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的公告
2017-09-29
天弘丰利债券
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代码:164208)(以下简称“天弘丰利债券 LOF”)和天弘稳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44)(以下简称“天弘稳利定期开 放”)基金经理柴文婷女士因休产假,自 2017 年 10 月 9 日起将暂不能正常履职。 经本公司决定,柴文婷女士休假期间,天弘丰利债券 LOF、天弘稳利定期开 放的基金经理职责由本公司基金经理刘洋女士代为履行。共同管理上述基金的其 他基金经理正常履职。 上述事项已根据相关法规向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