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期货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5-08-22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期货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期货”)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15 年 8 月 24 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信期货 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中信期货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 一、适用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具体办理业务与办理程序请 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1)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1) (2) 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50002) (3) 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3) (4) 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550004,B 类:550005) (5) 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550006,B 类:550007) (6) 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8) (7) 信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9) (8) 信诚深度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08) (9)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5509) (10)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0) (11)信诚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11) (12)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 类:550010,B 类:550011) (13)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2) (14)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3) (15)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15) (16)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6) (17)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7) (18)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季季添金:550015,岁岁添金:550016) (19)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550018,B 类:550019) (20)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000092,B 类:000093) (21)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0209) (22)信诚中证 800 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19) (23)信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0) (24)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0260) (25)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000360,B 类:000361) (26)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0405) (27)信诚中证 800 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1) (28)信诚幸福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51) (29)信诚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2) (30)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3) (31)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4) (32)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5) 注:1、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信 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处于投资封闭期,具体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时 间以本公司发布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2、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信诚年 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转换业务 1、适用基金范围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盛世蓝筹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季季 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幸福消费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 信诚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 800 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 800 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信息 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信诚中证基建工程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上述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下属分级子基 金不接受转换申请。上述基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转换业务的相关规定仅适用于场外交 易,若场内基金份额欲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须先通过跨系统转登记的方式将场内基金 份额转登记为场外基金份额,然后再进行基金的转换。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有关基金日常转换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敬请查询 2015 年 2 月 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开放式基 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信 息可参见届时相关公告文件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 进行咨询。 三、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中信期货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中信期货的 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2、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0066 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 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