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关于增加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以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10-24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以及参加其
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得基金”)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17 年 10
月 26 日起,本公司增加万得基金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同时,本公司与万得基金协商一致,
决定自该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万得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万得基金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及定投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是 否 开 通 申 是否开通定
购、赎回 投
天弘文化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 164205 是 是
投资基金
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4206 是 是
(LOF)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4208 是 是
(LOF)
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4210 是 是
(LOF)
三、优惠活动
自 2017 年 10 月 26 日起,投资者通过万得基金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上
述基金时,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万得基金的规定为准。原申
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以万得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或通知为准。
四、重要提示:
1、自 2017 年 10 月 26 日起,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万得基金指定平台销售的基
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在该平台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之日起,同时适用
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万得基金的规定、公告或通知
为准。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21-0203
网站:www.520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