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关于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3-12-24
广发聚利债券(LOF)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12月24日起通过同花顺基金场外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2703 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 162711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2712 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2714 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162715 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162716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同花顺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同时,经同花顺基金和本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自2013年12月24日起,对通过同花顺基金场外申购(含定投申购)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的投资者实行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1、普通申购优惠内容 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 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定投申购优惠内容 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 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3、适用的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2703 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 162711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2712 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2714 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162715 重要提示: 1、基金代码为“16”开头的基金为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支持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的基金的转换业务,目前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处于封闭期,敬请投资者关注封闭期结束后的开放申购赎回日期及优惠的具体的公告, 2、上述基金在同花顺基金的销售仅开通前端收费模式,具体办理事宜请以同花顺基金的安排为准。 3、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投资者可到同花顺基金代销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元,具体办理事宜请以上海天天基金同花顺基金的安排为准。 5、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待封闭期结束后开通定投业务,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开通定投业务。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571-88920897、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