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所持12建峰债(112122)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4-01-02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12建峰债(112122)估值调整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所持12建峰债(112122)估值调整的公告
鉴于12建峰债(债券代码:112122)在收盘价格异常,未反映其公允价格,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 号公告)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3年12月31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12建峰债按照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作为估值价格。
待上述债券当日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