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国信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12-07
信诚新机遇混合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加国信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经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协商一致,决定旗下部分基金 自 2015 年 12 月 8 日起参加国信证券开展的开放式基金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 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1) (2) 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50002) (3) 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3) (4) 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550004,B 类:550005) (5) 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550006,B 类:550007) (6) 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8) (7) 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9) (8) 信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08) (9)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5509) (10)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0) (11)信诚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11) (12)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 类:550010,B 类:550011) (13)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2) (14)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3) (15)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15) (16)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6) (17)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7) (18)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550018,B 类:550019) (19)信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209) (20)信诚中证 800 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19) (21)信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0) (22)信诚中证 800 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1) (23)信诚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2) (24)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3) (25)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4) (26)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5) (27)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季季添金:550015,岁岁添金:550016) (28)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000092,B 类:000093) 二、费率优惠活动 1、优惠活动方案 自 2015 年 12 月 8 日起,投资者通过国信证券非现场方式(包括互联网、电话、移动通 信等)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的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的场外份额),申购费率在原费率基础 上实行最低 4 折优惠。原费率高于 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 4 折,且折后不低于 0.6%。原 费率等于或低于 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 指该基金公开法律文件中规定的前端申购费率。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国信证券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含 定期定额投资)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限前端收费的场外份额)。 2、费率优惠期限 自 2015 年 12 月 8 日起,截止日期以国信证券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国信证券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 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认购、赎回、 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国信证券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 则及流程以国信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 意国信证券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 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www.guosen.com.cn 公司网站:95536 本优惠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国信证券,详情请至国信证券各营业网点现场咨询。 2、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0066 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 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