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电子:关于实施转型的公告
2020-11-03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实施转型的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以
通讯方式召开了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0年9月2日至
2020年9月29日17:00止,审议《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议案》于2020年9月30日获得表决通过,自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生效,并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0
月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发布了《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根据《决议
公告》,现就转型相关的信息公告如下:
一、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议案》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分别修订为《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
管协议》,并据此编制《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明书》。
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52号(《关于准予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
变更注册。
二、关于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
本基金转型实施前的选择期为自2020年10月9日起,至2020年11月6
日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前,可选择卖出申万电子A份额、
申万电子B份额或赎回申万电子份额,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其持有的申万电子份额、申万电子A份额与申万电子B份额将在份额
转换基准日,即2020年11月9日进行转换,最终转换为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
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基金份额。在选择期内,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调整,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
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在选择期期间选择赎回的,适用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和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三、本基金的终止上市
本基金目前上市交易的份额为申万电子A份额以及申万电子B份额,基金
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等申请办理申万电子A份额和申万电
子B份额的终止上市等相关业务。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本基金
终止上市的相关公告。
四、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转换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20年11月9日。基金管理人在份额转
换基准日将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转换成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的申万菱信
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基金份额。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
系统登记在册的场内申万电子份额、申万电子A份额和申万电子B份额将转换
为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基金份额
的场内份额,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登记在
册的场外申万电子份额将转换为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之A类基金份额的场外份额。
申万电子A份额(或申万电子B份额)转换为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
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基金份额数截位取整计
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存在
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申万
电子A份额、申万电子B份额和申万电子场内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持有的基
金份额转换后份额数不足1份而被计入基金财产的风险。
由申万电子份额的场内份额或申万电子份额的场外份额转换的申万菱信中
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基金份额的份额数=申
万电子份额的场内份额或申万电子份额的场外份额数×份额转换基准日申万电
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由申万电子A份额转换的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之A类基金份额的份额数=申万电子A份额的场内份额数×份额转
换基准日每份申万电子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0
由申万电子B份额转换的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之A类基金份额的份额数=申万电子B份额的场内份额数×份额转
换基准日每份申万电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0
为尽可能减少因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数保留位数带来的计算
误差,以上计算时采用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小数保留位数可能
会多于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小数保留位数。
基金份额转换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之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
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面临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经基金份额转换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基金份额的场外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申万电子A份额和申万电子B份额转换为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场内份额的持有期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则执行,投资者持有的转换后的场内份额持有
期将自份额转换处理日开始计算,若投资者选择赎回,将适用该持有期对应的赎
回费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场外申万电子份额转换为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之A类场外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期在转换前后连续计算。
五、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2020年11月11日起,《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托管协议》生效,原《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同日起失效。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购赎回、上市交易等业务,具体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
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转型后的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向场外投资者销售,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基金合
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六、重要提示
1、在选择期期间,由于本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
选择期豁免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并自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议案被表决通过之日起豁免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业务。
2、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前,申万电子A份额和申万电子B份额仍可正常交
易。期间,申万电子A份额和申万电子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
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申万电子A份额和申万电子B份额均按各自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转换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的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场内份额,
如果投资者在转型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转型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
损失。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申万电子A份额和申万电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www.swsmu.com)等方式进行查询。
3、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之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
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面临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
4、由于基金转型后运作方式等发生较大变化,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转型前申万电子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低,预期收益低的特征;申万电子B份额
由于利用杠杆投资,则具有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转型后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为,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属于
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该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
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同时,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风险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存在基金变更前后
风险等级不一致的可能。提示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