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分红公告
2012-07-09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7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封闭(场内简称:信诚增强) 基金主代码 16550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2年6月29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41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26,149,366.6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537,341.6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2年度第三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4元(含),则基金须依据本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2年7月16日 除息日 2012年7月16日(场外) 2012年7月17日(场内)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年7月18日(场外) 2012年7月17日(场内)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分红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2年7月10日至2012年7月16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咨询办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iticprufunds.com.cn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