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聚利LOF: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广发聚利债券(LOF)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1-08-25
广发聚利债券(LOF)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广发聚利债券(LOF) 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8月21日 送出日期:2021年8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广发聚利债券(LOF) 基金代码 162712 下属基金简称 广发聚利债券(LOF)A 下属基金代码 162712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08-05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2011-10-27 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14-08-05 基金经理 代宇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5-07-01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其他 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 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扩位简称 广发聚利LOF 注:本基金自2019年4月19日起增设C类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基金持有人提供 持续稳定的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 市场工具、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包 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 投资范围 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和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但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股票增发 和要约收购类股票投资,还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 票进行股票配售及派发所形成的股票和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形成的权证。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80%;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基金转为上市开 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将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 定。 主要投资策略 具体包括: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3、权益类资 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 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注:详见《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中“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份额成立当年(2011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 备注 /持有期限(N) 率 - 0.00% 场内M < 100万元 0.80% 非特定客户100万元≤ M < 200万元 0.50% 非特定客户200万元≤ M < 500万元 0.30% 非特定客户申购费(前收费)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非特定客户 M < 100万元 0.00% 特定客户 100万元≤ M < 200万元 0.00% 特定客户 200万元≤ M < 500万元 0.00% 特定客户 M ≥ 500万元 0元/笔 特定客户 N < 7日 1.50% 场内 N ≥ 7日 0.10% 场内 赎回费 N < 7日 1.50% 场外 7日≤ N < 365日 0.10% 场外 1年≤ N < 2年 0.05% 场外 N ≥ 2年 - 场外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2.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3.特定客户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时,方适用上述特定客户申购费率。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2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 师费、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其他费用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等费用,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可能因投资于债券类资产而面临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2)在本基金封闭期间,投资者不能申购、赎回基金份额,但可在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封闭期间,若出现基金折价现象,本基金二级市场的转让价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净值。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的风险。 3、开放式基金所共有的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等。 4、其他风险(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部分或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www.gffunds.com.cn][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1)《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2)《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3)《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