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丰利债券LOF:2018年年度报告
2019-03-27
天弘丰利债券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年年度报告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03月27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0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重要提示 ...........................................................................................................................................2 1.2目录 ...................................................................................................................................................3 §2基金简介...................................................................................................................................................5 2.1基金基本情况 ...................................................................................................................................5 2.2基金产品说明 ...................................................................................................................................5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5 2.4信息披露方式 ...................................................................................................................................6 2.5其他相关资料 ...................................................................................................................................6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6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6 3.2基金净值表现 ...................................................................................................................................7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9 §4管理人报告...............................................................................................................................................9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9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1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2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3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3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4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5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6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6 §5托管人报告.............................................................................................................................................16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6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6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6 §6审计报告.................................................................................................................................................16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6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17 §7年度财务报表.........................................................................................................................................19 7.1资产负债表 .....................................................................................................................................19 7.2利润表 .............................................................................................................................................21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23 7.4报表附注 .........................................................................................................................................24 §8投资组合报告..........................................................................................................................................52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52 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3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53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3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3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53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54 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54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54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4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4 8.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4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55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5 9.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56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6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56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56 §11重大事件揭示.......................................................................................................................................57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7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7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7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7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7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7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7 11.8其他重大事件 ...............................................................................................................................59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63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63 12.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64 §13备查文件目录.......................................................................................................................................65 13.1备查文件目录 ...............................................................................................................................65 13.2存放地点 .......................................................................................................................................65 13.3查阅方式 .......................................................................................................................................65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天弘丰利债券(LOF) 场内简称 天弘丰利 基金主代码 1642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1月23日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02,553,494.3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年12月03日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 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资金供求、信用 风险状况、证券市场走势等方面的分析和预测,采取 投资策略 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构建和调整 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并适度参与新股投资,力求实 现风险与收益的优化平衡。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 风险收益特征 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信息披 姓名 童建林 田东辉 露负责 联系电话 022-83310208 010-68858113 人 电子邮箱 service@thfund.com.cn tiandonghui@psbc.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046 95580 传真 022-83865569 010-68858120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 注册地址 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41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 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座 邮政编码 300203 100808 法定代表人 井贤栋 张学文 2.4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露报纸名称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thfund.com.cn 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点 注:自2019年起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已做出调整。 2.5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 (特殊普通合伙) 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4,528,233.40 12,317,421.98 76,437,116.28 本期利润 25,875,628.95 12,511,316.12 46,991,770.5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0.0959 0.0285 0.0283 润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8.16% 2.52% 2.5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84% 2.66% 2.15%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328,103,179.69 159,039,972.7 340,128,247.0 1 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0.2976 0.4550 0.4267 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37,091,391.0 401,370,751.4 891,680,957.0 0 6 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13 1.1484 1.1186 3.1.3累计期末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2.70% 14.84% 11.86%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三 2.72% 0.13% 1.99% 0.05% 0.73% 0.08% 个月 过去六 4.87% 0.11% 2.57% 0.06% 2.30% 0.05% 个月 过去一 6.84% 0.09% 4.79% 0.07% 2.05% 0.02% 年 过去三 12.04% 0.06% -0.41% 0.08% 12.45% -0.02% 年 自基金 转型日 22.70% 0.13% 2.77% 0.08% 19.93% 0.05% 起至今 注: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是中国目前最权威,应用也最广的指数。中债综合指数的构成品种完全覆盖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基金合同》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保持不变。 3.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11月23日生效,本基金于2014年11月24日三年封闭期届满,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封闭期届满日为本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比例要求。 3.2.3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于2014年11月24日转型。基金转型生效当年2014年的净值增长率按照基金转型生效后当年的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总 再投资形式发 年度利润分配合 备注 份额分红数 额 放总额 计 2018年 1.949 219,827,809.87 1,649,567.40 221,477,377.27- 合计 1.949 219,827,809.87 1,649,567.40 221,477,377.27-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64号文批准,于2004年11月8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为5.143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天津,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深圳、四川设有分公司。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45只基金: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文化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康颐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云商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信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金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悦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助理)期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限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离任日 期 期 男,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华龙证券公 本基金基 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北京宸星投 金经理; 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兴业证券公司 陈钢 本公司副 2011年 2018年 16年 债券总部研究部经理,银华基金管理 总经理、 11月 06月 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中国 固定收益 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 总监。 高级投资经理等。2011年7月年加盟 本公司。 本基金基 2017年 女,金融学硕士。历任嘉实基金管理 柴文婷 金经理。 04月 - 7年 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2012年10月加 盟本公司,历任研究员、交易员。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 2、上述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任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基金的原则,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公平交易范围包括各类投资组合、所有投资交易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交易管理活动及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保证各组合得到公平的投资资讯;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的投资交易活动;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制定《异常交易监控和报告办法》对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异常的情形进行界定,拟定相应的监控、分析和防控措施。 本报告期内,严格控制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 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基本面方面,2018年经济增长呈现前高后低态势,今年经济增长的核心影响因素主要在于信用收缩对经济增长形成冲击。由于监管加强、信用风险频发等因素,导致社会融资增速呈现大幅下滑。紧信用对于经济增长产生了较大的冲击,尤以基建增速下滑幅度最为显著。信用收缩所导致的基本面下滑对于债券市场成为利好因素。通胀预期阶段性成为对市场扰动的因素。PPI同比上半年出现反复,叠加CPI方面由于寿光水灾、非洲猪瘟等因素导致食品价格同比抬升,使得市场通胀预期阶段性升温,对市场形成扰动。政策面方面,政策方向由于中美贸易战、信用收缩出现调整。监管政策有所放松,货币政策也有所调整,流动性较2017年明显宽松,资金利率水平出现大幅回落。债券市场方面,整体呈现牛市行情。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监管指标要求,严控信用风险,以稳健风格进行投资,并积极把握市场机会进行投资,为客户创造了稳健的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31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 6.8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4.79%。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基本面方面,预计未来经济增长仍有进一步下行压力。主要有以下两个逻辑:首先,地产部门未来趋于回落。居民部门债务负担较重,棚改货币化政策调整意味着三四线城市地产销售失去重要支撑。其次,出口增速可能回落。2019年开始前期提前出口规避关税的行为将逐步消散,贸易战对出口增速的影响可能将更为明显。叠加海外经济体逐渐步入经济后周期,需求增速可能放缓,中国外需面临不利因素。通胀方面,我们认为通胀压力可控。通胀从根本上由总需求所决定,经济回落过程中,通胀压力总体可控,主要是对市场预期形成阶段性扰动。政策面方面,在宽信用取得明显成效之前,当前的政策立场不会发生根本变化。货币政策将维持中性偏宽松的立场,为宽信用创造相对有利的货币环境,但资金利率继续大幅下行概率也不大,预计将维持流动性的相对宽松。从市场本身来看,我们认为债券收益率仍有进一步下行空间。预计未来伴随着基本面压力的进一步加大,银行体系资产可得性下降,期限利差仍有压缩空间。 投资策略上,本基金将继续严格按照监管指标要求进行投资,在此前提之下积极把握市场机会,努力创造更高的稳健收益。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工作一切从合规运作、防范和控制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独立的内控合规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完善,及时与有关人员沟通,并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公司经理层层面成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制目标,分配各业务和各环节风险控制目标和要求;落实公司重大风险管理的决定或决议;听取并讨论会议成员的报告;对会议成员提出的或发现的已经存在的风险点,在充分讨论、协调基础上形成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对潜在风险点分析讨论,拟定应对措施;对发生的风险事件和重大差错,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风险定级、划分责任,向总经理办公会报告。 同时,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全面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重要性原则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由一系列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业务处理、控制程序组成,具体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监控等要素。本基金管理人已通过了ISAE3402(《国际鉴证业务准则第3402号》)认证,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设计适当性报告。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全面开展基金运作监察稽核工作,确保基金投资、营销及后台运作等各环节的合法合规。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工作方法,完善内部控制,基金运作没有出现违规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1、在研究环节,加强研究业务独立性,注重程序合规和质量控制;在关注研究报告形式与内容的合法性基础上,跟踪检查投资备选库的入选、维护依据;进一步规范新股、新债询价、申购流程;定期检查关联方关系以及关联交易的日常维护;定期评估研究对投资的支持程度,对投资业绩的贡献度; 2、在投资交易环节,对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风险点进行识别和监控,预防和控制由内部或外部流程、人员和系统失控而造成的损失;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基金合同约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适时提出增加或优化交易系统风控指标的建议,通过投资交易系统控制投资风险;跟踪每日的交易行为和交易结果,发现预警信息通过电话、邮件及合规提示及时提醒,保障投资环节的合规运作;监督检查各投资组合新股申购、一级债申购、银行间交易等场外交易的合规执行情况,保证各投资组合场外交易的事中合规控制; 3、投资管理人员管理环节,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即时聊天工具、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终端设备网上交易的合规监控,监督投资管理人员直系亲属账户及股票交易申报制度、交易时间移动电话集中保管制度的有效执行,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杜绝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及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行为; 4、基金募集与营销环节,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及定投、费率优惠等基金销售业务活动进行事前合规检查,做到事前防范风险,保障基金营销合法合规。在基金利用互联网平台营销方面,对各类新兴业务的活动方案进行事前合规评估,保证业务开展的同时注重事前风险防范; 5、基金运营环节,加强对注册登记、会计核算、基金清算、估值业务的稽核力度,保证基金运营安全、准确; 6、信息披露环节,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善,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合规运作、防范和控制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提高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固定收益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督察长、分管估值业务的IT运维总监、投资研究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任能力的基金经理、基金会计、风险管理人员及内控合规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法》、《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了1次分红。以2018年12月12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552,018,303.79元为基准计算,2018年12月27日(场内)和2018年12月26日(场外)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949元。本次分红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利润分配的相关约定。 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不存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应分配但尚未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形。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共进行利润分配221,477,377.27元。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0630号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天弘丰利债券基金(LOF)")的财务报 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 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 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弘丰利债券基金(L OF)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 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 天弘丰利债券基金(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 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无 天弘丰利债券基金(LOF)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 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 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 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 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 天弘丰利债券基金(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 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天弘丰 利债券基金(LO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 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天弘丰利债券基金 (LOF)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 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 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 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 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 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 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 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 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 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 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意见。 (三)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 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 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天弘丰利债券基金(LOF)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 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 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 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 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天弘丰利债券基 金(LOF)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 (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 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 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 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 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 周祎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9-03-26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4.7.1 1,108,408.49 1,936,492.80 结算备付金 389,231.91 86,084.53 存出保证金 45,217.42 18,287.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409,915,122.60 416,366,446.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409,915,122.60 416,366,446.00 资产支持证券 - - 投资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66,887.67 - 应收利息 7.4.7.5 17,280,664.48 9,615,294.7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476,068.50 111,595.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5,097.08 资产总计 1,430,581,601.07 428,139,297.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88,665,300.55 25,739,787.13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02,235.29 - 应付赎回款 1,742,128.04 162,037.60 应付管理人报酬 740,683.95 238,889.76 应付托管费 213,402.91 68,254.24 应付销售服务费 351,663.72 119,444.86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37,824.66 5,665.37 应交税费 103,460.04 - 应付利息 258,301.69 14,968.98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375,209.22 419,497.97 负债合计 293,490,210.07 26,768,545.9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743,458,306.34 235,671,533.84 未分配利润 7.4.7.10 393,633,084.66 165,699,217.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37,091,391.00 401,370,751.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1,430,581,601.07 428,139,297.37 计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313元,基金份额总额 1,102,553,494.39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2018年01月01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号 日至2018年12月31 2017年01月01日至201 日 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31,986,712.92 20,409,487.05 1.利息收入 16,983,172.50 25,386,947.6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96,424.35 68,088.18 债券利息收入 16,822,172.46 24,692,182.3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575.69 626,677.09 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3,620,529.18 -5,232,355.25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3,620,529.18 -5,232,355.2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7.13. - - 收益 3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7.4.7.16 11,347,395.55 193,894.14 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17 35,615.69 61,000.53 号填列) 减:二、费用 6,111,083.97 7,898,170.93 1.管理人报酬 7.4.10.2. 2,135,416.43 3,518,675.93 1 2.托管费 7.4.10.2. 611,897.96 1,005,336.05 2 3.销售服务费 7.4.10.2. 1,049,029.94 1,759,337.94 3 4.交易费用 7.4.7.18 42,325.54 19,033.89 5.利息支出 1,769,764.83 1,098,387.1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769,764.83 1,098,387.12 支出 6.税金及附加 45,249.27 - 7.其他费用 7.4.7.19 457,400.00 497,4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25,875,628.95 12,511,316.12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25,875,628.95 12,511,316.12 号填列)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235,671,533.84 165,699,217.62 401,370,751.46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 25,875,628.95 25,875,628.95 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507,786,772.50 423,535,615.36 931,322,387.86 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95,136,749.60 629,276,409.60 1,424,413,159.20 2.基金赎回 -287,349,977.10 -205,740,794.24 -493,090,771.34 款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 -221,477,377.27 -221,477,377.27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743,458,306.34 393,633,084.66 1,137,091,391.00 (基金净值)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537,472,821.38 354,208,135.66 891,680,957.04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 12,511,316.12 12,511,316.12 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301,801,287.54 -201,020,234.16 -502,821,521.70 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6,232,030.14 86,384,025.84 212,616,055.98 2.基金赎回 -428,033,317.68 -287,404,260.00 -715,437,577.68 款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 - -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235,671,533.84 165,699,217.62 401,370,751.46 (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郭树强 薄贺龙 肖慧敏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第1210号《关于核准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667,336,466.8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42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1月2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667,907,313.68份基金份额,其中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级份额(以下简称"丰利A")1,184,263,775.19份,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级份额(以下简称"丰利B")483,643,538.49份;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70,846.86份基金份额,其中丰利A为501,308.37份,丰利B为69,538.49份。募集结束时,丰利A与丰利B的份额配比为2.44862937∶1。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后,原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丰利A和丰利B的基金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 额,转型后本基金已开通申购、赎回等业务。 根据《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原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级运作期于2014年11月24日届满。原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本基金后,《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继续有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4]423号)同意,丰利B于2014年11月24日终止上市。 本基金的转换基准日为2014年11月24日,在转换基准日,丰利A和丰利B的基金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860,856,611.91份,其中丰利A根据1.00033288的转换比例转换成的基金份额为 109,967,319.96份,丰利B根据1.55256761的转换比例转换成的基金份额为 750,889,291.95份。自2014年11月25日起,原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4]第442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595,212,806.00份基金份额于2014年12月3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及其衍生工具。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4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对非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保持不变。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 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防洪工程维护费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1,108,408.49 1,936,492.80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108,408.49 1,936,492.80 7.4.7.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85,655,010.62 85,927,222.60 272,211.98 债券 银行间市场 1,316,481,703.58 1,323,987,900.00 7,506,196.42 合计 1,402,136,714.20 1,409,915,122.60 7,778,408.40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402,136,714.20 1,409,915,122.60 7,778,408.40 项目 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37,178,797.34 36,447,646.00 -731,151.34 债券 银行间市场 382,756,635.81 379,918,800.00 -2,837,835.81 合计 419,935,433.15 416,366,446.00 -3,568,987.15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419,935,433.15 416,366,446.00 -3,568,987.15 7.4.7.3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5,001.03 1,005.33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192.72 42.57 应收债券利息 17,275,448.29 9,614,237.82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22.44 9.02 合计 17,280,664.48 9,615,294.74 注:其他为应收交易保证金利息。 7.4.7.6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 - 待摊费用 - 5,097.08 合计 - 5,097.08 7.4.7.7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37,824.66 5,665.37 合计 37,824.66 5,665.37 7.4.7.8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821.72 13.39 预提费用 369,000.00 414,097.08 其他应付 5,387.50 5,387.50 合计 375,209.22 419,497.97 7.4.7.9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349,517,535.44 235,671,533.84 本期申购 1,179,195,103.43 795,136,749.6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426,159,144.48 -287,349,977.10 本期末 1,102,553,494.39 743,458,306.34 注:1、申购含红利再投份额。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于深交所上市的基金份额为794,041.00份(2017年12月31日:72,341,866.00份)),托管在场外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为1,101,759,453.39份(2017年12月31日:277,175,669.44份)。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可选择按市价流通或按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或赎回;未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按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或赎回。通过跨系统转登记可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系统之间的转换。 7.4.7.10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59,039,972.71 6,659,244.91 165,699,217.62 本期利润 14,528,233.40 11,347,395.55 25,875,628.9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376,012,350.85 47,523,264.51 423,535,615.36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568,419,971.00 60,856,438.60 629,276,409.60 基金赎回款 -192,407,620.15 -13,333,174.09 -205,740,794.24 本期已分配利润 -221,477,377.27 - -221,477,377.27 本期末 328,103,179.69 65,529,904.97 393,633,084.66 7.4.7.11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8年01月0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01月 至2018年12月31日 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45,206.90 51,715.91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7,316.89 14,752.39 其他 43,900.56 1,619.88 合计 96,424.35 68,088.18 7.4.7.12股票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取得股票投资收益。 7.4.7.13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 (、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3,620,529.18 -5,232,355.25 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 - - 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 - - 收入 合计 3,620,529.18 -5,232,355.25 7.4.7.13.2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 股及债券到期兑 2,307,838,130.01 1,773,915,293.53 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 债转股及债券到期 2,258,934,249.69 1,733,065,803.27 兑付)成本总额 减:应收利息总额 45,283,351.14 46,081,845.51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3,620,529.18 -5,232,355.25 7.4.7.13.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取得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7.4.7.15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取得股利收益。 7.4.7.1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 月31日 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1,347,395.55 193,894.14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11,347,395.55 193,894.1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 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 - - 值税 合计 11,347,395.55 193,894.14 7.4.7.17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35,615.69 61,000.53 合计 35,615.69 61,000.53 注: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0.1%。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 7.4.7.18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498.04 3,826.41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41,827.50 15,207.48 合计 42,325.54 19,033.89 7.4.7.19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审计费用 60,000.00 100,000.00 信息披露费 300,000.00 300,000.00 上市费 60,000.00 60,000.00 账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其他费用 1,400.00 1,400.00 合计 457,400.00 497,400.00 7.4.8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创新”)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1、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7.4.10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10.2关联方报酬 7.4.10.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年01月01日至201 2017年01月01日至201 8年12月31日 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135,416.43 3,518,675.9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87,189.92 200,481.35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当年天数。 2、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降低 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取消销售服务费率、收取申购费有关事项的议案》,自2018年12月28日起,支付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当年天数。 3、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协议中约定的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7.4.10.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11,897.96 1,005,336.05 注:1、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2、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取消销售服务费率、收取申购费有关事项的议案》,自2018年12月28日起,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7.4.10.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10,509.5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2,421.68 合计 862,931.19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73,259.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6,423.51 合计 1,139,682.66 注:1、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35%/当年天数。 2、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取消销售服务费率、收取申购费有关事项的议案》,自2018年12月28日起,取消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收取。 7.4.10.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易的各关联方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 名称 出 中国邮政储蓄 360,052,0 120,43 银行股份有限 - - - - 00.00 9.47 公司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易的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 各关联方名称 出 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7.4.10.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 月31日 月31日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 71,003,730.00 71,003,730.00 额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 - - 份额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 - - 额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 71,003,730.00 - 总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 - 71,003,730.00 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 - 20.31% 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注: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相关的费用按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支付。 7.4.10.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称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 1,108,408.49 45,206.90 1,936,492.80 51,715.91 股份有限 公司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10.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交易。 7.4.10.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每10份基 再投资形 序 权益 除息日 金 现金形式 式发放总 本期利润 备 号 登记日 份额分红 发放总额 额 分配合计 注 数 20182018 2018-12 -12--12- 219,827,8 1,649,56 221,477,3 1 -24 25 24 1.949 09.87 7.40 77.27 - (场(场 内)外) 合 1.949 219,827,8 1,649,56 221,477,3 - 计 09.87 7.40 77.27 7.4.12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2.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12.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52,965,300.55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值单价 180406 18农发06 2019-01-02 106.93 1,610,000 172,157,300.00 011802223 18苏交通SCP02 2019-01-03 99.75 364,000 36,309,000.00 2 011802236 18龙源电力SCP 2019-01-03 99.97 700,000 69,979,000.00 009 合计 2,674,000 278,445,300.00 7.4.12.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35,700,000.00元,于2019年01月0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3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固定收益证券品种及非债券类金融工具等。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了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为核心的、由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内控合规部、风险管理部、审计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从而控制公司的整体运营风险。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审议通过风险控制的总体措施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制目标,将交易、运营风险控制目标和要求分配到各部门;讨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风险管理过程;听取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方面的汇报,确定未来一段时间各部门应重点关注的风险点,并调整与改进相关的风险处理和控制策略;讨论向公司高级管 理层提交的基金运作风险报告。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内控合规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提供合规控制标准,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内控合规部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并由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部通过投资交易系统的风控参数设置,保证各投资组合的投资比例合规;参与各投资组合新股申购、一级债申购、银行间交易等场外交易的风险识别与评估,保证各投资组合场外交易的事中合规控制;负责各投资组合投资绩效、风险的计量和控制。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4.13.2.1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A-1 100,110,000.00 10,030,000.00 A-1以下 - - 未评级 230,106,000.00 59,969,000.00 合计 330,216,000.00 69,999,000.00 注:未评级债券为政策性金融债和短期融资券。 7.4.13.2.2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短期信用评级的资产支持证券。 7.4.13.2.3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A-1 - - A-1以下 - - 未评级 213,320,000.00 88,676,000.00 合计 213,320,000.00 88,676,000.00 7.4.13.2.4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AAA 508,193,600.00 79,830,000.00 AAA以下 39,040,522.60 147,864,446.00 未评级 319,145,000.00 29,997,000.00 合计 866,379,122.60 257,691,446.00 注:未评级债券为政策性金融债。 7.4.13.2.5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长期信用评级的资产支持证券。 7.4.13.2.6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长期信用评级的同业存单。 7.4.13.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基金持仓资产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难以以合理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此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等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 于2018年12月31日,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中有288,665,300.55元将在一个月以内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流动性受限资产。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经确认的当日净赎回金额。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交易对手管理制度,要求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7.4.13.4.1.1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2018年12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108,408.49 - - - 1,108,408.49 结算备付金 389,231.91 - - - 389,231.91 存出保证金 45,217.42 - - - 45,217.42 交易性金融资产 653,632,622.6 406,245,500. 350,037,00 - 1,409,915,12 0 00 0.00 2.6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66,887.67 366,887.67 应收利息 - - - 17,280,66 17,280,664.4 4.48 8 应收申购款 - - - 1,476,068. 1,476,068.50 50 资产总计 655,175,480.4 406,245,500. 350,037,00 19,123,62 1,430,581,60 2 00 0.00 0.65 1.07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 288,665,300.5 - - - 288,665,300. 产款 5 55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1,002,235. 1,002,235.29 29 应付赎回款 - - - 1,742,128. 1,742,128.04 04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740,683.95 740,683.95 应付托管费 - - - 213,402.91 213,402.9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351,663.72 351,663.72 应付交易费用 - - - 37,824.66 37,824.66 应交税费 - - - 103,460.04 103,460.04 应付利息 - - - 258,301.69 258,301.69 其他负债 - - - 375,209.22 375,209.22 负债总计 288,665,300.5 - - 4,824,909. 293,490,210. 5 52 07 利率敏感度缺口 366,510,179.8 406,245,500. 350,037,00 14,298,71 1,137,091,39 7 00 0.00 1.13 1.00 上年度末2017年1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936,492.80 - - - 1,936,492.80 结算备付金 86,084.53 - - - 86,084.53 存出保证金 18,287.02 - - - 18,287.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49,895,360.0 166,471,086. - - 416,366,446. 0 00 00 应收利息 - - - 9,615,294. 9,615,294.74 74 应收申购款 - - - 111,595.20 111,595.20 其他资产 - - - 5,097.08 5,097.08 资产总计 251,936,224.3 166,471,086. - 9,731,987. 428,139,297. 5 00 02 37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 25,739,787.13 - - - 25,739,787.1 产款 3 应付赎回款 - - - 162,037.60 162,037.6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238,889.76 238,889.76 应付托管费 - - - 68,254.24 68,254.2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19,444.86 119,444.86 应付交易费用 - - - 5,665.37 5,665.37 应付利息 - - - 14,968.98 14,968.98 其他负债 - - - 419,497.97 419,497.97 负债总计 25,739,787.13 - - 1,028,758. 26,768,545.9 78 1 利率敏感度缺口 226,196,437.2 166,471,086. - 8,703,228. 401,370,751. 2 00 24 46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单位:人民币元) 分析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市场利率下降25个基点 10,737,264.42 864,136.23 市场利率上升25个基点 -10,552,770.68 -857,879.14 7.4.13.4.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情况及政策的分析,结合证券市场运行情况,做出资产配置及组合构建的决定;通过对单个证券的定性分析及定量分析,选择符合基金合同约定范围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对非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VaR(Valueat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2017年12月31日:同)。 7.4.13.4.3.2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2017年12月31日:同),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17年12月31日:同)。 7.4.14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409,915,122.60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12月31日:第二层次416,366,446.00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409,915,122.60 98.56 其中:债券 1,409,915,122.60 98.5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 - 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97,640.40 0.10 8 其他各项资产 19,168,838.07 1.34 9 合计 1,430,581,601.07 100.00 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89,342,000.00 34.2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89,342,000.00 34.24 4 企业债券 152,778,122.60 13.4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60,019,000.00 22.87 6 中期票据 394,456,000.00 34.69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213,320,000.00 18.76 9 其他 - - 10 合计 1,409,915,122.60 123.99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80406 18农发06 1,800,000 192,474,000.00 16.93 2 101801393 18电科院MT 1,000,000 100,600,000.00 8.85 N001 3 041800426 18鞍钢CP00 1,000,000 100,110,000.00 8.80 5 4 111814244 18江苏银行 1,000,000 96,640,000.00 8.50 CD244 5 111814204 18江苏银行 800,000 77,304,000.00 6.80 CD204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故不存在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超出基金合同规定之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5,217.4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66,887.6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7,280,664.48 5 应收申购款 1,476,068.5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9,168,838.07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 户均持有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数 的基金份 (户) 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额比例 16,600 66,418.89 1,051,651,924.75 95.38% 50,901,569.64 4.62% 9.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郑一真 308,221.00 38.82 2 吴蔚明 99,900.00 12.58 3 陈效良 80,000.00 10.08 4 胡影 55,800.00 7.03 5 胡吉鸿 40,769.00 5.13 6 张鑫 23,289.00 2.93 7 史平 19,407.00 2.44 8 刘德胜 18,900.00 2.38 9 周红瑞 16,200.00 2.04 10 杜永权 15,527.00 1.96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349,863.87 0.03%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0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1月23日)基金份额总额 1,667,907,313.6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49,517,535.4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179,195,103.43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26,159,144.4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02,553,494.39 注:1、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 2、上述表格中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日。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取消销售服务费、收取申购费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已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8年12月28日起,调整后的费率及修订后的《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生效。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应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服务费60,000.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7年2个月。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单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 券商名称 元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注 交总额的比例 总量的比例 大同证券 2 - - - - - 东北证券 2 - - - - - 东吴证券 2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国盛证券 2 - - - - - 华宝证券 1 - - - - - 华融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2 - - - - - 申万宏源 2 - - - - - 兴业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2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占当期 占当 占当 占当期 债券回 成 期权 成 期基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债券成 成交金额 购成交 交 证成 交 金成 交总额 总额的 金 交总 金 交总 的比例 比例 额 额的 额 额的 比例 比例 大同证券 - -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 - 国盛证券 - - - - - - - - 华宝证券 - - - - - - - - 华融证券 287,655, 87.41% - - - - - - 001.60 华泰证券 - - - - - - - - 申万宏源 31,223,7 9.49% 1,004,30 99.64% - - - - 23.80 0,000.00 兴业证券 - -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 - 中信证券 10,198,4 3.10% 3,600,00 0.36% - - - - 01.60 0.00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经营行为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研究实力较强,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市场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然后基金管理人和被选用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席位租用协议。 3、本基金报告期内新租用交易单元:2个,其中包括国盛证券上海交易单元1个,国盛证券深圳交易单元1个。 4、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无。 11.8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1-05 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1-05 F)招募说明书(更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3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1-08 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以及参加其 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4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1-19 F)2017年第4季度报告 5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2-02 深圳分公司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上 6 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通定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2-06 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相关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7 旗下部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3-24 资基金赎回费的公告 8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3-29 F)2017年年度报告 9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3-29 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 10 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3-30 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11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3-30 F)托管协议 12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3-30 F)基金合同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 13 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3-31 通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 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4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4-03 四川分公司的公告 15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4-23 F)2018年第1季度报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旗 16 下基金在网上交易系统的指定支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5-15 付渠道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天 17 弘爱理财APP开展“弘钱包”账户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5-24 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 18 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6-05 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9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6-26 20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6-29 018年6月29日基金资产净值公告 21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6-30 018年6月30日基金资产净值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2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6-30 F)基金经理的公告 23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7-06 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4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7-06 F)招募说明书(更新) 25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7-19 F)2018年第2季度报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 26 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7-26 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 27 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7-31 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8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8-27 F)2018年半年度报告 29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8-27 F)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部 30 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9-03 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 31 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9-17 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32 部分基金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9-17 限公司开通定投业务以及参加其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33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09-28 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 回、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 34 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10-11 及定投业务以及参加其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35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10-24 F)2018年第3季度报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 36 讯方式召开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11-12 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 37 讯方式召开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11-13 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 38 讯方式召开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11-14 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 39 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11-24 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40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12-20 F)第1次分红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 41 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12-24 自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开始持续停 牌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42 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12-25 议生效的公告 43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12-25 F)托管协议 44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12-25 F)基金合同 45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12-28 018年12月28日基金资产净值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 46 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12-29 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47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8-12-31 018年12月31日基金资产净值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持有基金份 者 序 额比例达到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类 号 或者超过20% 比 别 的时间区间 1 2018/01/01- 98,361,306. - 98,361,306. - - 2018/03/12 89 89 2 2018/01/01- 88,230,104. - 88,230,104. - - 2018/09/10 11 11 3 2018/11/12- - 165,579,12 - 165,579,12 15.02% 2018/11/25 7.50 7.50 4 2018/11/08- - 24,933,510. - 24,933,510. 2.26% 机 2018/11/11 64 64 构 5 2018/01/01- 71,003,730. - 71,003,730. - - 2018/01/25 00 00 6 2018/04/24- - 42,654,837. 42,654,837. - - 2018/05/23 06 06 7 2018/11/22- - 247,320,77 - 247,320,77 22.43% 2018/12/31 4.86 4.86 8 2018/11/06- - 33,288,948. 33,288,948. - - 2018/11/11 07 07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秉承谨慎勤勉、独立决策、规范运作、充分披露原则,公平对待投资者,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当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时,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主 要包括: (1)超出基金管理人允许的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的申购申请不被确认的风险; (2)极端市场环境下投资者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赎回 申请的风险; (3)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引发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4)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在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 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5)极端情况下,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后,可能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 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而面临的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12.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相关规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取消销售服务费、收取申购费有关事项的议案》,调整后的费率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18年12月28日起生效。具体信息请参见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2月25日在指定媒介披露的《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13备查文件目录 13.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13.2存放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13.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及网站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