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量化小盘(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1-06-18
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LOF)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 年 6 月 18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量化小盘(LOF) 基金主代码 1631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6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申万 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申 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1】525 号 自 2011 年 5 月 16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11 年 6 月 10 日止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有限公 验资机构名称 司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1 年 6 月 16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9,765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512,877,725.48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110,169.03 有效认购份额 512,877,725.48 募集份额(单位:份 ) 利息结转的份额 109,957.57 合计 512,987,683.05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0 位:份) 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104,765.31 位:份) 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204%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 是 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 2011 年 6 月 16 日 期 0 注:按《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法 律文件的规定,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认购的基金 份额,归投资者所有。认购资金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依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则,场内认购资金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 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场外认购资金利息折算的基金份 额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2 位,小数点第 2 位以后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按此规则,利息 110,169.03 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 109,957.57 份,差额 211.46 元人民币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并于 2011 年 6 月 16 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 基金管理人承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 始前 2 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