股利 - -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 34.95 34.95 递延所得税资 - - - - - - - 产 其他资产 - - - - - - - 资产总计 9,193,386.8 - - - - 70,231,610.9 79,424,997.8 5 9 4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 - - - - - - - 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 - - - - - - - 资产款 应付清算款 - - - - - 1,402,409.37 1,402,409.37 应付赎回款 - - - - - - - 应付管理人报 - - - - - 98,962.89 98,962.89 酬 应付托管费 - - - - - 16,493.79 16,493.79 应付销售服务 - - - - - - - 费 应付投资顾问 - - - - - - - 费 应交税费 - - - - - - - 应付利润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 - - - - - - - 债 其他负债 - - - - - 388,541.00 388,541.00 负债总计 - - - - - 1,906,407.05 1,906,407.05 利率敏感度缺 9,193,386.8 - - - - 68,325,203.9 77,518,590.7 口 5 4 9 上年度末 1-3 个 1-5 2021 年 12 月 1 个月以内 月 3 个月-1 年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 计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9,315,015. - - - - - 19,315,015.1 10 0 结算备付金 100,278.39 - - - - - 100,278.39 存出保证金 65,685.39 - - - - - 65,685.39 交易性金融资 - - 17,060,746. -1,470,000.0 318,559,912. 337,090,658. 产 20 0 14 34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 - - - - - - - 资产 应收清算款 - - - - - 18,356.79 18,356.79 应收股利 - - - - - - - 应收申购款 4,999,000.0 - - - - 1,517.15 5,000,517.15 0 递延所得税资 - - - - - - - 产 其他资产 - - - - - 282,667.52 282,667.52 资产总计 24,479,978. - 17,060,746. -1,470,000.0 318,862,453. 361,873,178. 88 20 0 60 68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 - - - - - - - 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 - - - - - - - 资产款 应付清算款 - -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 - 139.37 139.37 应付管理人报 - - - - - 460,858.84 460,858.84 酬 应付托管费 - - - - - 76,809.82 76,809.82 应付销售服务 - - - - - - - 费 应付投资顾问 - - - - - - - 费 应交税费 - - - - - - - 应付利润 - - - - - - - 其他负债 - - - - - 497,907.26 497,907.26 负债总计 - - - - - 1,035,715.29 1,035,715.29 利率敏感度缺 24,479,978. - 17,060,746. -1,470,000.0 317,826,738. 360,837,463. 口 88 20 0 31 39 注:上表统计了本基金面临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持有对利率敏感的金融资产与负债的比例较低。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本基金资产的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主要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其他价格风险,主要受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整体涨跌趋势的影响,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通过组合估值、行业配置分析等进行市场价格风险管理。 本基金持有一定比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因此存在相应的其他价格风险。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68,870,443.06 88.84 318,559,912.14 88.28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68,870,443.06 88.84 318,559,912.14 88.28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指数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2022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2021 年 12 月 31 分析 日) 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指 3,547,614.62 17,196,189.06 数上升 5% 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指 -3,547,614.62 -17,196,189.06 数下降 5%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68,849,660.87 315,808,726.63 第二层次 - 19,018,416.83 第三层次 20,782.19 2,263,514.88 合计 68,870,443.06 337,090,658.34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债券投资 股票投资 期初余额 - 2,263,514.88 2,263,514.88 当期购买 - - - 当期出售/结算 - - - 转入第三层次 - 899,903.50 899,903.50 转出第三层次 - 3,161,840.73 3,161,840.73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19,204.54 19,204.54 其中: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19,204.54 19,204.54 期末余额 - 20,782.19 20,782.19 期末仍持有的第三层次金融资 产计入本期损益的未实现利得 - -2,519.75 -2,519.75 或损失的变动——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上年度可比同期 项目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债券投资 股票投资 期初余额 - - - 当期购买 - - - 当期出售/结算 - - - 转入第三层次 - 1,294,886.35 1,294,886.35 转出第三层次 - -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968,628.53 968,628.53 其中: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968,628.53 968,628.53 期末余额 - 2,263,514.88 2,263,514.88 期末仍持有的第三层次金融资 产计入本期损益的未实现利得 - 968,628.53 968,628.53 或损失的变动——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注: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第三层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尚在限售期内的股票投资。于本年度,本基金从第三层次转出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限售期结束可正常交易的股票投资。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分别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项目。 7.4.14.2.3.2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不可观察输入值 项目 本期末公允价 采用的估值 范围/加权平均 与公允价值之 值 技术 名称 值 间的关系 流动性折扣 估值处于限 20,782.19 平均价格亚 预期年化波动率 0.2661~0.6535 负相关 售期的股票 式期权模型 投资 不可观察输入值 项目 上年度末公允 采用的估值 范围/加权平均 与公允价值之 价值 技术 名称 值 间的关系 流动性折扣 估值处于限 2,263,514.88 平均价格亚 预期年化波动率 0.2189~2.7417 负相关 售期的股票 式期权模型 投资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上年度末:无)。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68,870,443.06 86.71 其中:股票 68,870,443.06 86.71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158,146.37 11.53 8 其他各项资产 1,396,408.41 1.76 9 合计 79,424,997.84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610,000.00 2.08 C 制造业 39,954,099.08 51.5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948,200.00 2.51 E 建筑业 1,810,905.00 2.34 F 批发和零售业 1,390,935.00 1.79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747,972.27 6.12 J 金融业 15,640,046.66 20.18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58,957.17 1.24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06,760.00 1.04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567.88 0.00 S 综合 - - 合计 68,870,443.06 88.84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安 69,200 3,252,400.00 4.20 2 000568 泸州老窖 14,300 3,207,204.00 4.14 3 000001 平安银行 235,700 3,101,812.00 4.00 4 601166 兴业银行 174,214 3,064,424.26 3.95 5 300750 宁德时代 7,700 3,029,334.00 3.91 6 600845 宝信软件 61,241 2,743,596.80 3.54 7 603369 今世缘 48,329 2,459,946.10 3.17 8 600519 贵州茅台 1,345 2,322,815.00 3.00 9 600875 东方电气 106,100 2,230,222.00 2.88 10 002966 苏州银行 279,400 2,173,732.00 2.80 11 300661 圣邦股份 11,800 2,036,680.00 2.63 12 601985 中国核电 324,700 1,948,200.00 2.51 13 000776 广发证券 124,800 1,933,152.00 2.49 14 601668 中国建筑 333,500 1,810,905.00 2.34 15 601567 三星医疗 130,700 1,761,836.00 2.27 16 300986 志特新材 42,640 1,652,300.00 2.13 17 601899 紫金矿业 161,000 1,610,000.00 2.08 18 300294 博雅生物 41,700 1,524,552.00 1.97 19 300408 三环集团 48,900 1,501,719.00 1.94 20 603416 信捷电气 32,800 1,486,496.00 1.92 21 002064 华峰化学 214,500 1,458,600.00 1.88 22 600732 爱旭股份 37,800 1,429,596.00 1.84 23 002484 江海股份 62,300 1,393,651.00 1.80 24 600153 建发股份 101,900 1,390,935.00 1.79 25 002960 青鸟消防 49,100 1,374,309.00 1.77 26 002430 杭氧股份 33,300 1,310,688.00 1.69 27 002142 宁波银行 35,952 1,166,642.40 1.50 28 600050 中国联通 237,600 1,064,448.00 1.37 29 600887 伊利股份 33,795 1,047,645.00 1.35 30 603799 华友钴业 18,600 1,034,718.00 1.33 31 002594 比亚迪 4,000 1,027,880.00 1.33 32 002812 恩捷股份 7,600 997,804.00 1.29 33 300760 迈瑞医疗 3,100 979,507.00 1.26 34 601888 中国中免 4,439 958,957.17 1.24 35 300059 东方财富 48,860 947,884.00 1.22 36 603259 药明康德 9,960 806,760.00 1.04 37 600690 海尔智家 32,508 795,145.68 1.03 38 300593 新雷能 17,800 756,144.00 0.98 39 600276 恒瑞医药 18,776 723,439.28 0.93 40 300638 广和通 37,900 678,410.00 0.88 41 002555 三七互娱 32,400 586,440.00 0.76 42 002371 北方华创 2,100 473,130.00 0.61 43 000729 燕京啤酒 37,600 399,312.00 0.52 44 688278 特宝生物 10,134 394,516.62 0.51 45 000301 东方盛虹 29,700 387,288.00 0.50 46 301302 华如科技 5,400 345,762.00 0.45 47 001301 尚太科技 1,164 68,722.56 0.09 48 301152 天力锂能 101 4,710.64 0.01 49 301197 工大科雅 194 3,895.52 0.01 50 301270 汉仪股份 135 3,829.95 0.00 51 301283 聚胶股份 60 3,084.60 0.00 52 301328 维峰电子 35 2,693.60 0.00 53 301231 荣信文化 126 2,567.88 0.0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11 华能国际 11,053,227.00 3.06 2 688559 海目星 9,501,865.17 2.63 3 300059 东方财富 8,921,596.80 2.47 4 000069 华侨城A 8,271,245.00 2.29 5 601985 中国核电 7,559,505.00 2.09 6 300568 星源材质 6,994,683.52 1.94 7 600048 保利发展 5,845,802.00 1.62 8 002064 华峰化学 5,668,711.00 1.57 9 002706 良信股份 5,471,797.00 1.52 10 601898 中煤能源 4,846,308.00 1.34 11 300035 中科电气 4,765,823.00 1.32 12 600795 国电电力 4,679,438.00 1.30 13 300750 宁德时代 4,470,906.00 1.24 14 688262 国芯科技 4,453,097.99 1.23 15 002493 荣盛石化 4,011,174.00 1.11 16 002049 紫光国微 3,879,892.00 1.08 17 601318 中国平安 3,846,127.00 1.07 18 600104 上汽集团 3,598,422.00 1.00 19 601398 工商银行 3,414,240.00 0.95 20 603369 今世缘 3,375,907.14 0.94 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18,762,195.00 5.20 2 300316 晶盛机电 12,926,497.03 3.58 3 600011 华能国际 12,161,651.00 3.37 4 600036 招商银行 11,565,844.00 3.21 5 688559 海目星 11,557,141.44 3.20 6 300033 同花顺 11,093,064.88 3.07 7 601166 兴业银行 10,917,178.00 3.03 8 000568 泸州老窖 10,882,650.48 3.02 9 002142 宁波银行 10,215,345.00 2.83 10 000921 海信家电 9,421,462.96 2.61 11 002001 新 和 成 8,951,659.57 2.48 12 002706 良信股份 8,069,212.28 2.24 13 688033 天宜上佳 7,106,815.62 1.97 14 002648 卫星化学 7,070,993.50 1.96 15 300059 东方财富 6,968,599.00 1.93 16 600887 伊利股份 6,308,053.00 1.75 17 000069 华侨城A 6,207,553.00 1.72 18 300750 宁德时代 6,181,824.99 1.71 19 300568 星源材质 6,161,211.00 1.71 20 601898 中煤能源 5,726,471.00 1.59 注: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29,134,042.07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411,925,877.94 注:买入股票成本和卖出股票收入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8.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处罚(深外管检[2022]23 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银保监罚决字[2022]24 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银保监罚决字[2022]22 号、银保监罚决字[2022]41 号、银保监罚决字[2022]50 号);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处罚(南银罚决字[2022]4 号)。 对前述发行主体发行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回顾、长期跟踪研究相关投资标的的经营情况,我们认为,该处罚事项未对前述发行主体的长期企业经营和投资价值产生实质性影响。我们对相关投资标的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除此之外,其余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中国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前述监管机构公开谴责、处罚。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5,240.48 2 应收清算款 1,361,132.9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34.9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96,408.41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比例 595 91,141.09 44,093,911.28 81.31% 10,135,038.55 18.69%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徐志鹏 87,874.00 15.12% 2 赵小燕 57,300.00 9.86% 3 陈志敏 40,000.00 6.88% 4 许林晓 36,376.00 6.26% 5 李中元 33,473.00 5.76% 6 赖伟军 29,008.00 4.99% 7 蒋胜文 20,000.00 3.44% 8 赵永华 17,009.00 2.93% 9 包青云 16,417.00 2.83% 10 肖佳丽 16,181.00 2.7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 45,909.68 0.08% 金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 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 0~10 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 0 金 注: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无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 年 08 月 01 日)基金份额总 424,224,101.13 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86,237,230.1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685,269.0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35,693,549.4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4,228,949.83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报告年度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人民币 70,000.00元。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措施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 管理人 体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 2022 年 03 月 28 日 间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构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警告、30000 元罚款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 未按规定向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人披露信息 因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全面完成了相关问题整改。 (如提出整改意见) 2022 年上半年,因前述原因,基金管理人及其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分 其他 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对此 高度重视,加强内控建设,并全面完成了相关问题整改。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单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 佣金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总额的比例 总量的比例 安信证券 3 - - - -- 渤海证券 1 - - - -- 财通证券 2 - - - -- 长城证券 2 14,733,813.48 2.32% 10,480.44 1.84%- 长江证券 2 50,948,918.76 8.03% 46,938.77 8.25%- 川财证券 2 - - - -- 大通证券 1 - - - -- 东北证券 2 - - - -- 东方财富 1 - - - -- 证券 东方证券 1 - - - -- 东吴证券 2 - - - -- 东兴证券 1 - - - -- 方正证券 1 - - - -- 高盛高华 1 - - - -- 光大证券 1 - - - -- 广发证券 1 - - - -- 国金证券 1 - - - -- 国联证券 1 - - - -- 国盛证券 2 - - - -- 国泰君安 1 - - - -- 国信证券 2 58,471,273.91 9.21% 53,717.46 9.44%- 国元证券 1 - - - -- 海通证券 1 - - - -- 红塔证券 1 - - - -- 华宝证券 1 - - - -- 华创证券 3 - - - -- 华金证券 1 - - - -- 华融证券 1 - - - -- 华泰证券 2 - - - -- 华西证券 2 - - - -- 金通证券 1 - - - -- 开源证券 1 - - - -- 民生证券 1 - - - -- 平安证券 2 - - - -- 瑞银证券 1 - - - -- 山西证券 1 - - - -- 申港证券 1 - - - -- 申万宏源 4 402,554,793.97 63.44% 373,785.44 65.70%- 太平洋证 2 - - - -- 券 天风证券 3 - - - -- 万联证券 1 - - - -- 西部证券 3 - - - -- 西南证券 2 - - - -- 信达证券 2 - - - -- 兴业证券 2 10,061,605.56 1.59% 9,370.31 1.65%- 野村东方 国际证券有 1 74,913,345.14 11.81% 53,286.35 9.37%- 限公司 银河证券 2 - - - -- 英大证券 1 - - - -- 招商证券 2 - - - -- 浙商证券 1 22,885,138.22 3.61% 21,312.50 3.75%- 中航证券 1 - - - -- 中金财富 3 - - - -- 中金公司 1 - - - -- 中泰证券 2 - - - -- 中信建投 2 - - - -- 中信山东 1 - - - -- 中信浙江 1 - - - -- 中信证券 1 - - - -- 中银国际 1 - - - -- 注:本基金根据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水平选择专用席位。由研究部牵头对席位候选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候选券商的综合实力,由研究总监和投资总监审核批准。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债券成 成交金额 回购成 成交金额 权证成 成交金额 基金成 交总额 交总额 交总额 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安信证券 - - - - - - - - 渤海证券 - - - - - - - - 财通证券 - - - - - - - - 长城证券 - -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 - 川财证券 - - - - - - - - 大通证券 - -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 - 东 方 财 富 - - - - - - - - 证券 东方证券 - -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 - 高盛高华 - -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 - 国联证券 - - - - - - - - 国盛证券 - -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 - 国元证券 - -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 - 红塔证券 - - - - - - - - 华宝证券 - -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 - 华金证券 - - - - - - - - 华融证券 - -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 - 华西证券 - - - - - - - - 金通证券 - - - - - - - - 开源证券 - -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 - 山西证券 - - - - - - - - 申港证券 - - - - - - - - 申万宏源 1,629,756.8100.00% - - - - - - 0 太 平 洋 证 - - - - - - - - 券 天风证券 - - - - - - - - 万联证券 - - - - - - - - 西部证券 - -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 - 信达证券 - -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 - 野 村 东 方 国际证券有 - - - - - - - - 限公司 银河证券 - - - - - - - - 英大证券 - -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 - 浙商证券 - - - - - - - - 中航证券 - - - - - - - - 中金财富 - -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 - 中信山东 - - - - - - - - 中信浙江 - -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 - 注:本基金根据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水平选择专用席位。由研究部牵头对席位候选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候选券商的综合实力,由研究总监和投资总监审核批准。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证券时报》及/或基金 2022 年 01 月 21 1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2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 同上 2022 年 01 月 21 金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日 3 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溢 同上 2022 年 03 月 29 价风险提示公告 日 4 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同上 2022 年 03 月 31 2021 年年度报告 日 5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 同上 2022 年 03 月 31 金 2021 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日 6 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同上 2022 年 04 月 21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日 7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 同上 2022 年 04 月 21 金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日 8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 同上 2022 年 07 月 20 金 2022 年第 2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日 9 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同上 2022 年 07 月 20 2022 年第 2 季度报告 日 10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 同上 2022 年 08 月 27 金 2022 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日 11 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同上 2022 年 08 月 27 2022 年中期报告 日 12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 同上 2022 年 10 月 25 金 2022 年第 3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日 13 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同上 2022 年 10 月 25 2022 年第 3 季度报告 日 14 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同上 2022 年 12 月 15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 年 12 月) 日 15 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同上 2022 年 12 月 15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日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 者类 序 持有基金份额比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别 号 例达到或者超过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 20%的时间区间 1 2022-01-01 至 48,161,679.79 - 48,161,679.7 - - 2022-06-23 9 机构 2 2022-01-01 至 44,093,911.28 - - 44,093,911.28 81.31% 2022-12-31 3 2022-03-14 至 31,567,564.24 - 31,567,564.2 - - 2022-05-24 4 个人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如果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则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2)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3)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4)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5)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原)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相关批准文件 2、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3、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4、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5、本报告期内按照规定披露的各项公告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住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公司办公地点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公司网址为 www.citicprufunds.com.cn。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0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