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关于新增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5-07-25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
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的支持和厚爱,根据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署的代销
协议,本公司决定自 2015 年 7 月 28 日起,在东莞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
式基金的申购、赎回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3109
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3110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3111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3113
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3114
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3115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3116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传媒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3117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3118
二、基金转换业务
经与东莞证券协商一致,自 2015 年 7 月 28 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东莞证券
开通上述基金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
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东莞证券的规定,各基金的相关费率请查阅各基金最新
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
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
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一)适用基金范围
自 2015 年 7 月 28 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东莞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
外)。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
户程序请遵循东莞证券的规定。
2、已开立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东莞证券申请增开交易账号
(已在东莞证券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
遵循东莞证券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东莞证券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
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东莞证券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
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五)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与东莞证券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
定期定额业务起点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整。
(六)申购费率
为正常申购基金的申购费率,具体请见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
新)等法律文件。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
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
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
(八)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自 T+2 日起(T 为申购申请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
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九)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通过东莞证券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东莞证券的有关规定。
四、重要提示
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东莞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
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
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dgzq.com.cn
客服电话:95328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 021-962299
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截至 2015 年 7 月 25 日,本公司管理的各开放式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可通过本
公司网站刊登的《代销机构代销情况表》进行查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转
换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