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海外中国互联网(LOF):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04-21
交银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QDII)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8年第1季度报告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第1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交银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QDII-LOF) 场内简称 中国互联 基金主代码 164906 交易代码 164906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5月27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74,407,754.94份 本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 投资目标 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控制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 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5%。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 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中证海外中国互联 投资策略 网指数中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 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 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第1季度报告 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 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 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 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资产托管人英文名称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HONG KONGBRANCH 境外资产托管人中文名称 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724,078.49 2.本期利润 -9,908,345.31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0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78,920,820.4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15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 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增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月 1.51% 1.86% 4.42% 1.71% -2.91% 0.15%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第1季度报告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5月27日至2018年3月31日)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 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交银 蔡铮先生,中国国籍, 上证 复旦大学电子工程硕士。 180 历任瑞士银行香港分行 蔡铮 公司 2015-05-27 - 9年 分析员。2009年加入 治理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 ETF 限公司,历任投资研究 及其 部数量分析师、基金经 联接、 理助理、量化投资部助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第1季度报告 交银 理总经理、量化投资部 深证 副总经理。2012年 300 12月27日至2015年 价值 6月30日担任交银施 ETF 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 及其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 联接、 金基金经理,2015年 交银 4月22日至2017年 国证 3月24日担任交银施 新能 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 源指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数分 2015年4月22日至 级、 2017年3月24日担任 交银 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 中证 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海外 理,2015年8月13日 中国 至2016年7月18日担 互联 任交银施罗德中证环境 网指 治理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数 基金基金经理。 (QD II- LOF) 、交 银中 证互 联网 金融 指数 分级、 交银 中证 环境 治理 指数 (LO F)的 基金 经理, 公司 量化 投资 副总 监兼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第1季度报告 多元 资产 管理 副总 监 注: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 公告。 4.2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第1季度报告 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2018年一季度国内经济整体延续稳定状态,投资增速缓中趋稳,结构持续优化,消费增速小幅回落,对经济的贡献有所减弱。全球主要经济体稳步回暖,但受美联储加息及贸易战升温影响,海外主要资本市场均表现出宽幅震荡走势,市场波动性上扬,作为跟踪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的指数基金,一季度基金净值走势总体呈现宽幅震 荡。 展望下一季度,国家多项政策持续扶持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国正逐渐成为全球科技创新的聚集地。资本市场对于中概股与独角兽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升,我们持续看好基本面优秀、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互联网巨头的投资价值。市场情绪方面,随季度末美国释放沟通信号,贸易战形势或将有所缓和,引导市场情绪回归理性,我们对于下一季度中国海外互联网板块表现保持乐观。 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1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4.42%。 4.5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326,562,390.06 87.77 其中:普通股 308,263,602.99 20.39 存托凭证 1,018,298,787.07 67.37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第1季度报告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资产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6,884,190.40 9.72 8 其他资产 38,021,882.97 2.52 9 合计 1,511,468,463.43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美国 1,087,171,584.63 78.84 香港 239,390,805.43 17.36 合计 1,326,562,390.06 96.20 注:1、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2、ADR、GDR按照存托凭证本身挂牌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5.3.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信息技术 972,305,419.67 70.51 非必需消费品 298,211,165.94 21.63 工业 30,537,250.40 2.21 金融 25,508,554.05 1.85 合计 1,326,562,390.06 96.20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5.3.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及存托凭证。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第1季度报告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明细 5.4.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 凭证投资明细 所 公司名 在 所属 占基金 序 公司名称(英 称(中 证券代 证 国家 数量 公允价值(人 资产净 号 文) 文) 码 券 (地 (股) 民币元) 值比例 市 区) (%) 场 香 港 Tencent 腾讯控 证 1 Holdings 股有限 700 HK 券 香港 397,000 130,288,923.32 9.45 Limited 公司 交 易 所 美 阿里巴 国 Alibaba Group 巴集团 BABA 证 2 Holding 控股有 US 券 美国 106,939 123,420,211.33 8.95 Limited 限公司 交 易 所 美 国 Vipshop 唯品会 VIPS 证 3 Holdings Ltd. 控股有 US 券 美国 948,196 99,094,278.07 7.19 限公司 交 易 所 美 国 百度股 BIDU 证 4 Baidu Inc. 份有限 US 券 美国 70,186 98,501,912.76 7.14 公司 交 易 所 5 Jd.Com Inc. 京东集 JD US 美 美国 328,959 83,754,661.79 6.07 团 国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第1季度报告 证 券 交 易 所 美 国 陌陌科 MOMO 证 6 Momo Inc. 技 US 券 美国 321,910 75,664,680.89 5.49 交 易 所 美 国 Netease.Com 网易公 NTES 证 7 Inc. 司 US 券 美国 42,879 75,600,837.87 5.48 交 易 所 美 国 汽车之 ATHM 证 8 Autohome Inc. 家 US 券 美国 135,625 73,291,656.96 5.32 交 易 所 美 国 58同 WUBA 证 9 58.Com Inc. 城网 US 券 美国 120,320 60,420,813.57 4.38 交 易 所 美 国 证 10 Weibo Corp 微博 WBUS 券 美国 78,999 59,381,926.77 4.31 交 易 所 5.4.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及存托 凭证投资明细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第1季度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及存托凭证。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5.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5.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唯品会(证券代码:VIPS)、 微博(证券代码:WB)外,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唯品会(证券代码:VIPS)因存在广告违法行 为,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穗工商处字[2017]101号决定书,责令其改正并处 以33万元的罚款。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微博(证券代码:WB)涉嫌违反《网络安全 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平台用户发布的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未尽到管理义务。 2017年8月1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 公室决定对微博立案调查。 本基金遵循指数化投资理念,绝大部分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指数,以完全按照标 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为原则,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 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遵守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管理相关制度及被动式指数化投 资策略 5.10.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0.3其他资产构成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第1季度报告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9,084.54 5 应收申购款 38,002,798.4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8,021,882.97 5.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报告期末投资的股票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0.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5.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5.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81,928,105.32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677,203,591.64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484,723,942.02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 - 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74,407,754.94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第1季度报告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红利再投等;本基金管理人本 报告期末持有本基金份额0.00份,占本基金期末总份额的0.00%。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以及于 2017年6月30日联合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税[2017]56号)等规定,自2018年1月1日(含)起,基金管理人运营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应按照现 行规定缴纳增值税。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收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管理的基金产品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应税收入,计提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 税费,该部分税费由基金资产承担。如后续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的,或 者对基金产品的税收政策作出补充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将及时根据所涉及的税收政策 作出相应调整,切实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2、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请投资者关注基金合同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的条款已于2018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欲知详情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2日发布的有关公告及法律文件。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第1季度报告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注册的文件; 2、《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4、《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关于申请募集注册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法律意见书; 8、报告期内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9.2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或者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电子邮件: services@jysl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