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1号)
2016-01-11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
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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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
基金”)经 2015 年 3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5】429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正式生
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
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理性判断市场,
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
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作为境外投资产品,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境外投资产品风险,包括海外市场
风险、汇率风险、法律及政治管制风险、政治风险、税务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等;
作为开放式基金,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
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
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投资本基金特
有的其他风险等等;投资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指数化投资风险和基金运作
的特有风险,其中指数化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
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
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等;基金运作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上市交易风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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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份额的折/溢价交易风险、基金合同提前终止风险、金融模型风险、衍生品投资
风险、证券借贷和正回购/逆回购风险等。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
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
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 年 11 月 2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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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 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5%。
四、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成份
股、备选成份股、与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相关的公募基金(包括上市交易型
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本基金还可投资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其他
金融工具,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
市场挂牌交易的其它普通股、优先股等,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
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其它公募基金,结构性投资产品,
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
等金融衍生产品,政府债券(短期政府债券除外)、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
益类证券,银行存款、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成份股、备选成
份股、与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相关的公募基金(包括上市交易型基金)的投
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五、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
即按照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中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
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
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
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成份股流动性不足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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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
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并使跟踪误差控
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
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
步扩大。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
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在建仓期或者出现大量净申购或净赎回的
情况时,本基金将使用股指期货来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
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
的指数的目的。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
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由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于 2011 年 9 月 20 日发布,该指数选取海外交易所上市
的中国互联网企业组成成分股,反映在在海外交易所上市中国互联网企业的整体
走势。
如果今后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的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中证海外中国
互联网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
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不宜继续作
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
等。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
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在指
定媒介公告。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
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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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标的指
数发生变更的,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基金名称也相应变更。
除上述情形外,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
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业绩比较基准,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与本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七、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476,005,018.73 94.52
其中:普通股 111,191,928.71 22.08
存托凭证 364,813,090.02 72.44
优先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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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信托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资产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6,005,980.12 5.16
8 其他资产 1,575,324.85 0.31
9 合计 503,586,323.70 100.00
2、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美国 390,656,195.12 78.10
香港 85,348,823.61 17.06
合计 476,005,018.73 95.16
注:1、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2、ADR、GDR 按照存托凭证本身挂牌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3.1 、 报 告 期 末 指 数 投 资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股 票 及 存 托 凭 证 投 资 组 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信息技术 343,437,382.62 68.66
非必需消费品 125,555,031.87 25.10
工业 7,012,604.24 1.40
合计 476,005,018.73 95.16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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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及存托凭证。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
证投资明细
4.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所
公司 在 所属 占基金
序 公司名称(英 名称 证券 证 国家 数量 公允价值(人 资产净
号 文) (中 代码 券 (地 (股) 民币元) 值比例
文) 市 区) (%)
场
香
港
腾讯
Tencent 证
控股 700
1 Holdings 券 香港 513,200 54,465,531.66 10.89
有限 HK
Limited 交
公司
易
所
美
阿里
国
Alibaba 巴巴
证
Group 集团 BABA
2 券 美国 109,476 41,067,278.76 8.21
Holding 控股 US
交
Limited 有限
易
公司
所
美
国
Ctrip.Com 携程 证
CTRP
3 International, 旅行 券 美国 99,522 39,998,581.89 8.00
US
Ltd 网 交
易
所
美
百度
国
股份 BIDU
4 Baidu, Inc 证 美国 39,841 34,825,266.43 6.96
有限 US
券
公司
交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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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所
美
国
证
京东
5 Jd.Com, Inc. JD US 券 美国 178,450 29,582,634.05 5.91
集团
交
易
所
美
国
证
Netease.Com, 网易 NTES
6 券 美国 30,718 23,472,218.38 4.69
Inc 公司 US
交
易
所
美
北京 国
Qihoo 360 奇虎 证
QIHU
7 Technology 科技 券 美国 68,258 20,768,245.90 4.15
US
Co Ltd. 有限 交
公司 易
所
美
唯品 国
会控 证
Vipshop VIPS
8 股有 券 美国 192,968 20,622,459.29 4.12
Holdings Ltd US
限公 交
司 易
所
美
优酷 国
土豆 证
Youku Tudou YOKU
9 股份 券 美国 167,616 18,798,087.30 3.76
Inc. US
有限 交
公司 易
所
美
国
Sina 新浪 SINA 证
10 美国 63,953 16,321,787.66 3.26
Corporation 公司 US 券
交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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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注: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排名是按照上市公司不同的上市交易所合并计
算排列所得。
4.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
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及存托凭证。
5、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
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
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95,956.05
3 应收股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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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收利息 1,035.71
5 应收申购款 47,495.4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30,837.60
8 其他 -
9 合计 1,575,324.85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投资的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①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②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九、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
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净值增 基准收益
阶段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率标准差
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21.10% 2.22% -24.85% 2.48% 3.75% -0.26%
自基金合同生
效日起至今
(2015 年 5 月 -25.60% 1.99% -27.75% 2.29% 2.15% -0.30%
27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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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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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 年 5 月 27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
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十、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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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2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何万金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
字[2005]128 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
65%
“交通银行”)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于亚利女士,董事长,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历任交
通银行郑州分行财务会计处处长、郑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
理、总经理,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 交通银行首席财务官。
雷贤达先生,副董事长,学士学位,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
士。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
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阮红女士,董事,总经理,博士学位,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
管理部总经理。
陶文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历任交
通银行徐州分行副行长、行长,交通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海南分行行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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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孙培基先生,董事,学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历任交
通银行财会部副处长,交通银行董事会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预算财务
部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审计部副总经理。
孟方德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总裁。
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投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施罗德投资管理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施罗德投资管理(卢
森堡)有限公司总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日本)有限公司总经理,施罗德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英国区总经理及销售总监、全球渠道销售业务总监。
谢丹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香
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历任蒙特利尔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国际货币基金经济
学家和高级经济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瑞安经
管中心主任。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历任复旦
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
周林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院
长、教授。历任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助教,美国耶鲁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副教
授,美国杜克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城市大学经济与金融系教授,美国亚利桑
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经济系冠名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常务副
院长、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历任交
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处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双硕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
经理、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职荷兰银行、渣打银行
(香港)有限公司、MIDAS-KAPITI INTERNATIONAL LIMITED,施罗德投资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资讯科技部主管、中国事务联席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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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张丽女士,监事,学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总
经理,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交银施罗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高级基金会计、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张玲菡女士,监事、学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
部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福州分行客户经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
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
道经理、渠道部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阮红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夏华龙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学历。历任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系教师、经
济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处长、处
长、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云南省曲靖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谢卫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
教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
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
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苏奋先生,督察长,纽约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市
场营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纽约分行信贷管理部经理、公司金融
部经理、信用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投资并购高级经理,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乔宏军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资金部副处长、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
交通银行金融市场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
中心副总裁。
4、本基金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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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铮先生,基金经理。复旦大学电子工程硕士。6 年证券从业经验。2007 年 7
月起在瑞士银行香港分行工作。2009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
投资研究部数量分析师,现任量化投资部助理总经理。2011 年 3 月 7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6 日担任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
德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1
年 9 月 22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6 日担任深证 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1 年 9 月 28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6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深证
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2 年 11 月 7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6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理。2012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 年 12 月 27 日起担任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深证 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交银施罗德深证 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至今,2015 年 3 月 26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至今,2015 年 4 月 22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至今,2015 年 4 月 22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至今,2015 年 5 月 27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至今,2015 年 6 月 26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5 年 8 月 13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中证环境治
理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5、QDII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 阮红(总经理)
乔宏军(副总经理)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张鸿羽(研究部总经理)
齐晧(跨境投资总监、投资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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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15 年 11 月 27
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一、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含境外托管人收取的费用);
3、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上市初费及上市年费;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登记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out-of-pocket fees);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和外汇兑换交易相关费用;
10、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1、与基金缴纳税款有关的手续费、汇款费及代理费;
12、因基金利益更换境外托管人而进行的资产转移所产生的费用;
13、为应付赎回和交易清算而进行临时借款所发生的费用;
14、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1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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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致使
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支付日期顺延。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
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标的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的年费率计提,标的指数许可使
用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指数
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5 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
际天数按比例计算。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
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
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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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使用许可协议变更上述标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费率和计费方式,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5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
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场外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场外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1.2%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0.8%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6%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4%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每笔交易 1000 元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场内销售机构参照上表场外申购费率设定。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
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
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
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
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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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特定场外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0.24%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0.16%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12%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08%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每笔交易 1000 元
有关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具体规定以及活动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
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场外赎回费率
1 年以内(含) 0.5%
1 年—2 年(含) 0.2%
2 年以上 0
上表中的“年”指的是 365 个自然日。场外赎回基金份额时,其持有期限的
计算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 0.5%,不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率。
(3)网上直销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
站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网上直销交
易平台”)办理开户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
基金申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
费率请参见公司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
公司网站。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
为 10 元(含)。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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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
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
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
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
境外市场的规定执行。
十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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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成立日期: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
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
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
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
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
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
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
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
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
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
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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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托管银行”奖。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成立,2004 年 9 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
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
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
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 140 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 1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
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
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5 年 9 月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306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
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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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
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
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
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十三、境外托管人
(一)境外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HONG KONG BRANCH),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为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在香港注册的分支机构。
摩根大通银行(以下或简称摩根大通):
注册地址:1111 Polaris Parkway, Columbus, OH 43240, U.S.A.
办公地址:270 Park Avenue, New York, New York 10017-2070
法定代表人:James Dimon
成立时间:1799 年
信用等级:穆迪评级 Aa3(高级信用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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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球领先的金融服务公司,摩根大通拥有 2.42 万亿美元资产,在超过 60
个国家经营。在投资银行业务、消费者金融服务、小企业和商业银行业务、金融
交易处理、资产管理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方面,摩根大通均为业界领导者。
摩根大通自 1946 年开始为其美国客户提供托管服务。之后为响应客户投资海
外的要求,该公司在 1974 年率先开展了一种综合性的服务率先全球托管。此后,
摩根大通继续扩展服务,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客户需要。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和创新
的产品,摩根大通始终保持其领先地位。
作为全球托管行业的领先者,摩根大通托管资产达托管资产达 19.7 万亿美元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全世界最大的机构投资者提供创新的托管、基金
会计和服务以及证券服务。
摩根大通是一家真正的全球机构,在超过 60 个国家有实体运作。与很多竞争
对手不同之处在于,摩根大通还可为客户提供顶级投资银行在市场领先的服务,
包括外汇交易、全球期货与期权清算、股权及股权挂钩产品以及固定收益投资的
交易与研究。同时,在资产负债表内和表外的现金和流动性方面,我们也有很强
的解决方案能力。
此外,摩根大通还是亚太地区全球托管的先行者之一,其历史可以追溯到 1974
年,在亚太地区 15 个国家/地区均有客户:日本、澳大利亚、文莱、中国、香港、
印度、马来西亚、新西兰、新加坡、韩国、台湾、菲律宾、泰国、东帝汶和越南。
(二) 境外托管人的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的境外资产,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2、准时将公司行为信息通知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确保基金及时收
取所有应得收入;
3、其他由基金托管人委托其履行的职责。
十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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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 4 日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场外
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2、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认可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场
内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3、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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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电话:(0769)22866254
传真:(0769)22866282
联系人:林培珊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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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 1199 弄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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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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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3)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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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网址:www.qlzq.com.cn
(16)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1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1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9)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楼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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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联系人:赵洁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21)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
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22)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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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23)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www.jjm.com.cn
(24)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0735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5)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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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79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2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8)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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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010)58325395
传真:(010)58325282
联系人:刘宝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8.jrj.com.cn/
(30)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联系人:薛长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3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联系人:俞申莉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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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3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33)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 马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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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35)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36)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 12 号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电话:(0755)83999907-802
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 马力佳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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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四、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相关内容,数据截
止到 2015 年 9 月 30 日。
(三)更新了“五、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 2015 年 9 月 30 日。
(四)更新了“六、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七、基金的募集”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八、基金合同的生效”中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中相关内容。
(八)更新了“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相关内容。
38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九)更新了“十八、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十)更新了“十九、境外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十一)更新了“二十、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十二)更新了“二十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的相关内容。
(十三)更新了“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相关内容。
(十四)更新了“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的相关内容。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