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聚利债券(LOF):关于开展直销渠道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7-17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直销渠道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决定自 2018 年 7 月 17 日起针对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在直销渠道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 适用基金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2712)
二、适用渠道
1、直销机构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0 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905-10 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三、优惠活动期限
自 2018 年 7 月 17 日至 2018 年 8 月 17 日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赎回上述基金的投资者,在赎回时,
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赎回本基金时,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中相关约定,将收取归入基金财产部分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以外的部分将免
予收取。具体赎回费率请参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基金转换不参与此次费率优惠。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优惠活动期
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本公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登录本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3、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
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
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
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