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丰利LOF: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1-08-25
天弘丰利债券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8月24日 送出日期:2021年8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丰利LOF 基金代码 164208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司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1月23日 上市交易所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年12月3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 基金经理 杜广 金基金经理的 2020年12月24日 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7月15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 其他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 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 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 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 投资范围 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 工具及其衍生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 也可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 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股票(包含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的新股申 购、增发、可转债转股、所持股票配售及派发、权证行权所形 成的股票,以及所持股票派发和可分离债券分离所形成的权证 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 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因上述原因持有 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 90个交易 日内卖出。 主要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国债及央行票据投资策 略、新股申购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基 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天 弘丰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 F) 2014 年的 净值 增长 率按 照当 年的 实际 存续期计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 收费方式 备注 /持有期限(N) /费率 M<100万元 0.6% 申购费 100万元≤M<500万元 0.3%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N<7天 1.5% 赎回费(场外) 7天≤N<30天 0.1% N≥30天 0 赎回费(场内) N<7天 1.5% N≥7天 0.1% 注:1、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2、同一交易日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 托管费 0.1% 其他费用 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 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具体投资管理中,本基金主要投资信用债券品种,同时积极参与新股申购,因此,本基金可能因投资债券类资产而面临较高的市场系统性风险,也可能因投资信用债券而面临较高的信用风险,还可能面临新股发行放缓甚至停滞,或者新股申购收益率下降甚至出现亏损所带来的风险。 2、其他风险:普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职业道德风险、其他风险等。(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客服电话: 95046]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