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2020年年度报告
2021-03-30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交银施罗德国
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已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生效,并自 2020 年 11 月 30 日起,《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失效且《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同时生效,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报告按基金转型前后的两个报告期进行编制。
其中,基金转型前的报告期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 月 29 日止,基金转型后的报告期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起至 12 月 31 日。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2
§2 基金简介 ......6
2.1 基金基本情况......6
2.1.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6
2.1.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6
2.2 基金产品说明......7
2.2.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7
2.2.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8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8
2.4 信息披露方式......9
2.5 其他相关资料......9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9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9
3.1.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9
3.1.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0
3.2 基金净值表现......12
3.2.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2
3.2.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4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6
3.3.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6
3.3.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
§4 管理人报告 ......17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7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8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8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2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20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2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21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22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22
§5 托管人报告 ......2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2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2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3
§6 审计报告 ......23
6.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3
6.1.1 审计意见......23
6.1.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23
6.1.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23
6.1.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24
6.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5
6.2.1 审计意见......25
6.2.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25
6.2.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25
6.2.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26
§7 年度财务报表 ......26
7.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6
7.1.1 资产负债表......26
7.1.2 利润表......28
7.1.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30
7.1.4 报表附注......31
7.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53
7.2.1 资产负债表......53
7.2.2 利润表......55
7.2.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56
7.2.4 报表附注......58
7.2.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83
§8 投资组合报告 ......84
8.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84
8.1.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84
8.1.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85
8.1.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7
8.1.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89
8.1.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90
8.1.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90
8.1.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91
8.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91
8.1.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91
8.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91
8.1.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91
8.1.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91
8.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92
8.2.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92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93
8.2.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95
8.2.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97
8.2.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99
8.2.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99
8.2.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99
8.2.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99
8.2.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99
8.2.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99
8.2.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99
8.2.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9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100
9.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00
9.1.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101
9.1.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101
9.1.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101
9.1.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101
9.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02
9.2.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102
9.2.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102
9.2.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103
9.2.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10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104
10.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104
10.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04
§11 重大事件揭示......10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10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105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10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10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105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106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106
11.8 其他重大事件......110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5
§13 备查文件目录 ...... 115
13.1 备查文件目录......115
13.2 存放地点......116
13.3 查阅方式......116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1.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
场内简称 交银新能
基金主代码 164905
交易代码 1649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1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3,042,438.2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注:1、上表中“报告期末”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本基金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由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交银施
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新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即日起生效。
2.1.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 交银新能
基金主代码 164905
交易代码 1649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3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56,228,349.1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交银新能 新能源 A 新能源 B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交银新能 新能源 A 新能源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4905 150217 15021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33,250,009.14 份 11,489,170.00 份 11,489,170.00 份
注:上表中“报告期末”指 2020 年 11 月 29 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2.2.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
投资目标 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控制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绝大部分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
标的指数,即按照国证新能源指数中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
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
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
投资策略
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
特殊情况导致成份股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
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
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
风险收益特征
略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
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1、上表中“报告期末”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本基金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由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交银施
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新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即日起生效。
2.2.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
投资目标 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控制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绝大部分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
标的指数,即按照国证新能源指数中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
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
投资策略 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
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
特殊情况导致成份股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
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
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
券投资基金品种。本基金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的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新能源
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
特征;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
交银新能源 B 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 交银新能源份额具有
收益特征 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
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 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具 交银新能源 B 份额
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 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 具有高预期风险、高
征 益相对稳定的特征 预期收益的特征
注:上表中“报告期末”指 2020 年 11 月 29 日。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王晚婷 李申
信 息 披 露 联系电话 (021)61055050 021-60637102
负责人 xxpl@jysld.com,disclosure@jysl
电子邮箱 lishen.zh@ccb.com
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021-61055000 021-60637111
传真 (021)61055054 021-60635778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
二层(裙)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
办公地址
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号楼
邮政编码 200120 100033
法定代表人 阮红 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www.fund001.com
网网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殊普通合伙)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1 期间数据和指 报告期
标 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8,882,143.65
本期利润 32,491,669.2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
0.1244
期利润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
11.80%
润率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
12.88%
长率
3.1.1.2 期末数据和指
2020 年末
标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4,051,964.8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
-0.0464
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43,194,411.6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325
3.1.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0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
12.88%
长率
注:1、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从 2020 年 11 月 30 日起正式转型为交银施罗德国
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截至本报告期末(2020 年 12 月 31 日),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
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时间未满一年。
3.1.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1
3.1.2.1 期间数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月 29 日
据和指标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
级 级 分级
本 期 已 实
现收益 17,015,572.69 -25,264,720.95 -62,176,100.43
本期利润 110,519,625.43 57,395,181.91 -161,480,534.48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 额 0.4649 0.1959 -0.3346
本期利润
本 期 加 权
平 均 净 值 40.43% 20.60% -41.69%
利润率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52.29% 21.77% -33.37%
增长率
2020 年 11 月 29 日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3.1.2.2 期末数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
据和指标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
级
期 末 可 供
分配利润 -30,410,302.72 -118,220,889.89 -204,067,532.39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基 金 -0.119 -0.449 -0.640
份额利润
期 末 基 金
资产净值 258,509,442.94 269,810,714.94 271,854,136.66
期 末 基 金
份额净值 1.009 1.024 0.853
2020 年 11 月 29 日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3.1.2.3 累计期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
末指标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
级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5.85% -30.49% -42.92%
增长率
注:1、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3.2.1.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自2020年11月
30 日-2020 年 12.88% 1.87% 12.57% 1.89% 0.31% -0.02%
12 月 31 日
注: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从 2020 年 11 月 30 日起正式转型为交银施罗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本表列示的是本报告期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净值表现,转
型后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国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1.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注:本基金由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日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
运作时间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
金尚处于建仓期。
3.2.1.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图示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净值增长率按
照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2.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3.2.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2020 年 10 月 1
至2020年11月 16.45% 1.65% 15.64% 1.79% 0.81% -0.14%
29 日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34.39% 1.73% 33.56% 1.79% 0.83% -0.06%
月 29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52.29% 1.89% 51.30% 1.92% 0.99% -0.03%
月 29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23.56% 1.64% 25.69% 1.65% -2.13% -0.01%
月 29 日
2016 年 1 月 1 4.11% 1.63% 6.73% 1.64% -2.62% -0.0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 2020 年 5.85% 2.00% 22.81% 1.90% -16.96% 0.10%
11 月 29 日
注: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从 2020 年 11 月 30 日起正式转型为交银施罗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本表列示的是本报告期基金转型前的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国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 年 3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过去 5 年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图示日期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3.3.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单位:人民币元
每10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总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
年度 备注
份额分红数 额 额 计
2020 - - - - -
合计 - - - - -
3.3.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每10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总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
年度 备注
份额分红数 额 额 计
2018 - - - - -
2019 - - - - -
2020 - - - - -
合计 - - - -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 号文批准,由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8 月 4 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 2 亿元人民币。其中,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 65%的股份,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30%的股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的股份。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债券型、混合型和股票型在内的 94 只基金,其中股票
型涵盖普通指数型、交易型开放式(ETF)、QDII 等不同类型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理)期限 说明
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交银上证 180 蔡铮先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
公司治理 ETF 电子工程硕士。历任瑞士银行香
及其联接、交 港分行分析员。2009 年加入交银
银深证 300 价 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值ETF及其联 投资研究部数量分析师、基金经
接、交银中证 理助理、量化投资部助理总经理、
海外中国互联 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2012 年 12
网指数 月 27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担任
蔡铮 (QDII-LOF) 2020-11-30 - 11 年 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
、交银中证环 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境治理指数 理,2015 年 4 月 22 日至 2017 年
(LOF)、交银 3 月 24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环球精
创业板 50 指 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数、交银国证 2015 年 4 月 22 日至 2017 年 3 月
新能源指数 24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
(LOF)的基金 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经理,公司量 年 8 月 13 日至 2016 年 7 月 18 日
化投资副总监 担任交银施罗德中证环境治理指
兼多元资产管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理副总监 2018 年 5 月 18 日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致远量化智
投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担任交银
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3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注:1、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并
公告(如适用)之日为准;
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
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整体运作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投资
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
制度进行公平交易。制度中包含的主要控制方法如下:
(1)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所有研究成果对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开放,确保各
投资组合在获得研究支持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2)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了合理且可操作的
公平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
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
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
果进行分配。
(3)公司建立了清晰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层级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组合投资经理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维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合法利益,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防范不公平及异常交易的发生。
(4)公司建立统一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在全公司适用股票、债券备选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按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风格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投资组合。
(5)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投资组合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公平交易分配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 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
现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0 年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和资本市场均产生较大影响。三月以来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各行各业陆续复工复产,经济指标持续好转。我国经济正处于恢复阶段,货币环境仍然较为宽松,整体经济恢复速度较为温和。受益于宏观刺激政策发力,工业生产增速与结构继续改善,但需求不足对工业生产形成一定制约,同时制造业投资增长疲弱,基建地产投资相对强势,消费动力仍显不足。一季度受疫情黑天鹅冲击,资本市场整体波动较 2019 年底明显加大,但伴随国内疫情及经济形势逐步好转。二季度 A 股市场风险偏好稳步回升,市场点位震荡上行。下半年国内疫情基本得到控制,经济继续保持修复性增长,企业盈利底部回升。九月制造业 PMI 连续七个月站上荣枯线。受益于宏观刺激政策发力,国内工业生产增速与结构持续改善,需求端的恢复力度也有所强化。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趋于稳定,服务业复苏势头持续向好,居民消费需求加快释放,住宿、餐饮以及文化体育娱乐等行业活跃度有所提高。国内就业保持总体稳定,市场发展活力增强。作为跟踪基准指数的指数基金,全年基金总体呈现先宽幅震荡后震荡上行的走势。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各类)份额转型后净值及业绩表现请见“3.1.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及“3.2.1.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部分披露。
本基金(各类)份额转型前净值及业绩表现请见“3.1.2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及“3.2.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部分披露。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1 年,国内经济大概率将持续恢复,海外供需缺口将继续驱动国内出口维持较高景气,需求增长有望带动企业整体利润水平提升。流动性方面,货币政策保持灵活适度,同时公募、保险与银行理财资金仍有望稳步流入,股票市场流动性或将保持合理充裕。政策层面,注册制的全面推进有助于加快资本市场优胜劣汰和良性循环,从而优化上市公司质量。总体而言,从中长期来看我们对 A 股市场维持谨慎乐观的看法。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本基金管理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法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落实风险控制,强化合规管理职能,确保基金管理业务运作的安全、规范,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公司业务的规范运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化全面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控制有效性。
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持续加大信用风险事前防范力度,加强对信用风险的监控,信用风险提示进一步前移;继续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坚持开展定期及不定期压力测试工作机制;定期排查风险控制阈值,提高公司旗下组合风险控制精准度;不断优化业务操作流程,通过量化考核指标加强操作风险管理;继续加强各项潜在风险排查,落实防范措施和跟踪机制,不断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
(二)全面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强化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审计部门坚持以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为依据,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基金运作和公司经营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稽核监督。通过对投资研究、市场销售、运营、信息技术等业务条线内部控制关键点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有效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执行有效,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着力打造完备的合规管理体系,促进合规文化建设取得新成果。
公司法律合规部门着力搭建完备的合规管理体系,体系内三道防线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促进公司合规文化建设取得新成果;全年重点推动新法规跟踪落实工作,认真分析潜在影响,利用系统化工具跟踪督促新法规予以贯彻落实;重点推进公司制度更新梳理及体系化建设工作,以持续抓好制度建设及执行助推公司合规管理常态长效发展。
(四)强化培训教育及重点领域合规提示,持续提高全员风险合规意识。
公司继续抓好全员风险合规教育工作。公司围绕行业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多场培训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合规提示,加深了员工对新法律法规的理解及强化其风险合规意识,抓牢抓实员工合规底线教育,强化员工行为合规管控,提高了员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技能和水平,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基础得到进一步的夯实和优化。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并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进行估值,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进行测算和认证,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风险、合规等方面审批,一致同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自 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进行利润分配。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未进行
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 24521 号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1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基金(LOF)”)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基金
(LOF)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1.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基金(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6.1.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基金(LOF)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基金(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基金(LO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基金(LOF)的财务报告过程。
6.1.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基金(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基金(LOF)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童咏静 金诗涛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2021 年 3 月 26 日
6.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 24520 号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2.1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
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基
金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
金合同失效前日) 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2.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6.2.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2.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童咏静 金诗涛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2021 年 3 月 26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7.1.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资产 附注号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
银行存款 7.1.4.7.1 28,040,851.15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24,279.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7.1.4.7.2 322,629,660.58
其中:股票投资 322,629,660.5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1.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1.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1.4.7.5 2,527.49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2,523,706.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1.4.7.6 -
资产总计 353,221,025.26
本期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1.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849,250.17
应付赎回款 5,515,034.09
应付管理人报酬 233,610.34
应付托管费 51,394.2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1.4.7.7 150,106.57
应交税费 1.00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1.4.7.8 227,217.20
负债合计 10,026,613.65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金 7.1.4.7.9 288,611,904.66
未分配利润 7.1.4.7.10 54,582,506.9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3,194,411.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53,221,025.26
注:1、报告截止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1325 元,基金份额总额 303,042,438.24
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间。
7.1.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附注号 2020 年 11 月 30 日(转型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32,997,305.78
1.利息收入 6,243.7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1.4.7.11 6,217.05
债券利息收入 26.6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9,331,534.6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1.4.7.12 19,261,771.4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1.4.7.13 71,011.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1.4.7.14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1.4.7.15 -
股利收益 7.1.4.7.16 -1,247.8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1.4.7.17 13,609,525.59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1.4.7.18 50,001.85
减:二、费用 505,636.54
1.管理人报酬 240,673.44
2.托管费 52,948.16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7.1.4.7.19 157,004.27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0.11
7.其他费用 7.1.4.7.20 55,010.5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2,491,669.24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2,491,669.24
7.1.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 年 11 月 30 日(转型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244,026,864.50 14,482,578.44 258,509,442.94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32,491,669.24 32,491,669.24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44,585,040.16 7,608,259.27 52,193,299.43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1,846,490.91 11,732,317.06 93,578,807.97
2.基金赎回款 -37,261,450.75 -4,124,057.79 -41,385,508.5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288,611,904.66 54,582,506.95 343,194,411.61
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 7.1.1 至 7.1.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谢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华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单江
7.1.4 报表附注
7.1.4.1 基金基本情况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是由原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原基金”)转型而来。原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442 号《关于准予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394,671,927.8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 22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交银施罗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基金份额总额为 3,395,277,170.44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605,242.55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 2020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止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议生效。根据原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交银施罗德国证新
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自 2020 年 11 月 30 日生效,同时《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失效,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国证新能源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市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债券、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本基金投资于国证新能源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国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批准报出。7.1.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1.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1.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
金转型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1.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1.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7.1.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1.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1.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1.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
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1.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1.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1.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7.1.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
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1.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1.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份额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1.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1.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1.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1.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1.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1.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1.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
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1.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1.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28,040,851.15
定期存款 -
其他存款 -
合计 28,040,851.15
7.1.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240,289,982.69 322,629,660.58 82,339,677.89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40,289,982.69 322,629,660.58 82,339,677.89
7.1.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工具。
7.1.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1.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2,472.89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
应收债券利息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应收申购款利息 42.50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其他 12.10
合计 2,527.49
7.1.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1.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150,106.57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合计 150,106.57
7.1.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7,217.20
预提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应付指数使用费 50,000.00
预提审计费 50,000.00
合计 227,217.20
7.1.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年11月30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256,228,349.14 244,026,864.50
本期申购 85,938,948.62 81,846,490.91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9,124,859.52 -37,261,450.75
本期末 303,042,438.24 288,611,904.66
1.原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20年11月29日的基金份额为256,228,349.14
份,已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本基金转型生效日全部转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红利再投、转换入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3.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4.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合同生效并开始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业务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转型生
效日)起开始办理基金交易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托管业务。
7.1.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30,410,302.72 44,892,881.16 14,482,578.44
本期利润 18,882,143.65 13,609,525.59 32,491,669.2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2,523,805.80 10,132,065.07 7,608,259.27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5,845,257.49 17,577,574.55 11,732,317.06
基金赎回款 3,321,451.69 -7,445,509.48 -4,124,057.79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4,051,964.87 68,634,471.82 54,582,506.95
7.1.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6,130.9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5.18
其他 80.91
合计 6,217.05
7.1.4.7.12 股票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35,962,371.79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6,700,600.33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9,261,771.46
7.1.4.7.13 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年11月30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 237,638.54
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 166,600.00
本总额
减:应收利息总额 27.54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71,011.00
7.1.4.7.1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1.4.7.15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衍生工具收益。
7.1.4.7.16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年11月30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1,247.82
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1,247.82
7.1.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2020年11月30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3,609,525.59
——股票投资 13,609,525.59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合计 13,609,525.59
7.1.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年11月30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50,001.85
合计 50,001.85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资产。
7.1.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年11月30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57,004.27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
合计 157,004.27
7.1.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年11月30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4,372.26
信息披露费 10,491.42
银行费用 547.15
上市年费 0.00
指数使用费 39,599.73
合计 55,010.56
注:指数使用费为支付标的指数供应商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自然季度)人民币 50,000元。
7.1.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1.4.8.1或有事项
无。
7.1.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7.1.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上海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基金管理人控制的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1.4.10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1.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1.4.10.2 关联方报酬
7.1.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年11月30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40,673.4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4,881.38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0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当年天数。
7.1.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0年11月30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2,948.16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当年天数。
7.1.4.10.2.3 销售服务费
无。
7.1.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1.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1.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1.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7.1.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0年11月30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28,040,851.15 6,130.96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1.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1.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1.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7.1.4.12 期末(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1.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1.4.12.2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流通
期末 期末
证券 证券 成功 可流 受 认购 期末估 数量(单
成本 估值 备注
代码 名称 认购日 通日 限类 价格 值单价 位:股)
总额 总额
型
30092 江天 2020-1 2021-0 限售 13.39 13.39 217 2,905. 2,905. -
7 化学 2-29 7-07 股 63 63
30092 江天 2020-1 2021-0 新股 26,056 26,056
7 化学 2-29 1-07 未上 13.39 13.39 1,946 .94 .94 -
市
68861 惠泰 2020-1 2021-0 新股 54,802 54,802
7 医疗 2-30 1-07 未上 74.46 74.46 736 .56 .56 -
市
30092 博俊 2020-1 2021-0 新股 34,701 34,701
6 科技 2-29 1-07 未上 10.76 10.76 3,225 .00 .00 -
市
30092 博俊 2020-1 2021-0 限售 10.76 10.76 359 3,862. 3,862. -
6 科技 2-29 7-07 股 84 84
注:1、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的新股或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配售获得的新股,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参与网上申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2、本基金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3、本基金可作为特定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本基金可作为特定投资者
所认购的 2020 年 2 月 14 日前发行完毕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基金所认购的 2020 年 2 月 14 日(含)后发行完毕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得转让。本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5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原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4、本基金获配的科创板股票如经抽签方式确定需要锁定的,锁定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本基金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5、本基金可以通过网下发行获配的创业板股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采用摇号限售方式或比例限售方式,安排获配的部分创业板股票设置不低于 6 个月的限售期。
7.1.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1.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1.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1.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国证新能源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债券、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绝大部分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国证新能源指数中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成份股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在董事会下设立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审议通过风险控制的总体措施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控制
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总经理负责。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由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1.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因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
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除国债、
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债券。
7.1.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
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
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注:流动性受限资产、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计算口径见《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7.1.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
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该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1.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
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
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动
性情况良好。
7.1.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
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1.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
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
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
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
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及存出保证
金等。
7.1.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8,040,851.15 - - - 28,040,851.15
存出保证金 24,279.76 - - - 24,279.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322,629,660.58 322,629,660.58
应收利息 - - - 2,527.49 2,527.49
应收申购款 64,188.82 - - 2,459,517.46 2,523,706.28
资产总计 28,129,319.73 - - 325,091,705.53 353,221,025.26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3,849,250.17 3,849,250.17
应付赎回款 - - - 5,515,034.09 5,515,034.09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233,610.34 233,610.34
应付托管费 - - - 51,394.28 51,394.28
应付交易费用 - - - 150,106.57 150,106.57
应交税费 - - - 1.00 1.00
其他负债 - - - 227,217.20 227,217.20
负债总计 - - - 10,026,613.65 10,026,613.65
利率敏感度缺口 28,129,319.73 - - 315,065,091.88 343,194,411.61
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予
以分类。
7.1.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
值无重大影响。
7.1.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
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1.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
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
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
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绝大部分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国证新能源指数中的
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
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
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成份股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
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
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 90%,本基金投资于国证新能源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7.1.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322,629,660.58 94.01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合计 322,629,660.58 94.01
7.1.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由于本基金运行期间不足一年,尚不存在足够的经验数据,因此无法对
本基金资产净值对于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作定量分析。
7.1.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
层次的余额为 322,507,331.61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122,328.97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7.2.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 附注号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合同失效前日)
资 产: - -
银行存款 7.2.4.7.1 17,015,791.87 17,390,744.68
结算备付金 57,550.54 -
存出保证金 19,029.32 6,034.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2.4.7.2 243,312,928.01 254,648,520.51
其中:股票投资 243,312,928.01 254,518,820.5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129,7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2.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2.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2.4.7.5 52,608.03 3,478.8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4,765.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2.4.7.6 - -
资产总计 260,457,907.77 272,053,543.82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2020 年 11 月 29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2.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10.36 182.64
应付赎回款 1,477,724.13 1,680,908.02
应付管理人报酬 216,763.27 221,168.85
应付托管费 47,687.94 48,657.1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2.4.7.7 40,016.02 61,412.94
应交税费 - 0.47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2.4.7.8 166,163.11 230,498.82
负债合计 1,948,464.83 2,242,828.88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7.2.4.7.9 244,026,864.50 388,031,604.83
未分配利润 7.2.4.7.10 14,482,578.44 -118,220,889.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8,509,442.94 269,810,714.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0,457,907.77 272,053,543.82
注:1、报告截止日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基金份额总额 256,228,349.14 份,
其中交银新能源基金份额净值 1.009 元,基金份额 233,250,009.14 份;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参考净值
1.003 元,基金份额 11,489,170.00 份;交银新能源 B 份额参考净值 1.015 元,基金份额 11,489,170.00
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7.2.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项目 附注号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年11月29日(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金合同失效前日)
一、收入 114,268,203.58 61,569,161.30
1.利息收入 126,274.19 131,437.4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2.4.7.11 126,107.50 116,398.05
债券利息收入 166.69 15,039.3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0,002,350.09 -21,255,257.9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2.4.7.12 17,691,976.72 -24,253,327.3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2.4.7.13 235,560.51 -2,883.8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2.4.7.14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2.4.7.15 - -
股利收益 7.2.4.7.16 2,074,812.86 3,000,953.2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2.4.7.17 93,504,052.74 82,659,902.86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2.4.7.18 635,526.56 33,079.00
减:二、费用 3,748,578.15 4,173,979.39
1.管理人报酬 2,480,630.60 2,784,082.40
2.托管费 545,738.77 612,498.10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2.4.7.19 348,378.16 334,709.15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0.55 1.08
7.其他费用 7.2.4.7.20 373,830.07 442,688.6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10,519,625.43 57,395,181.91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0,519,625.43 57,395,181.91
7.2.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388,031,604.83 -118,220,889.89 269,810,714.94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110,519,625.43 110,519,625.43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44,004,740.33 22,183,842.90 -121,820,897.43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77,089,777.97 -2,690,567.31 374,399,210.66
2.基金赎回款 -521,094,518.30 24,874,410.21 -496,220,108.0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244,026,864.50 14,482,578.44 258,509,442.94
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475,921,669.05 -204,067,532.39 271,854,136.66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 57,395,181.91 57,395,181.91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87,890,064.22 28,451,460.59 -59,438,603.63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067,491.78 -1,874,211.19 3,193,280.59
2.基金赎回款 -92,957,556.00 30,325,671.78 -62,631,884.2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388,031,604.83 -118,220,889.89 269,810,714.94
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 7.2.1 至 7.2.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谢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华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单江
7.2.4 报表附注
7.2.4.1 基金基本情况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442 号《关于准予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3,394,671,927.89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 22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
国证监会备案,《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正式
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395,277,170.44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05,242.55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
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交银新能源份额”)、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交银新能源 A 份额”)与积极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交银新能源 B 份额”)。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交银新能源份额。投资人场外认购所得的交银新能源份额,不进行自动分离或分拆。投资人场内认购所得的交银新能源份额,将按 1∶1 的基金份额配比自动分离为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和
交银新能源 B 份额。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和交银新能源 B 份额的数量保持 1:1 的比例不变。基金合
同生效后,交银新能源份额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分别开放场外和场内申购、赎回,但是不进行上市交易。在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况下,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和交银新能源 B 份额将申请上市交易但是不开放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与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和交银新能源 B 份额之间可以按照约定的规则进行场内份额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与合并。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2 份
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按照 1∶1 的份额配比转换成 1 份交银新能源 A 份额与 1 份交银新能源 B 份额
的行为。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1 份交银新能源 A 份额与 1 份交银新能源 B 份额按照
1∶1 的基金份额配比转换成 2 份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的行为。
基金份额的净值按如下原则计算: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净值计算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其中基金份额总数为交银新能源份额、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和交银新能源 B 份额数量的总和。本基金每份交银新能源 A 份额与每份交银新能源 B 份额构成一对份额组合,该份额组合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之和等于 2 份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之和。交银新能源 A 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交银新能源 A 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每日按该约定年收益率逐日计算,计算出交银新能源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后,根据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与交银新能源 A 份额、交银新能源 B 份额之间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关系,可以计算出交银新能源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本基金进行定期份额折算。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的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但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第 1 个定期折算基准日不足 6 个月的,则该年度可不进行定期折算;定期折算基准日前 3 个月内发生过不定期折算的,则该年度可不进行定期折算):定期份额折算后交银新能源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新能源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的部分将折算为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分配给交银新能源 A 份额持有人。交银新能源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交银新能源份额将按 1 份交银新能源 A 份额获得新增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后,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和交银
新能源 B 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1:1 的比例。交银新能源 B 份额不参与定期份额折算,每次定期份
额折算不改变交银新能源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除以上的定期份额折算外,当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 1.500 元时,或当交银新能源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 0.250 元时,本基金将以该日后的次一交易日为本基金不定期折算基准日。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和交银
新能源 B 份额的比例为 1:1,份额折算后交银新能源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交银新能源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当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 1.500 元时,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及交银新能源 A 份额、交银新能源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的部分均将折算为交
银新能源份额分别分配给交银新能源份额、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和交银新能源 B 份额的持有人。当交
银新能源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 0.250 元时,交银新能源份额、交银新能源 A 份额
和交银新能源 B 份额的份额数将相应缩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5]第 121 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交银新能源
A 份额(150217)979,849,785.00 份基金份额和交银新能源 B 份额(150218) 979,849,786.00 份基金份额
于 2015 年 4 月 9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对于托管在场内的交银新能源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
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分拆为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和交银新能源 B 份额即可上市流通;对于托管在场外的交银新能源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后分拆为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和交银新能源 B 份额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国证新能源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市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债券、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本基金投资于国证新能源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90%,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国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批准报出。
7.2.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2.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本基金于基金合同失
效日 2020 年 11 月 30 日转型为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存续期限为不定
期,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假设为编制基础。
7.2.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
有关信息。
7.2.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2.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7.2.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2.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
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2.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2.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2.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2.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2.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7.2.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2.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2.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交银新能源份额、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和交银新能源 B 份额)不进行收
益分配。
7.2.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2.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
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2.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2.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2.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2.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2.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
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
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2.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2.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前日)
活期存款 17,015,791.87 17,390,744.68
定期存款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7,015,791.87 17,390,744.68
7.2.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74,582,775.71 243,312,928.01 68,730,152.30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74,582,775.71 243,312,928.01 68,730,152.30
上年度末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279,292,720.95 254,518,820.51 -24,773,900.44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129,700.00 129,700.00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129,700.00 129,700.00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79,422,420.95 254,648,520.51 -24,773,900.44
7.2.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工具。
7.2.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2.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前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47,110.27 3,457.81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69.93 -
应收债券利息 - 17.91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5,374.76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
其他 53.07 3.08
合计 52,608.03 3,478.80
7.2.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2.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前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40,016.02 61,412.94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合计 40,016.02 61,412.94
7.2.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前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626.52 498.82
预提信息披露费 109,508.58 120,000.00
应付指数使用费 10,400.27 50,000.00
预提审计费 45,627.74 60,000.00
合计 166,163.11 230,498.82
7.2.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2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63,578,036.37 388,031,604.83
本期申购 4,177.06 6,148.86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620,679.14 -2,386,738.89
2020 年 1 月 2 日基金拆分/份额
折算前 261,961,534.29 385,651,014.80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5,748,484.18 -
本期申购 261,367,640.03 376,594,185.65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42,556,665.85 -493,478,996.41
2020年11月6日基金拆分/份额 268,766,204.04
折算前 186,520,992.65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95,684,951.21 -
本期申购 513,860.65 489,443.46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6,491,455.37 -25,228,783.00
本期末 256,228,349.14 244,026,864.50
注: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交银新能源份额、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和交银新能源 B 份额,交银
新能源 A 份额和交银新能源 B 份额不可进行申购和赎回。
2.根据《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于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的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对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场外份额、场内份额和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实施定期份额折算。根据《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确定 2020 年 1 月 2 日为份额折
算基准日实施定期份额折算。折算前,交银新能源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分别为 208,420,977.29 份和16,569,509.00 份,份额净值为 1.045 元;根据基金份额折算公式,份额折算比例为 0.021944006,折算后交银新能源场外份额总额和场内份额总额分别为 212,994,568.47 份和 17,744,402.00 份,份额净
值为 1.022 元;折算前,交银新能源 A 份额总额为 18,485,524.00 份,份额参考净值为 1.045 元,根
据基金份额折算公式,交银新能源 A 份额折算比例为 0.043888013,折算后交银新能源 A 份额总额
为 18,485,524.00 份,份额参考净值为 1.000 元。交银新能源场外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交银新能源场外份额;交银新能源场内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交银新能源场内份额;交银新能源A 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交银新能源场内份额。
3.根据《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当交银新能源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 1.500 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
本基金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530 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
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确定 2020 年 11 月 6 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实施不定
期份额折算。折算前,交银新能源份额场外和场内份额分别为 150,232,560.65 份和 12,674,480.00 份,根据基金份额折算公式,份额折算比例为 0.512998300,折算后交银新能源份额场外份额总额和场内
份额总额分别为 227,301,608.86 份和 31,290,383.00 份,场内份额包括交银新能源 A 份额折算产生新
增份额 447,023.00 份,折算比例为 0.037860929,交银新能源 B 份额折算产生新增份额 11,666,894.00
份,折算比例为 0.988135672,份额净值为 1.000 元;折算前,交银新能源 A 份额总额为 11,806,976.00
份,份额参考净值 1.038 元,根据基金份额折算公式,交银新能源 A 份额折算比例为 0.037860929,
折算后交银新能源 A 份额总额为 11,806,976.00 份,份额参考净值为 1.000 元;折算前,交银新能源
B 份额总额为 11,806,976.00 份,份额参考净值 1.988 元,根据基金份额折算公式,份额折算比例为
0.988135672,折算后交银新能源 B 份额总额为 11,806,976.00 份,份额参考净值为 1.000 元。
4.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
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
2020 年 11 月 26 日为份额转换基准日,对本基金进行份额转换。转换前,交银新能源场外份额和
场内份额分别为 204,465,704.14 份和 28,784,305.00 份,转换比例为 1:1,转换为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
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份额总额和场内份额总额分别为 204,465,704.14 份和 28,784,305.00
份;转换前,交银新能源 A 份额总额为 11,489,170.00 份,交银新能源 A 份额转换比例为 0.994308626,
转换为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总额为 11,423,780.00 份;转换前,
交银新能源 B 份额总额为 11,489,170.00 份,交银新能源 B 份额转换比例为 1.005691373,转换为交
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总额为 11,554,559.00 份。
7.2.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72,488,945.47 -45,731,944.42 -118,220,889.89
本期利润 17,015,572.69 93,504,052.74 110,519,625.4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25,063,070.06 -2,879,227.16 22,183,842.90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58,724,510.87 56,033,943.56 -2,690,567.31
基金赎回款 83,787,580.93 -58,913,170.72 24,874,410.21
本期已分配利润 0.00 0.00 0.00
本期末 -30,410,302.72 44,892,881.16 14,482,578.44
7.2.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19,776.54 114,814.97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739.17 1,368.92
其他 5,591.79 214.16
合计 126,107.50 116,398.05
7.2.4.7.12 股票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2019年 1月 1日至2019年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55,653,727.19 130,915,529.66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37,961,750.47 155,168,857.04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7,691,976.72 -24,253,327.38
7.2.4.7.13 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
2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 836,849.56 1,748,089.30
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 601,100.00 1,694,000.00
本总额
减:应收利息总额 189.05 56,973.19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235,560.51 -2,883.89
7.2.4.7.1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2.4.7.15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
7.2.4.7.16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29日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2,074,812.86 3,000,953.28
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2,074,812.86 3,000,953.28
7.2.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29日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93,504,052.74 82,659,902.86
——股票投资 93,504,052.74 82,660,502.86
——债券投资 - -6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合计 93,504,052.74 82,659,902.86
7.2.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29日(基金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合同失效前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635,526.56 33,079.00
合计 635,526.56 33,079.00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资产。
7.2.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29日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348,378.16 334,709.15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 -
合计 348,378.16 334,709.15
7.2.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审计费用 45,627.74 60,000.00
信息披露费 109,508.58 120,000.00
银行费用 3,293.48 2,688.66
上市年费 55,000.00 60,000.00
指数使用费 160,400.27 200,000.00
合计 373,830.07 442,688.66
注:指数使用费为支付标的指数供应商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自然季度)人民币 50,000元。
7.2.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2.4.8.1 或有事项
无。
7.2.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 2020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交
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有关规定,自 2020 年 11 月 30 日起,原交银施
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原《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变更为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7.2.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上海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基金管理人控制的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2.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2.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2.4.10.2 关联方报酬
7.2.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
项目
月2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 月31日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480,630.60 2,784,082.4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32,170.56 990,046.64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0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当年天数。
7.2.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
月2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 月31日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45,738.77 612,498.10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当年天数。
7.2.4.10.2.3 销售服务费
无。
7.2.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2.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7.2.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29日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17,015,791.87 119,776.54 17,390,744.68 114,814.97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2.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2.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2.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7.2.4.12 期末(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2.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2.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2.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2.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2.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以国证新能源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市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采用指数化投资,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品种。本基金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新能源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新能源 B 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本基金绝大部分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国证新能源指数中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成份股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在董事会下设立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审议通过风险控制的总体措施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风险
管理部对公司总经理负责。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由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2.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因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
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于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
基金未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债券(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除国
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05%)。
7.2.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
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注:流动性受限资产、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计算口径见《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7.2.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
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该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2.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
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动性情况良好。
7.2.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2.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等。
7.2.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0 年 11 月 29 日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7,015,791.87 - - 17,015,791.87
结算备付金 57,550.54 - - 57,550.54
存出保证金 19,029.32 - - 19,029.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243,312,928.01 243,312,928.01
应收利息 - - 52,608.03 52,608.03
资产总计 17,092,371.73 - 243,365,536.04 260,457,907.77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110.36 110.36
应付赎回款 - - 1,477,724.13 1,477,724.13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216,763.27 216,763.27
应付托管费 - - 47,687.94 47,687.94
应付交易费用 - - 40,016.02 40,016.02
其他负债 - - 166,163.11 166,163.11
负债总计 - - 1,948,464.83 1,948,464.83
利率敏感度缺口 17,092,371.73 - 241,417,071.21 258,509,442.94
上年度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7,390,744.68 - - - 17,390,744.68
存出保证金 6,034.71 - - - 6,034.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29,700.00 254,518,820.51 254,648,520.51
应收利息 - - - 3,478.80 3,478.80
应收申购款 - - - 4,765.12 4,765.12
资产总计 17,396,779.39 - 129,700.00 254,527,064.43 272,053,543.82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182.64 182.64
应付赎回款 - - - 1,680,908.02 1,680,908.02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221,168.85 221,168.85
应付托管费 - - - 48,657.14 48,657.14
应付交易费用 - - - 61,412.94 61,412.94
应交税费 - - - 0.47 0.47
其他负债 - - - 230,498.82 230,498.82
负债总计 - - - 2,242,828.88 2,242,828.88
利率敏感度缺口 17,396,779.39 - 129,700.00 252,284,235.55 269,810,714.94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予以分类。
7.2.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05%),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
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19 年 12 月 31 日:同)。
7.2.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2.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绝大部分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国证新能源指数中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成份股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投资于国证新能源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2.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0 年 11 月 29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占基金资 占基金资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产净值比 产净值比
例(%) 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243,312,928.01 94.12 254,518,820.51 94.33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 - 129,700.00 0.05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合计 243,312,928.01 94.12 254,648,520.51 94.38
注:债券投资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
7.2.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附注 7.2.4.1)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0 年 11 月 29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分析 (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业 绩比较 基准( 附注 增加约 1268 增加约 1341
7.2.4.1)上涨 5%
业 绩比较 基准( 附注 减少约 1268 减少约 1341
7.2.4.1)下降 5%
7.2.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243,312,928.01 元,无属于第二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19 年 12 月
31 日:第一层次 249,177,491.09 元,第二层次 5,471,029.42 元,无第三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9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期: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转型生效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8.1.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
序号 项目 金额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22,629,660.58 91.34
其中:股票 322,629,660.58 91.34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8,040,851.15 7.94
7 其他各项资产 2,550,513.53 0.72
8 合计 353,221,025.26 100.00
8.1.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1.2.1 指数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3,866,105.45 1.13
C 制造业 278,868,180.27 81.2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8,826,993.30 5.49
E 建筑业 3,925,652.64 1.14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559,936.80 2.49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107,150.00 1.2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4,314,652.35 1.26
合计 322,468,670.81 93.96
8.1.2.2 积极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60,989.77 0.0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60,989.77 0.05
8.1.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8.1.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1.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300118 东方日升 226,900 6,541,527.00 1.91
2 300274 阳光电源 84,481 6,106,286.68 1.78
3 000591 太阳能 834,100 6,063,907.00 1.77
4 603799 华友钴业 75,688 6,002,058.40 1.75
5 300618 寒锐钴业 59,904 5,685,488.64 1.66
6 002709 天赐材料 53,817 5,586,204.60 1.63
7 002074 国轩高科 141,771 5,546,081.52 1.62
8 300750 宁德时代 15,700 5,512,427.00 1.61
9 300014 亿纬锂能 67,409 5,493,833.50 1.60
10 300073 当升科技 84,632 5,488,385.20 1.60
11 002340 格林美 781,400 5,461,986.00 1.59
12 600438 通威股份 138,604 5,327,937.76 1.55
13 601012 隆基股份 57,472 5,298,918.40 1.54
14 300450 先导智能 62,346 5,236,440.54 1.53
15 002460 赣锋锂业 51,686 5,230,623.20 1.52
16 002080 中材科技 213,800 5,169,684.00 1.51
17 600884 杉杉股份 283,867 5,118,122.01 1.49
18 600089 特变电工 501,892 5,094,203.80 1.48
19 600418 江淮汽车 412,961 5,050,513.03 1.47
20 601877 正泰电器 125,796 4,926,171.36 1.44
21 603806 福斯特 57,671 4,925,103.40 1.44
22 600406 国电南瑞 183,356 4,871,768.92 1.42
23 300724 捷佳伟创 33,200 4,833,920.00 1.41
24 603659 璞泰来 42,800 4,810,292.00 1.40
25 002202 金风科技 332,629 4,739,963.25 1.38
26 002056 横店东磁 309,480 4,701,001.20 1.37
27 300037 新宙邦 46,304 4,695,225.60 1.37
28 300001 特锐德 158,473 4,652,767.28 1.36
29 600549 厦门钨业 273,730 4,612,350.50 1.34
30 300207 欣旺达 149,971 4,605,609.41 1.34
31 000012 南玻 A 618,482 4,564,397.16 1.33
32 002594 比亚迪 23,449 4,556,140.70 1.33
33 300124 汇川技术 48,658 4,539,791.40 1.32
34 600580 卧龙电驱 289,700 4,519,320.00 1.32
35 601615 明阳智能 237,709 4,511,716.82 1.31
36 601222 林洋能源 566,717 4,488,398.64 1.31
37 600312 平高电气 614,801 4,389,679.14 1.28
38 002129 中环股份 171,000 4,360,500.00 1.27
39 000009 中国宝安 572,995 4,314,652.35 1.26
40 000690 宝新能源 588,471 4,295,838.30 1.25
41 300068 南都电源 281,387 4,285,524.01 1.25
42 601179 中国西电 929,200 4,283,612.00 1.25
43 601985 中国核电 870,400 4,282,368.00 1.25
44 600482 中国动力 238,302 4,270,371.84 1.24
45 601689 拓普集团 110,941 4,263,462.63 1.24
46 601238 广汽集团 320,500 4,259,445.00 1.24
47 600699 均胜电子 166,688 4,227,207.68 1.23
48 002249 大洋电机 937,600 4,219,200.00 1.23
49 003816 中国广核 1,484,000 4,184,880.00 1.22
50 300316 晶盛机电 138,187 4,156,664.96 1.21
51 600104 上汽集团 169,459 4,141,577.96 1.21
52 002266 浙富控股 912,700 4,107,150.00 1.20
53 601106 中国一重 1,370,600 4,098,094.00 1.19
54 002212 天融信 193,400 4,063,334.00 1.18
55 600522 中天科技 374,696 4,061,704.64 1.18
56 601727 上海电气 751,500 4,058,100.00 1.18
57 600166 福田汽车 1,257,816 3,962,120.40 1.15
58 600803 新奥股份 290,900 3,953,331.00 1.15
59 601611 中国核建 539,238 3,925,652.64 1.14
60 600066 宇通客车 231,348 3,914,408.16 1.14
61 600487 亨通光电 279,461 3,909,659.39 1.14
62 600875 东方电气 390,279 3,891,081.63 1.13
63 600256 广汇能源 1,366,115 3,866,105.45 1.13
64 000970 中科三环 407,604 3,851,857.80 1.12
65 300376 易事特 475,800 3,787,368.00 1.10
66 000625 长安汽车 172,988 3,784,977.44 1.10
67 000400 许继电气 261,574 3,782,360.04 1.10
68 300748 金力永磁 102,900 3,739,386.00 1.09
69 000839 中信国安 1,562,783 3,688,167.88 1.07
70 000559 万向钱潮 657,993 3,520,262.55 1.03
8.1.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688617 惠泰医疗 736 54,802.56 0.02
2 300772 运达股份 2,336 38,660.80 0.01
3 300926 博俊科技 3,584 38,563.84 0.01
4 300927 江天化学 2,163 28,962.57 0.01
8.1.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1.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末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003816 中国广核 4,097,401.00 1.19
2 002266 浙富控股 3,987,603.00 1.16
3 600312 平高电气 2,141,052.00 0.62
4 601179 中国西电 2,046,633.60 0.60
5 002212 天融信 2,016,986.00 0.59
6 603659 璞泰来 2,008,248.00 0.59
7 600418 江淮汽车 1,938,215.00 0.56
8 600487 亨通光电 1,919,540.60 0.56
9 600522 中天科技 1,835,775.00 0.53
10 000009 中国宝安 1,783,582.00 0.52
11 002340 格林美 1,578,639.00 0.46
12 000970 中科三环 1,578,630.00 0.46
13 600089 特变电工 1,570,101.00 0.46
14 601727 上海电气 1,559,578.26 0.45
15 600482 中国动力 1,544,511.00 0.45
16 601106 中国一重 1,541,677.00 0.45
17 002074 国轩高科 1,511,385.00 0.44
18 600699 均胜电子 1,504,884.00 0.44
19 000839 中信国安 1,497,090.78 0.44
20 600406 国电南瑞 1,492,964.00 0.44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1.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末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300274 阳光电源 7,544,674.00 2.20
2 002709 天赐材料 3,161,841.40 0.92
3 002594 比亚迪 3,114,348.00 0.91
4 002466 天齐锂业 2,746,345.60 0.80
5 600021 上海电力 2,435,865.79 0.71
6 300124 汇川技术 2,312,808.00 0.67
7 601012 隆基股份 2,132,630.00 0.62
8 603806 福斯特 1,902,550.00 0.55
9 000625 长安汽车 1,770,421.00 0.52
10 600438 通威股份 1,492,264.00 0.43
11 300037 新宙邦 1,469,239.00 0.43
12 300376 易事特 633,482.00 0.18
13 300750 宁德时代 629,052.00 0.18
14 600166 福田汽车 622,244.00 0.18
15 300073 当升科技 497,131.00 0.14
16 600884 杉杉股份 493,883.00 0.14
17 300724 捷佳伟创 469,146.00 0.14
18 300207 欣旺达 367,666.00 0.11
19 002460 赣锋锂业 223,070.00 0.06
20 300014 亿纬锂能 193,675.00 0.06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1.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82,407,807.31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35,962,371.79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1.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1.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1.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1.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东方日升(300118)外,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东方日升(300118)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披露了《东方日升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收到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灌环罚字[2020]26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对日升常州处以人民币 10 万元的罚款。
本基金遵循指数化投资理念,绝大部分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指数,以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为原则,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本基金对该证券的投资遵守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管理相关制度及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策略。
8.1.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4,279.7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527.49
5 应收申购款 2,523,706.2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550,513.53
8.1.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12.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价值 值比例(%)
1 688617 惠泰医疗 54,802.56 0.02 新股未上市
2 300926 博俊科技 38,563.84 0.01 新股未上市
3 300927 江天化学 28,962.57 0.01 新股未上市
8.1.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8.2.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
序号 项目 金额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43,312,928.01 93.42
其中:股票 243,312,928.01 93.42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073,342.41 6.56
7 其他各项资产 71,637.35 0.03
8 合计 260,457,907.77 100.00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2.1 指数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724,610.75 1.05
C 制造业 216,820,074.40 83.8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680,842.03 4.91
E 建筑业 3,016,556.40 1.17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534,615.29 2.14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2,501,212.50 0.97
合计 243,277,911.37 94.11
8.2.2.2 积极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5,016.64 0.0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5,016.64 0.01
8.2.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8.2.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2.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300274 阳光电源 201,781 9,467,564.52 3.66
2 002594 比亚迪 38,649 6,728,790.90 2.60
3 002709 天赐材料 82,097 6,539,847.02 2.53
4 000625 长安汽车 228,688 5,472,503.84 2.12
5 300124 汇川技术 70,158 5,458,292.40 2.11
6 601012 隆基股份 75,972 5,280,054.00 2.04
7 603806 福斯特 73,171 5,246,360.70 2.03
8 600438 通威股份 163,804 5,122,151.08 1.98
9 300376 易事特 493,100 4,659,795.00 1.80
10 300037 新宙邦 55,004 4,564,781.96 1.77
11 600166 福田汽车 1,287,716 4,365,357.24 1.69
12 300207 欣旺达 145,471 4,128,466.98 1.60
13 300014 亿纬锂能 62,409 4,105,888.11 1.59
14 600884 杉杉股份 279,767 3,911,142.66 1.51
15 300750 宁德时代 16,000 3,872,000.00 1.50
16 000690 宝新能源 506,471 3,742,820.69 1.45
17 002460 赣锋锂业 48,386 3,737,818.50 1.45
18 300073 当升科技 83,532 3,695,455.68 1.43
19 603799 华友钴业 68,188 3,643,966.72 1.41
20 000591 太阳能 731,400 3,620,430.00 1.40
21 600104 上汽集团 132,359 3,584,281.72 1.39
22 300724 捷佳伟创 32,700 3,522,771.00 1.36
23 300068 南都电源 226,487 3,472,045.71 1.34
24 601238 广汽集团 249,900 3,466,113.00 1.34
25 600066 宇通客车 206,648 3,461,354.00 1.34
26 300450 先导智能 54,546 3,450,579.96 1.33
27 000012 南玻 A 495,082 3,440,819.90 1.33
28 601222 林洋能源 458,517 3,388,440.63 1.31
29 601615 明阳智能 196,509 3,358,338.81 1.30
30 600803 新奥股份 229,300 3,322,557.00 1.29
31 002080 中材科技 169,500 3,306,945.00 1.28
32 300618 寒锐钴业 47,004 3,270,538.32 1.27
33 000400 许继电气 182,374 3,226,196.06 1.25
34 002249 大洋电机 689,800 3,214,468.00 1.24
35 000559 万向钱潮 486,193 3,184,564.15 1.23
36 601877 正泰电器 95,896 3,160,732.16 1.22
37 002056 横店东磁 225,480 3,149,955.60 1.22
38 300118 东方日升 186,400 3,120,336.00 1.21
39 300001 特锐德 118,673 3,096,178.57 1.20
40 600549 厦门钨业 200,130 3,069,994.20 1.19
41 300316 晶盛机电 107,687 3,059,387.67 1.18
42 601689 拓普集团 92,941 3,051,253.03 1.18
43 600406 国电南瑞 126,156 3,027,744.00 1.17
44 002074 国轩高科 102,471 3,022,894.50 1.17
45 601611 中国核建 386,738 3,016,556.40 1.17
46 002202 金风科技 238,829 3,002,080.53 1.16
47 600089 特变电工 344,892 2,993,662.56 1.16
48 600875 东方电气 267,879 2,917,202.31 1.13
49 601985 中国核电 587,700 2,850,345.00 1.10
50 300748 金力永磁 65,600 2,807,680.00 1.09
51 600580 卧龙电驱 204,600 2,733,456.00 1.06
52 600699 均胜电子 107,888 2,726,329.76 1.05
53 600256 广汇能源 893,315 2,724,610.75 1.05
54 002340 格林美 532,100 2,724,352.00 1.05
55 002466 天齐锂业 104,830 2,722,435.10 1.05
56 002129 中环股份 121,100 2,721,117.00 1.05
57 600482 中国动力 148,902 2,648,966.58 1.02
58 601106 中国一重 846,500 2,590,290.00 1.00
59 600418 江淮汽车 264,061 2,571,954.14 0.99
60 603659 璞泰来 25,300 2,532,783.00 0.98
61 601727 上海电气 476,000 2,532,320.00 0.98
62 000839 中信国安 953,183 2,506,871.29 0.97
63 000009 中国宝安 333,495 2,501,212.50 0.97
64 600021 上海电力 327,221 2,467,246.34 0.95
65 000970 中科三环 244,604 2,433,809.80 0.94
66 600312 平高电气 321,501 2,247,291.99 0.87
67 600522 中天科技 204,396 2,229,960.36 0.86
68 601179 中国西电 480,400 2,209,840.00 0.85
69 600487 亨通光电 145,061 2,142,550.97 0.83
70 002212 天融信 95,500 1,931,010.00 0.75
8.2.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300772 运达股份 2,336 35,016.64 0.01
8.2.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2.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300724 捷佳伟创 3,463,302.00 1.28
2 300118 东方日升 3,426,383.00 1.27
3 600580 卧龙电驱 3,283,007.00 1.22
4 300618 寒锐钴业 1,142,335.00 0.42
5 600482 中国动力 1,136,534.00 0.42
6 000839 中信国安 1,131,611.84 0.42
7 600256 广汇能源 1,000,335.00 0.37
8 600066 宇通客车 990,431.39 0.37
9 600104 上汽集团 987,024.00 0.37
10 000690 宝新能源 938,467.00 0.35
11 601985 中国核电 910,034.00 0.34
12 002202 金风科技 877,414.00 0.33
13 601238 广汽集团 867,188.00 0.32
14 300748 金力永磁 771,795.00 0.29
15 601611 中国核建 764,887.00 0.28
16 300207 欣旺达 740,195.00 0.27
17 600166 福田汽车 682,757.00 0.25
18 600406 国电南瑞 681,230.00 0.25
19 002249 大洋电机 614,346.00 0.23
20 000591 太阳能 587,135.00 0.22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2.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002074 国轩高科 4,873,731.07 1.81
2 600418 江淮汽车 4,158,193.02 1.54
3 002709 天赐材料 3,896,092.40 1.44
4 002129 中环股份 3,867,941.35 1.43
5 002460 赣锋锂业 3,864,154.25 1.43
6 300750 宁德时代 3,607,511.00 1.34
7 601689 拓普集团 3,401,251.58 1.26
8 002594 比亚迪 3,374,459.59 1.25
9 000009 中国宝安 3,190,747.45 1.18
10 300316 晶盛机电 3,118,073.99 1.16
11 300014 亿纬锂能 3,089,929.30 1.15
12 002056 横店东磁 3,054,567.00 1.13
13 002407 多氟多 3,038,311.86 1.13
14 002610 爱康科技 3,001,761.93 1.11
15 002080 中材科技 2,962,491.80 1.10
16 300037 新宙邦 2,804,184.00 1.04
17 300274 阳光电源 2,789,169.70 1.03
18 601012 隆基股份 2,777,436.00 1.03
19 300073 当升科技 2,547,169.73 0.94
20 300124 汇川技术 2,510,616.00 0.93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2.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33,251,805.23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155,653,727.19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2.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2.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2.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2.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2.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2.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2.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2.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2.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8.2.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2.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9,029.3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2,608.0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1,637.35
8.2.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2.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2.12.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2.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五名积极投资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2.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期: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转型生效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9.1.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比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例 持有份额
比例
170,292 1,779.55 4,315,449.10 1.42% 298,726,989.14 98.58%
9.1.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
例
1 宋伟铭 2,920,000.00 7.72%
德邦基金-浙商银行-百年人寿
2 保险-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2,630,434.00 6.96%
司-自有资金
3 张美芳 1,270,000.00 3.36%
4 吕秀娟 1,189,080.00 3.15%
5 贺雅宁 524,109.00 1.39%
6 侯宝富 475,609.00 1.26%
7 陈淑芬 366,197.00 0.97%
8 刘桂娟 326,080.00 0.86%
9 周小燕 322,310.00 0.85%
10 李美吟 262,605.00 0.69%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1.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员持有本基金 18,565.15 0.01%
9.1.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
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9.2.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交银新能 93,360 2,498.39 1,684,907.10 0.72% 231,565,102.04 99.28%
新能源 A 930 12,353.95 2,905,281.00 25.29% 8,583,889.00 74.71%
新能源 B 10,647 1,079.10 107.00 - 11,489,063.00 100.00
%
合计 104,937 2,441.74 4,590,295.10 1.79% 251,638,054.04 98.21%
9.2.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交银新能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
例
1 宋伟铭 1,566,734.00 5.44%
2 张美芳 838,886.00 2.91%
3 吕秀娟 837,875.00 2.91%
4 侯宝富 405,002.00 1.41%
5 陈淑芬 346,845.00 1.20%
6 任利新 330,295.00 1.15%
7 刘桂娟 326,080.00 1.13%
8 李美吟 262,605.00 0.91%
9 贺雅宁 259,747.00 0.90%
10 刘盛 244,721.00 0.85%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新能源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尹瑛姬 4,132,460.00 35.97%
德邦基金-浙商银行-百年人
2 寿保险-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 2,645,491.00 23.03%
限公司-自有资金
3 李怡名 2,062,543.00 17.95%
4 陈恒 799,900.00 6.96%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
5 公司-中信资本债券收益增强 259,790.00 2.26%
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赵从志 212,517.00 1.85%
7 张世俊 183,430.00 1.60%
8 刘辉荣 100,000.00 0.87%
9 方春娣 100,000.00 0.87%
10 高翔 92,458.00 0.80%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新能源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宋伟铭 1,585,545.00 13.80%
2 张美芳 648,858.00 5.65%
3 钱中明 475,962.00 4.14%
4 贺雅宁 262,866.00 2.29%
5 吕秀娟 262,866.00 2.29%
6 周小燕 161,654.00 1.41%
7 金守亮 160,000.00 1.39%
8 余家浩 136,171.00 1.19%
9 万斌 132,659.00 1.15%
10 曾勤 105,924.00 0.92%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2.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交银新能 19.16 0.00%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新能源 A 0.00 0.00%
员持有本基金 新能源 B 0.00 0.00%
合计 19.16 0.00%
9.2.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交银新能 0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新能源 A 0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新能源 B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交银新能 0
放式基金 新能源 A 0
新能源 B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10.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期: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转型生效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份
基金转型生效日(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份额总额 256,228,349.14
基金转型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85,938,948.62
减:基金转型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39,124,859.52
基金转型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3,042,438.24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10.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单位:份
项目 交银新能 新能源 A 新能源 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3 月 26 3,395,277,170.44 - -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26,449,308.37 18,564,364.00 18,564,364.00
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67,634,161.76 0.00 0.00
减: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70,668,800.36 0.00 0.00
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109,835,339.37 -7,075,194.00 -7,075,194.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3,250,009.14 11,489,170.00 11,489,170.00
注:1、上表中“报告期”指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1月29日;
2、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交银施罗德国
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已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生效,并自 2020 年 11 月 30 日起,《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失效且《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同时生效,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有关详情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
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修订后的《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与《交银施罗德
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自 2020 年 11 月 30 日起生效。基金的基金名称、
运作方式、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风险收益特征、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的收益和分配以及其他部分条款等按照修订后的《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相关规定进行运作。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手续。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期审计费用为 50,000.00 元。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本报告期内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2、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本报告期内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期: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转型生效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11.7.1.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单元 备注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数量
额的比例 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 1 2,877,668.00 2.43% 2,680.05 2.43% -
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 1 26,563,390.60 22.47% 24,739.05 22.47% -
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 1 24,250,023.20 20.51% 22,584.14 20.51% -
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 2 23,586,779.38 19.95% 21,966.47 19.95% -
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 1 18,246,298.18 15.44% 16,993.25 15.44% -
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1 11,429,536.55 9.67% 10,644.52 9.67% -
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 1 11,256,086.86 9.52% 10,483.07 9.52% -
有限公司
川财证券有限 1 - - - - -
责任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 1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华创证券有限 1 - - - - -
责任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 2 - - - - -
有限公司
上海华信证券 1 - - - - -
有限责任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 1 - - - - -
责任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 1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2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 2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高华证券 1 - - - - -
有限责任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股 1 - - - - -
份有限公司
11.7.1.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回 占当期权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方正证券股份 5,298.74 2.23% - - - -
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 232,339.80 97.77% - - - -
有限公司
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2、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
3、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基金交易单元。研究部提交方案,并上报公司批准。
11.7.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11.7.2.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单元 备注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数量
额的比例 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 1 1,371,420.20 0.73% 1,277.26 0.73% -
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 1 12,529,619.83 6.63% 11,665.54 6.63% -
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 1 52,283,649.06 27.68% 48,692.57 27.68% -
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 2 9,724,350.79 5.15% 9,055.92 5.15% -
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 1 13,690,177.35 7.25% 12,749.77 7.25% -
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1 15,774,144.41 8.35% 14,690.19 8.35% -
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 1 9,232,256.28 4.89% 8,598.65 4.89% -
有限公司
川财证券有限 1 - - - - -
责任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 1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 1 1,777,121.98 0.94% 1,654.98 0.94% -
有限公司
华创证券有限 1 3,672,957.00 1.94% 3,420.53 1.94% -
责任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 2 5,813,647.79 3.08% 5,414.30 3.08% -
有限公司
上海华信证券 1 - - - - -
有限责任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 1 23,375,505.70 12.37% 21,770.24 12.37% -
责任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 1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2 18,225,450.66 9.65% 16,974.61 9.65% -
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 1 16,059,396.21 8.50% 14,956.68 8.50% -
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 2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高华证券 1 - - - - -
有限责任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 1 5,375,835.16 2.85% 5,006.67 2.85% -
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股 1 - - - - -
份有限公司
11.7.2.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回 占当期权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兴业证券股份 132,687.90 15.86% - - - -
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 198,498.71 23.72% - - - -
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 180,652.50 21.59% - - - -
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 185,097.45 22.12% - - - -
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 139,913.00 16.72% - - - -
有限公司
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2、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
3、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基金交易单元。研究部提交方案,并上报公司批准。
11.8 其他重大事件
11.8.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期: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转型生效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网站 2020-11-30
(LOF)托管协议
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网站 2020-11-30
(LOF)基金合同摘要
3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1-30
(LOF)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4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网站 2020-11-30
(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5 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1-30
资基金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
6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1-30
合同生效并开始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业务
的公告
7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网站 2020-11-30
(LOF)招募说明书
8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网站 2020-11-30
(LOF)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
9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可投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2-04
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10 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基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2020-12-31
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站
的公告
11.8.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
1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折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01-03
算业务期间新能源 A 份额停复牌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
2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交银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01-04
新能源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调整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
3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新能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01-04
源 A 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
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
4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01-04
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阳光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5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2020-01-20
的公告 站
6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公司网站 2020-01-21
金 2019 年第 4 季度报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春节假期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7 调整延期办理有关业务的公告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2020-01-31
站
8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公司网站 2020-02-15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3 号)
9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公司网站 2020-02-15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3 号)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泰诚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10 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办理相关销售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2020-03-21
业务的公告 站
1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公司网站 2020-03-30
金 2019 年年度报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部分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12 销售机构办理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2020-04-13
站
13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公司网站 2020-04-22
金 2020 年第 1 季度报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14 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2020-05-27
的公告 站
15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公司网站 2020-07-21
金 2020 年第 2 季度报告
16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公司网站 2020-08-29
金 2020 年中期报告
17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公司网站 2020-08-31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泛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18 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2020-09-07
的公告 站
关于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
19 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09-25
项的提示性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
20 式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09-25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
21 式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09-26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
性公告
关于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
22 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09-26
项的提示性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
23 式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09-29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
性公告
关于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
24 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09-29
项的提示性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上海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25 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相关销售业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2020-09-29
务的公告 站
关于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
26 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0-09
项的提示性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
27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0-10
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关于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
28 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0-12
项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
29 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0-13
项及可能发生不定期折算的提示性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
30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0-14
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关于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
31 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0-14
项及可能发生不定期折算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
32 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0-15
项及可能发生不定期折算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
33 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0-16
项及可能发生不定期折算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
34 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0-19
项及可能发生不定期折算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
35 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0-20
项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
36 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0-21
项及可能发生不定期折算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
37 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0-22
项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
38 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0-23
项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
39 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0-26
项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
40 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0-27
项的提示性公告
4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公司网站 2020-10-28
金 2020 年第 3 季度报告
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
42 资基金之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和交银新能源 B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0-28
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
43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0-29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
44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0-30
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
45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1-02
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
46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1-03
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47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2020-11-04
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站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
48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1-05
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
49 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暂停及办理折算业务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1-06
完毕后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并设大额申购业务
限额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
50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1-06
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
51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1-09
折算业务期间交银新能源 A、交银新能源 B
份额停复牌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
52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交银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1-10
新能源 A 和交银新能源 B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
53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1-10
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交银
54 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1-23
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55 金之交银新能源 A 份额与交银新能源 B 份额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1-23
终止上市公告
56 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1-23
资基金实施转型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
57 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1-25
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变更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58 金之交银新能源 A 份额与交银新能源 B 份额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0-11-25
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交银施罗德
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已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生效,并自 2020 年 11 月 30 日起,《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失效且《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同时生效,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有关详情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有关详情请查
阅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
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中国证监会准予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文件;
3、《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6、《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7、《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8、《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9、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0、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1、关于申请募集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12、关于申请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法律意见书
13、报告期内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13.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或者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001.com)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电子邮件:services@jysld.com。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