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指数(LOF):2017年第4季度报告
2018-01-19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年第4季度报告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月17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LOF)
场内简称 申万中小
基金主代码 163111
交易代码 1631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5月8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2,950,221.91份
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
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
投资目标
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
不超过4%,实现对中小板指数的有效跟踪。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的方法进行投资,即按照标的指数成
投资策略
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
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在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变动、增发、配股、分红等公司行为导
致成份股的构成及权重发生变化时,由于交易成本、交易制
度、个别成份股停牌或者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本基金无法及
时完成投资组合同步调整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
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标
的指数的表现。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小板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本基金具有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其预期风险
风险收益特征 和预期收益水平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
金。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10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592,880.13
2.本期利润 -2,294,446.8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0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8,132,450.9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34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自转型以来,运作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 净值增长率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阶段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2.19% 1.05% -0.06% 1.08% -2.13% -0.03%
3.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5月8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注:1.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原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共包含五个运作周年。分级运作期结束,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2017年5月8日,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结束,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进取类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折算成场内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申万中小板份额,基金名称变更为“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中小板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原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8日生效。本基金已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袁英杰先生,硕士研究生。
曾任职于兴业证券、申银万
国证券研究所等,2013年05
月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高级数量研究
员,基金经理助理,申万菱
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
菱信中证申万传媒行业投资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
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
本基金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
袁英杰 基金经 2015-01-30 - 11年 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
理 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
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
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
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经理,现任申万菱信中小板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
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臻选
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智选一
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价值
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龚丽丽女士,硕士研究生。
2011年起从事金融相关工
作,曾任华泰柏瑞基金研究
员、专户经理、基金经理
等。2017年加入申万菱信基
本基金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申万
龚丽丽 基金经 2017-12-26 - 6年 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
理 金(LOF)、申万菱信中证申
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申万菱信深证成指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
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8年 俞诚先生,经济学学
士。2009年起从事金融相关
工作,2009年08月加入申
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产品与金融工程总部金
融工程师、数量研究员,申
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
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传媒行业
俞诚 基金经 2015-12-03 - 8年 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理 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
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
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
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
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
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申万菱信价值优享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报告期内,公司聘任龚丽丽为本基金基金经理,具体见本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资产与本基金管理人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没有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在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中,无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并通过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规避风险,保护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通过组织结构的设置、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全面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在具体业务(包括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中的实现,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在投资和研究方面,本公司投资和研究部门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公司的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通过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方面,本公司风险管理部开展日内和定期的工作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作整体监控和效果评估。风险管理部通过对不同组合之间同向交易的价差率的假设检验、价格占优的次数百分比统计、价差交易模拟贡献与组合收益率差异的比较等方法对本报告期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对于场外交易,还特别对比了组合之间发生的同向交易的市场公允价格和交易对手,判断交易是否公平且是否涉及利益输送。
本公司通过事前的制度规范、事中的监控和事后的分析评估,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了旗下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监控报告制度》,明确定义了在投资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类型,并规定且落实了异常交易的日常监控、识别以及事后的分析流程。
本报告期,未发生我司旗下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四季度,沪深两市整体微幅调整,上证综指下跌1.25%,深证成份指数下跌
0.42%。市场风格分化较大,大盘蓝筹股继续走强。报告期内,沪深300指数上涨5.07%,
中证500指数下跌5.34%,中小板指数下跌0.09%,创业板指数下跌6.12%。
操作上,基金运作主要着眼于控制每日跟踪误差、净值表现和业绩基准的偏差幅度。
从实际运作结果观察,基金跟踪误差的主要来源有:1)长期停牌股票估值调整;2)指数成分股定期调整。
作为被动投资的基金产品,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将继续坚持既
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偏离为投资目标,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四季度中小板成份指数期间表现为-0.09%,基金业绩基准表现为-0.06%,申万
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基金净值期间表现为-2.19%,和业绩基准的差约2.13%。
4.5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19,918,909.24 92.16
其中:股票 119,918,909.24 92.16
2 固定收益投资 235,083.12 0.18
其中:债券 235,083.12 0.1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620,319.71 7.39
7 其他各项资产 343,571.65 0.26
8 合计 130,117,883.72 100.00
注:本基金未开通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于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189,867.20 0.93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82,912,270.44 64.7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3,683,817.22 2.88
F 批发和零售业 2,923,876.24 2.28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47,808.00 0.5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385,431.44 8.89
J 金融业 6,830,462.00 5.33
K 房地产业 1,519,917.71 1.19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446,263.56 3.47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67,172.23 0.68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465,290.00 1.14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046,733.20 1.60
S 综合 - -
合计 119,918,909.24 93.59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未开通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于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002415 海康威视 192,051.00 7,489,989.00 5.85
2 002075 沙钢股份 256,809.00 5,762,793.96 4.50
3 002304 洋河股份 32,001.00 3,680,115.00 2.87
4 002168 深圳惠程 248,357.00 3,417,392.32 2.67
5 002230 科大讯飞 57,427.00 3,396,232.78 2.65
6 002027 分众传媒 237,678.00 3,346,506.24 2.61
7 002594 比亚迪 47,586.00 3,095,469.30 2.42
8 002450 康得新 133,506.00 2,963,833.20 2.31
9 002024 苏宁云商 205,416.00 2,524,562.64 1.97
10 002008 大族激光 50,332.00 2,486,400.80 1.9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35,083.12 0.18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35,083.12 0.18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128024 宁行转债 2,343.00 234,300.00 0.18
2 128020 水晶转债 8.00 783.12 0.00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分众传媒(002027.SZ)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的情形。
分众传媒于2017年6月8日发布了“关于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警示函的
公告”。经查明,分众传媒存在部分临时报告信息未披露、披露不及时、不完整等问题,证监局为此对公司予以警示。
分众传媒为本基金的业绩基准“中小板指数”的成份股,因为本基金为采用完全复制方式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基金产品,所以分众传媒受到监管机构警示的情形不会影响本基金的投资决策。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71,959.3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375.31
5 应收申购款 269,237.0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43,571.65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流通受限部分的 占基金资产净 流通受限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情况说明
1 002168 深圳惠程 3,417,392.32 2.67 重大事项
2 002075 沙钢股份 5,762,793.96 4.50 重大事项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24,340,920.44
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0,921,496.70
减: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2,312,195.23
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2,950,221.91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含)起,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将按照相关法规及税务机关的要求计算和缴纳增值税税款及附加税费。上述税款及附加税费将由基金资产承担,从基金资产中提取缴纳,该应税及纳税行为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造成一定影响。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30日发布的公告。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成立公告;
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
定期报告;
其他临时公告。
9.2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中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基金发售公告和基金成立公告均放置于本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定期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放置于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本基金管理人住所地址为:中国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
9.3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均可到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进行查阅,也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查询网址:www.swsmu.com。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