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元盛债券: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29
金鹰元盛债券(LOF)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3.2 基金净值表现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1 §4 管理人报告 ...... 11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1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6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16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6 §5 托管人报告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7 §6 审计报告 ......17 6.1 审计意见 ......17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18 6.3 其他信息 ......18 6.4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18 6.5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18 §7 年度财务报表 ......19 7.1 资产负债表 ......19 7.2 利润表 ......21 7.3 净资产变动表 ......23 7.4 报表附注 ......24 §8 投资组合报告 ......55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55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56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6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7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8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8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58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8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60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60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6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61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61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6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62 §11 重大事件揭示 ......6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6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6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62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62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62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63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63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63 11.9 其他重大事件......64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66 12.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66 §13 备查文件目录 ......67 13.1 备查文件目录......67 13.2 存放地点......67 13.3 查阅方式......6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金鹰元盛债券(LOF) 场内简称 金鹰元盛债券 LOF 基金主代码 1621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5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1,922,973.6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 年 5 月 2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金鹰元盛债券(LOF)C 金鹰元盛债券(LOF)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2108 00433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4,782,144.78 份 7,140,828.82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基金 投资目标 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 定增值。 本基金资产配置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视角,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并用, 结合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宏观政策、利率变化等,合理确定基金在普 投资策略 通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 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动态地调整本基金投资于普通债券、货币市 场工具等资产的比例与期限结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当中风险较低的品种,其长期 平均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凡湘平 王小飞 信 息 披 露 联系电话 020-83936180 021-60637103 负责人 电子邮箱 csmail@gefund.com.cn wangxiaofei.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35888 021-60637228 传真 020-83282856 021-60635778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2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号3212房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 办公地址 金融大厦30层 号楼 邮政编码 510623 100033 法定代表人 姚文强 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http://www.gefund.com.cn 网网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 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楼 8 层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西城区太平大街 17 号 注册登记机构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 厦 30 层 注:本基金 C 类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E 类份额注册登记机构 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数据和指 金鹰元盛债 金鹰元盛债 金鹰元盛债 金鹰元盛债 金鹰元盛债 金鹰元盛债券 标 券(LOF)C 券(LOF)E 券(LOF)C 券(LOF)E 券(LOF)C (LOF)E 本 期 已 -1,983,424. 实 现 收 53 -247,595.24 1,023,119.24 980,726.52 2,292,234.59 706,030.84 益 本 期 利 -1,095,957. -87,044.26 -751,821.87 87,150.32 3,660,902.94 967,204.04 润 22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0.0181 -0.0089 -0.0069 0.0026 0.0795 0.0767 份 额 本 期利润 本 期 加 权 平 均 -1.50% -0.70% -0.56% 0.21% 6.66% 6.28% 净 值 利 润率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1.91% -1.51% -0.90% -0.47% 5.64% 6.31% 净 值 增 长率 3.1.2 期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数据和指金鹰元盛债券金鹰元盛债券 金鹰元盛债券 金鹰元盛债券 金鹰元盛债券 金鹰元盛债券 标 (LOF)C (LOF)E (LOF)C (LOF)E (LOF)C (LOF)E 期 末 可 5,438,407.2 1,226,942.7 12,500,167.4 26,041,950.7 供 分 配 3 1 5 2,983,454.30 3 6,215,502.95 利润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0.1214 0.1718 0.1596 0.2066 0.1533 0.1950 基 金 份 额利润 期 末 基 52,979,845. 8,845,526.6 94,456,164.5 18,160,720.6 206,801,218. 40,295,590.88 金 资 产 78 9 7 1 76 净值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1.183 1.239 1.206 1.258 1.217 1.264 净值 3.1.3 累计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期末指标 金鹰元盛债 金鹰元盛债 金鹰元盛债 金鹰元盛债 金鹰元盛债 金鹰元盛债券 券(LOF)C 券(LOF)E 券(LOF)C 券(LOF)E 券(LOF)C (LOF)E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31.03% 35.66% 33.57% 37.74% 34.79% 38.39% 净 值 增 长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金鹰元盛债券(LOF)C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25% 0.16% 1.40% 0.04% -2.65% 0.12% 过去六个月 -2.31% 0.15% 2.09% 0.04% -4.40% 0.11% 过去一年 -1.91% 0.14% 4.78% 0.04% -6.69% 0.10% 过去三年 2.69% 0.13% 13.76% 0.05% -11.07% 0.08% 过去五年 11.99% 0.11% 22.52% 0.06% -10.53% 0.05% 自基金合同生 31.03% 0.12% 43.10% 0.07% -12.07% 0.05% 效起至今 金鹰元盛债券(LOF)E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12% 0.16% 1.40% 0.04% -2.52% 0.12% 过去六个月 -2.06% 0.16% 2.09% 0.04% -4.15% 0.12% 过去一年 -1.51% 0.14% 4.78% 0.04% -6.29% 0.10% 过去三年 4.21% 0.13% 13.76% 0.05% -9.55% 0.08% 过去五年 14.83% 0.12% 22.52% 0.06% -7.69% 0.06% 自基金合同生 35.66% 0.23% 33.82% 0.06% 1.84% 0.17% 效起至今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金鹰元盛债券(LOF)C 金鹰元盛债券(LOF)E 注:1、本基金自 2015 年 5 月 5 日起转型。E 类基金份额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设立。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过去五年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金鹰元盛债券(LOF)C 金鹰元盛债券(LOF)E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97 号文批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25 日成立。 2011 年 12 月公司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业务资格,2013 年 7 月子公司——广州金鹰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成立。2015 年 12 月,获得受托管理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资格。 “以人为本、互信协作;创新谋变、挑战超越”是金鹰人的核心价值观。公司坚持价值投资为导向,着力打造高水准的投研团队,努力为投资者创造丰厚回报。金鹰基金拥有一支经验丰富,风格多元的投资团队。 公司秉承开放、包容、多元的投资文化,采取基金经理负责制,将产品契约与基金经理风格有机结合,鼓励基金经理个人风格的充分展现,强化产品投资风格的稳定性,逐步形成了风险收益特 征多元,投资研究体系有机互补的整体投研平台和基金产品线。截至报告期末,合计管理公募基金 65 只。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助 证券 姓 职务 理)期限 从业 说明 名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龙悦芳女士,曾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 龙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固定收益 2022- 公司投资助理、交易员、投资经理等 悦 部总经理 02-19 - 13 职务。2017 年 5 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 芳 有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 理。 王怀震先生,曾任新疆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研究所行业研究员,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债券交易员,招商证券股 王 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银华基金管理 怀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 2022- - 19 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歌斐诺宝资 震 理、混合投资部总经理 10-20 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招商信诺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7 月加入金鹰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混合 投资部基金经理。 许浩琨先生,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 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 公司资产管理部研究分析处职员、天 许 2023- 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室债 浩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06-08 - 6 券研究员及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光大 琨 理财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职员。 2023 年 5 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任混合投资部基金经理助 理。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 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 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严格遵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保证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内控大纲的要求,制定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从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和业务流程、系统和制度建设、内控措施和信息披露等多方面,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杜绝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公平交易功能,对不同投资组合进行公平交易事前控制。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引入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旗下投资组合在一定期间内买卖相同证券的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功能执行交易,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 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出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 年经济经过一季度小阳春后,环比走弱,随着疫情政策在 2022 年四季度出现调整,2023 年一季度经济呈现复苏状态,地产销售和出口均呈现改善,然而经济自发性修复力度有限,在没有强外力支撑的情况下后续环比走弱,经济压力逐步增大。 债券方面,收益率全年跟随经济走势震荡下行,但节奏上受政策预期、资金波动和债券发行影响。一季度随着经济复苏预期债券收益率高位震荡,二季度债券收益率随着经济环比走弱而下行,三季度债券收益率在预期政策发力和经济动能走弱的环境中震荡,并在 9 月受政策预期增强和资金收紧影响,收益率阶段性上行,随后在债券供给增加的环境中震荡,直至 12 月政策刺激预期减弱后收益率快速下行。 转债方面,受到股市和债市的双重影响,呈现震荡下行走势。经过过去几年的发展,转债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较高,一季度转债市场跟随权益市场走强,二季度在利率不断下行过程中,部分转债通过估值拉升一定程度对冲权益市场下行影响,然而股市持续疲弱叠加转债估值较高,导致投资者对转债的过往印象“进可攻,退可守” 面临冲击,部分资金撤出转债市场,转债价格受正股疲弱和估值压缩双重影响,表现较差。 过去 1 年,本基金债券投资以利率债持有为主,同时适度进行了利率债与可转债的波段操作,四季度降低了可转债仓位,并调整了持有转债仓位结构,但仍受转债市场拖累,全年收益为负。其中值得反思的有两个方面: 1)对于转债的估值变化重视不够,转债估值在 2023 年初就已经处于较高水平并在上半年不断上升,2023 年债券收益率进一步下降导致我们认为转债的高估值可能是常态,然而高估值天然存在脆弱性,在债市资金波动以及股市疲弱的影响下,转债估值水平从高位快速回落。 2)对转债的特性认知不足,转债投资区别于正股在于对波动率定价和不对称性,在转债投资中我们过多强调发行人公司质地,忽略了转债自身特性,譬如部分发行人尽管公司质地相比白马股存在一定差距,但是在不同资金风险偏好影响下,转债仍然取得较大涨幅。 在认识到上述问题后,我们适度降低了可转债仓位,并调整了可转债持仓结构,根据利率分析和转债估值情况确定转债整体仓位,持仓偏向部分稳健品种作为基本仓位,并布局一些正股波动性较大的转债品种作为进攻仓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 C 类份额净值为 1.183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91%,同期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78%;E 类份额净值为 1.239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5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7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4 年,经济将继续复苏,但力度偏弱。地产销售难以大幅回升,政策上尽管有所放松,但仍属于小步慢走,地产大幅回升概率较小,地方政府需要消化存量债务,难以大兴投资刺激经济;国外需求不明,联储操作节奏和美国经济是否能够软着陆仍然需要进一步观察,且 2024 年仍然存在一定地缘风险,亦会制约经济恢复。 债券方面,我们认为前宏观政策环境依旧对债券有利,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为 2024 年政策目标之一,经济仍然面临不确定性,社会融资难以大幅扩张导致债市供给受限,需求旺盛,供需不平衡且配置机构对于债券的刚性需求均对债券形成有力支撑。 转债方面,经过 2023 年估值压缩和正股持续下跌,转债非对称性特征逐步显现,低利率环境对于转债债底形成明显支撑,权益市场的大幅下跌导致当前指数估值处于历史低位。低利率、较低转股溢价率和正股低估值均使转债具有长期配置价值,我们认为转债仍然是参与权益市场的重要工具。 综合宏观基本面环境与各资产当前状态来看,债券在 2024 年仍然维持较高胜率,转债则经过2023 年估值压缩后可以通过适度自下而上筛选,利用转债特性在控制回撤的情况下向上博取权益收益。未来我们将继续根据大类资产配置研究,动态平衡债券类属资产配置,在控制好风险的前提下努力提升基金的投资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监察稽核工作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独立开展本基金运作的合规性监察,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材料审阅、监督监控、覆盖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法开展工作,督促各项业务的合规运作,发现违规隐患及时与有关业务人员沟通并向管理层报告,定期向公司董事会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内容包括投资、交易、研究、市场营销、信息披露等各项业务的每个环节以及信息技术、运营保障、行政管理等后台支持工作。监察结果显示,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本基金的管理始终都能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要求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进行。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程序、投资权限等各方面均符合规定的要求;交易行为合法合规,未 出现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现象;未发现内幕交易的情况;基金持有的证券符合规定的比例要求;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年度交易量比例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销售工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由基金估值业务分管领导、督察长、基金估值核算负责人、基金会计、合规风控部人员及相关投研人员等组成。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召集估值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策特殊估值事项,估值委员会集体决策,需到会的三分之二估值委员会成员表决通过。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以上所有相关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为保证基金估值的客观独立,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一切以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准则。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未对本基金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应当说明的预警事项。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400516 号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该基金”)财务报表,包 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 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该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该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 其他信息 该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该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6.4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该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该基金预计在清算时资产无法按照公允价值处置。 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该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5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该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该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叶云晖 宋扬 中国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2024 年 3 月 27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166,409.67 24,935.71 结算备付金 296,636.66 1,048,748.50 存出保证金 3,809.28 10,334.99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60,967,402.32 116,032,279.86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0,967,402.32 116,032,279.8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1,699,802.41 6,503,029.35 应收清算款 426,537.65 893.4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204.03 12.9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5 - - 资产总计 63,561,802.02 123,620,234.82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0,006,377.22 应付清算款 175,667.53 - 应付赎回款 806,360.56 175,692.36 应付管理人报酬 37,174.75 73,281.52 应付托管费 10,621.36 20,937.58 应付销售服务费 18,232.16 34,134.90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435,006.79 435,053.65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6 253,366.40 257,872.41 负债合计 1,736,429.55 11,003,349.64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49,854,405.55 89,149,943.81 未分配利润 7.4.7.8 11,970,966.92 23,466,941.37 净资产合计 61,825,372.47 112,616,885.18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63,561,802.02 123,620,234.82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83 元,C 类基金份额 总额为 44,782,144.78 份;E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39 元,E 类基金份额总额为 7,140,828.82 份;基金 份额总额为 51,922,973.6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173,534.78 1,972,016.67 1.利息收入 88,778.07 257,322.2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14,857.20 15,564.20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3,920.87 241,758.0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63,611.46 4,296,215.0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214,625.27 -289,774.84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 -749,519.35 4,585,989.8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2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3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533.16 -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4.7.16 1,048,018.29 -2,668,517.31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349.88 86,996.76 减:二、营业总支出 1,356,536.26 2,636,688.22 1.管理人报酬 601,156.78 1,254,128.80 2.托管费 171,759.04 358,322.50 3.销售服务费 293,648.29 544,367.17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106,022.57 278,184.3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06,022.57 278,184.32 6. 信用减值损失 7.4.7.18 - - 7.税金及附加 531.56 138.52 8.其他费用 7.4.7.19 183,418.02 201,546.9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183,001.48 -664,671.55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83,001.48 -664,671.5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83,001.48 -664,671.55 注:上表中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 中期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度可比期间利润表中“交易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合并列示在本期利润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的“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89,149,943.81 23,466,941.37 112,616,885.18 产 二、本期期初净资 89,149,943.81 23,466,941.37 112,616,885.18 产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号填 -39,295,538.26 -11,495,974.45 -50,791,512.71 列) (一)、综合收益 - -1,183,001.48 -1,183,001.48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净 -39,295,538.26 -10,312,972.97 -49,608,511.23 资产减少以“-”号 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2,651,257.91 708,858.30 3,360,116.21 款 2.基金赎回 -41,946,796.17 -11,021,831.27 -52,968,627.44 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资产变动(净资产 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49,854,405.55 11,970,966.92 61,825,372.47 产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193,916,856.52 53,179,953.12 247,096,809.64 产 二、本期期初净资 193,916,856.52 53,179,953.12 247,096,809.64 产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号填 -104,766,912.71 -29,713,011.75 -134,479,924.46 列) (一)、综合收益 - -664,671.55 -664,671.55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净 -104,766,912.71 -29,048,340.20 -133,815,252.91 资产减少以“-”号 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261,901,867.80 74,716,392.63 336,618,260.43 款 2.基金赎回 -366,668,780.51 -103,764,732.83 -470,433,513.34 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资产变动(净资产 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89,149,943.81 23,466,941.37 112,616,885.18 产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周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盛,会计机构负责人:董霞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 号《关于核准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公开募集。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内,本基金的名称为“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元盛 A、元盛 B 两级份 额。首次设立募集资金为 3,169,732,923.27 元,其中元盛 A 募集资金 2,218,800,266.48 元;元盛 B 募 集资金 950,932,656.79 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461,985.28 元,合计为 3,170,194,908.55 元,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 元计算,折合基金份额为 3,170,194,908.55 份,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5 月 2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170,194,908.55 份,其中元盛 A 的份额为 2,219,127,187.10 份;元盛 B 的份额为 951,067,721.45 份。 根据《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分级运作期于基金合同生 效日后 2 年,即 2015 年 5 月 4 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届满。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发布《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之元盛 B 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向深圳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之元盛 B 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5]171 号)的同意。 元盛 B 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进行基金份额权益登记,2015 年 5 月 4 日终止上市。本基金在封闭 期届满后,按照基金合同在封闭期内的资产及收益的分配约定分别对元盛 A 和元盛 B 份额计算封闭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同一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份额。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本基金更名为“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为维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 元盛 A 的开放日或基金合同生效后 2 年期届满日之前的 4 个工作日起至元盛 A 的开放日(含)或基 金合同生效后 2 年期届满日(含)止,以及本基金转型为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并开放申购赎回之后,持有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其他时段,本基金持有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可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 2017 年 2 月 14 日起,本基金增加 E 类份额。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 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a)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b)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c)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d)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基金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基金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应收账款,本基金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除应收账款外,本基金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基金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基金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 (累计亏损) ”。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按出借起始日证券账面价值及出借费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在转融通证券实际出借期间内逐日计提。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 的罚息,实际发生时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 (5)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8)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费用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该类基金份额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80%;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该类基金份额单位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但场内转入、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 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5.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外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外币交易。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2008]16 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 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8]1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2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b)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建 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 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 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 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 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018 年 1 月 1 日 (含) 以后,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 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c)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 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挂牌公司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 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g)对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 (含) 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66,409.67 24,935.71 等于:本金 166,382.02 24,552.05 加:应计利息 27.65 383.66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合计 166,409.67 24,935.71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 105,511.76 场 29,846,010.57 29,928,896.86 -22,625.47 债券 银行间市 560,505.46 场 30,452,945.00 31,038,505.46 25,055.00 合计 60,298,955.57 666,017.22 60,967,402.32 2,429.53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60,298,955.57 666,017.22 60,967,402.32 2,429.53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 36,327.53 场 24,983,919.16 24,072,367.53 -947,879.16 债券 银行间市 1,381,912.33 场 90,675,709.60 91,959,912.33 -97,709.60 合计 115,659,628.76 1,418,239.86 116,032,279.86 -1,045,588.76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15,659,628.76 1,418,239.86 116,032,279.86 -1,045,588.76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1,699,802.41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1,699,802.41 -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6,503,029.35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6,503,029.35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其他资产。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0.46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1,066.40 3,571.95 其中:交易所市场 770.90 1,323.72 银行间市场 295.50 2,248.23 应付利息 - - 预提信息披露费 220,000.00 220,000.00 预提审计费 23,000.00 25,000.00 预提中债登账户维护费 4,500.00 4,500.00 预提上清所账户维护费 4,800.00 4,800.00 合计 253,366.40 257,872.41 7.4.7.7 实收基金 金鹰元盛债券(LOF)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78,322,864.24 74,708,276.23 本期申购 897,530.36 856,076.18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4,438,249.82 -32,850,775.68 本期末 44,782,144.78 42,713,576.73 金鹰元盛债券(LOF)E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4,441,667.58 14,441,667.58 本期申购 1,795,181.73 1,795,181.73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9,096,020.49 -9,096,020.49 本期末 7,140,828.82 7,140,828.82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8 未分配利润 金鹰元盛债券(LOF)C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2,500,167.45 7,247,720.89 19,747,888.34 本期期初 12,500,167.45 7,247,720.89 19,747,888.34 本期利润 -1,983,424.53 887,467.31 -1,095,957.22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5,078,335.69 -3,307,326.38 -8,385,662.07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45,800.29 86,821.16 232,621.45 基金赎回款 -5,224,135.98 -3,394,147.54 -8,618,283.52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5,438,407.23 4,827,861.82 10,266,269.05 金鹰元盛债券(LOF)E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2,983,454.30 735,598.73 3,719,053.03 本期期初 2,983,454.30 735,598.73 3,719,053.03 本期利润 -247,595.24 160,550.98 -87,044.26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1,508,916.35 -418,394.55 -1,927,310.90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370,902.15 105,334.70 476,236.85 基金赎回款 -1,879,818.50 -523,729.25 -2,403,547.75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226,942.71 477,755.16 1,704,697.87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31 日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7,046.53 10,529.5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7,724.58 4,960.42 其他 86.09 74.22 合计 14,857.20 15,564.20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2,378,229.22 1,835,491.11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2,589,097.06 2,121,962.04 减:交易费用 3,757.43 3,303.91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14,625.27 -289,774.84 7.4.7.11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31日 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1,946,883.90 5,353,263.96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 -2,696,403.25 -767,274.10 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749,519.35 4,585,989.86 7.4.7.11.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日 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276,671,318.80 835,522,083.42 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276,111,140.15 826,446,331.08 付)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3,245,480.61 9,819,699.03 减:交易费用 11,101.29 23,327.41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2,696,403.25 -767,274.10 7.4.7.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533.16 -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533.16 - 注:本基金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利收益。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048,018.29 -2,668,517.31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1,048,018.29 -2,668,517.3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 合计 1,048,018.29 -2,668,517.31 7.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349.88 85,170.20 转换费收入 - 1,826.56 合计 349.88 86,996.76 7.4.7.18 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1日 审计费用 23,000.00 25,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汇划手续费 3,218.02 10,046.91 帐户维护费 37,200.00 46,500.00 合计 183,418.02 201,546.91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会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无需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 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10.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7.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日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 理费 601,156.78 1,254,128.80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283,427.23 597,131.84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 317,729.55 656,996.96 净管理费 注: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的年费率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 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月31日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71,759.04 358,322.50 注: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的年费率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托管费。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 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金鹰元盛债券(LOF)C 金鹰元盛债券(LOF)E 合计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24,217.29 - 24,217.29 司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42.86 - 42.86 司 合计 24,260.15 - 24,260.15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金鹰元盛债券(LOF)C 金鹰元盛债券(LOF)E 合计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0,191.63 - 40,191.63 司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133.47 - 133.47 司 合计 40,325.10 - 40,325.10 注:金鹰元盛 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金鹰元盛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0.4%的年费率逐 日计提,基金 E 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基金 C 类份额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 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金鹰元盛债券(LOF)C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金鹰元盛债券(LOF)E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66,409.67 7,046.53 24,935.71 10,529.56 限公司 注:本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清算备付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结算账户,本报告期末清算备付金余额 296,636.66 元,清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7,724.58元,上年度期末清算备付金期末余额 1,048,748.50 元,清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4,960.42 元。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8.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从事证券银行间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余额。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等。基金成立以来,本基金管理人坚持一切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依照公司内部控 制的整体要求,致力于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业务规范流程的制定和完善,加强内部风险的控制与有效防范,以保证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基金和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各项管理制度: 1、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总则、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控制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度、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等业务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业务空间隔离制度、作业规则、岗位职责、反馈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守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2、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包括研究业务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基金交易管理制度等。 制订研究业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持研究工作的独立、客观。研究业务管理制度包括: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投资对象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制订投资决策业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基金的投资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投资决策业务管理制度包括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投资决策支持制度,重要投资要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投资管理业绩评价制度等。 制订基金交易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基金投资交易的安全、有效、公平。基金交易管理制度包括基金交易的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监测、预警、反馈机制;投资指令审核制度;投资指令公平分配制度;交易记录保管制度;交易绩效评价制度等。 3、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工作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业务规章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各部门作业流程的遵守合规性和有效性的检查、监督、评价及建议等。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建立了内部评级体系,通过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相结合的方法充分评估证券以及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短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1 0.00 0.00 A-1 以下 0.00 0.00 未评级 0.00 0.00 合计 0.00 0.00 注:本统计数据未包含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和同业存单。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短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1 0.00 0.00 A-1 以下 0.00 0.00 未评级 0.00 0.00 合计 0.00 0.00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1 0.00 0.00 A-1 以下 0.00 0.00 未评级 0.00 0.00 合计 0.00 0.00 注:以上数据按照最新发行人评级填列。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长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AA 7,259,604.94 7,951,477.11 AAA 以下 14,481,240.41 16,120,890.42 未评级 0.00 0.00 合计 21,740,845.35 24,072,367.53 注:本统计数据未包含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和同业存单。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长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AA 0.00 0.00 AAA 以下 0.00 0.00 未评级 0.00 0.00 合计 0.00 0.00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长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AA 0.00 0.00 AAA 以下 0.00 0.00 未评级 0.00 0.00 合计 0.00 0.00 注:以上数据按照最新发行人评级填列。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金融资产的流动性不足,无法在合理价格变现资产。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主 要来自于投资品种流动性不足,导致金融资产不能在合理价格变现。本基金采用分散投资、监控流 通受限证券比例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同时基金管理人通过分析持有人结构、申购赎回行为分析、 变现比例、压力测试等方法评估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 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资产投资比例等流动 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所持大部分证券在流动性良好的证券交易所 或者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除本报告所列示的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暂时不能自由转让外, 本金持有的其余资产均能及时变现。评估结果显示本基金的组合持仓变现能力较好,流动性风险可 控。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 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基金管理人通过 久期、凸度等方法评估组合面临的利率风险敞口,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利率风险进 行管理。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66,409.67 - - - 166,409.67 结算备付金 296,636.66 - - - 296,636.66 存出保证金 3,809.28 - - - 3,809.2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224,789.50 32,244,254.21 16,498,358.61 - 60,967,402.32 买入返售金融资 1,699,802.41 - - - 1,699,802.41 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426,537.65 426,537.65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1,204.03 1,204.03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14,391,447.52 32,244,254.21 16,498,358.61 427,741.68 63,561,802.02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 - - - - - 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175,667.53 175,667.53 应付赎回款 - - - 806,360.56 806,360.56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37,174.75 37,174.75 应付托管费 - - - 10,621.36 10,621.3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8,232.16 18,232.16 应交税费 - - - 435,006.79 435,006.79 应付利润 - - - - - 其他负债 - - - 253,366.40 253,366.40 负债总计 - - - 1,736,429.55 1,736,429.5 5 利率敏感度缺口 14,391,447.52 32,244,254.21 16,498,358.61 -1,308,687.87 61,825,372.47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24,935.71 - - - 24,935.71 结算备付金 1,048,748.50 - - - 1,048,748.50 存出保证金 10,334.99 - - - 10,334.99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625,049.32 90,516,122.50 4,891,108.04 - 116,032,279.8 6 买入返售金融资 6,503,029.35 - - - 6,503,029.35 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893.42 893.42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12.99 12.99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28,212,097.87 90,516,122.50 906.41 123,620,234.8 4,891,108.04 2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 10,006,377.22 - - - 10,006,377.22 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175,692.36 175,692.36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73,281.52 73,281.52 应付托管费 - - - 20,937.58 20,937.5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34,134.90 34,134.90 应交税费 - - - 435,053.65 435,053.65 应付利润 - - - - - 其他负债 - - - 257,872.41 257,872.41 负债总计 10,006,377.22 - - 996,972.42 11,003,349.64 利率敏感度缺口 18,205,720.65 112,616,885.1 90,516,122.50 4,891,108.04 -996,066.01 8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交易形成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剩余 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分析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利率上升 25 个基点 -489,240.54 -321,642.83 利率下降 25 个基点 526,658.26 326,545.58 7.4.13.4.2 外汇风险 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占基金 占基金 项目 资产净 资产净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值比例 值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21,740,845.35 35.16 24,072,367.53 21.38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21,740,845.35 35.16 24,072,367.53 21.38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金鹰元盛债券(LOF)C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分析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业绩比较基准变动+5% 144,993.91 5,077,723.31 业绩比较基准变动-5% -144,993.91 -5,077,723.31 金鹰元盛债券(LOF)E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业绩比较基准变动+5% 62,614.28 1,024,895.99 业绩比较基准变动-5% -62,614.28 -1,024,895.99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根据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公允价值计量层次可分为: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21,740,845.35 24,072,367.53 第二层次 39,226,556.97 91,959,912.33 第三层次 - - 合计 60,967,402.32 116,032,279.86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二层级或第三层级,上述事项解除时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0,967,402.32 95.92 其中:债券 60,967,402.32 95.9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699,802.41 2.6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7 计 463,046.33 0.73 8 其他各项资产 431,550.96 0.68 9 合计 63,561,802.02 100.00 注:其他各项资产包括:交易保证金、应收利息、应收证券清算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申购款、待摊费用。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300170 汉得信息 1,438,647.58 1.28 2 601677 明泰铝业 819,771.80 0.73 3 002050 三花智控 330,677.68 0.29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300170 汉得信息 1,330,735.58 1.18 2 601677 明泰铝业 743,000.04 0.66 3 002050 三花智控 304,493.60 0.27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589,097.06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378,229.22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 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8,188,051.51 13.2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1,038,505.46 50.2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1,038,505.46 50.2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1,740,845.35 35.16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0,967,402.32 98.6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210203 21 国开 03 100,000.00 10,480,098.36 16.95 2 230205 23 国开 05 100,000.00 10,472,366.12 16.94 3 210218 21 国开 18 100,000.00 10,086,040.98 16.31 4 019726 23 国债 23 40,000.00 4,166,043.84 6.74 5 019710 23 国债 17 40,000.00 4,022,007.67 6.5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无。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之一的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处罚。 该证券的投资符合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投资决策。 除上述主体外,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809.28 2 应收清算款 426,537.6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204.0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31,550.96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 1 110045 海澜转债 486,474.30 0.79 2 110067 华安转债 568,586.30 0.92 3 110077 洪城转债 1,232,695.09 1.99 4 110082 宏发转债 429,769.86 0.70 5 110088 淮 22 转债 11,385.85 0.02 6 110090 爱迪转债 263,379.18 0.43 7 110091 合力转债 143,536.66 0.23 8 111011 冠盛转债 901,023.32 1.46 9 113043 财通转债 557,391.10 0.90 10 113044 大秦转债 913,198.46 1.48 11 113052 兴业转债 407,643.84 0.66 12 113060 浙 22 转债 1,125,955.97 1.82 13 113061 拓普转债 514,839.67 0.83 14 113065 齐鲁转债 890,006.32 1.44 15 113616 韦尔转债 659,646.40 1.07 16 113629 泉峰转债 670,733.42 1.08 17 113643 风语转债 125,243.95 0.20 18 113648 巨星转债 379,085.51 0.61 19 113667 春 23 转债 132,630.68 0.21 20 118015 芯海转债 239,783.23 0.39 21 118025 奕瑞转债 142,390.49 0.23 22 118031 天 23 转债 195,344.11 0.32 23 123076 强力转债 458,965.48 0.74 24 123090 三诺转债 268,288.50 0.43 25 123099 普利转债 264,829.04 0.43 26 123113 仙乐转债 1,409,666.87 2.28 27 123132 回盛转债 212,085.75 0.34 28 123133 佩蒂转债 226,923.84 0.37 29 123194 百洋转债 139,002.27 0.22 30 123195 蓝晓转 02 491,948.27 0.80 31 127012 招路转债 1,133,162.88 1.83 32 127020 中金转债 211,805.13 0.34 33 127022 恒逸转债 1,016,025.21 1.64 34 127045 牧原转债 1,570,894.32 2.54 35 127066 科利转债 107,703.97 0.17 36 127070 大中转债 55,065.26 0.09 37 127075 百川转 2 13,689.14 0.02 38 127076 中宠转 2 239,179.23 0.39 39 128106 华统转债 234,504.52 0.38 40 128136 立讯转债 1,044,087.74 1.69 41 132018 G 三峡 EB1 1,652,274.22 2.67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金鹰元盛债券 100.00 1,303 34,368.49 0.46 0.00% 44,782,144.32 (LOF)C % 金鹰元盛债券 100.00 1,317 5,422.04 0.00 0.00% 7,140,828.82 (LOF)E % 合计 100.00 2,620 19,817.93 0.46 0.00% 51,922,973.14 %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金鹰元盛债券(LOF)C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刘健礼 530,000.00 33.26% 2 桂许武 157,010.00 9.85% 3 查小玲 125,618.00 7.88% 4 于萍 104,674.00 6.57% 5 徐静 104,673.00 6.57% 6 唐小玲 80,000.00 5.02% 7 王春风 66,990.00 4.20% 8 高炜 52,336.00 3.28% 9 周建军 52,336.00 3.28% 10 刘海英 40,734.00 2.56% 金鹰元盛债券(LOF)E 本基金份额非上市基金。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金鹰元盛债券(LOF)C 8.53 0.00%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金鹰元盛债券(LOF)E 24.25 0.00% 有本基金 合计 32.78 0.0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鹰元盛债券(LOF)C 0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金鹰元盛债券(LOF)E 0~10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10 金鹰元盛债券(LOF)C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金鹰元盛债券(LOF)E 0 放式基金 合计 0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本基金发起人的三年封闭期限已经届满。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金鹰元盛债券(LOF)C 金鹰元盛债券(LOF)E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5 月 5 1,034,736,325.55 -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8,322,864.24 14,441,667.5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897,530.36 1,795,181.73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4,438,249.82 9,096,020.4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4,782,144.78 7,140,828.82 注:本基金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增加 E 类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2、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任命牛环起、施伟为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报告期内没有改变基金投资策略。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持有基金。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本基金提供 5 年审计服务。 本报告期内实际应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为 23000 元。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11.7.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8.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单元 备注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数量 额的比例 比例 东吴证券 2 2,378,229.22 100.00% 1,730.74 100.00% - 注: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位作为本基金的专用交易单位。本基金专用交易单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本基金专用交易单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位租用协议。 11.8.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 券商名称 券回购成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证成交总 交总额的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比例 东吴证券 239,656,633. 100.00% 913,120,0 100.00% - - 13 00.00 11.9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2 年第四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1-20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2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1-20 2022 年四季度报告 3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基金固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1-31 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4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官网、网上交易和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2-10 微信理财宝系统维护暂停使用公告 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2 年年度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3-30 报告提示性公告 6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3-30 2022 年年度报告 7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交易和微信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3-31 理财宝系统维护暂停使用公告 8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3 年一季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4-21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9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4-21 2023 年一季度报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 10 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5-08 基金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11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广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5-08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 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博 12 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5-09 基金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13 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机构费率优惠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5-22 活动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14 与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代销机构费率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5-26 优惠活动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15 与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代销机构费率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6-01 优惠活动的公告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16 (金鹰元盛债券(LOF)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6-01 更新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17 (金鹰元盛债券(LOF)E)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6-01 更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众 18 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6-12 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19 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机构费率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6-19 优惠活动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麦 20 高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6-21 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基金新增国金证 21 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 机构并开通基金转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6-30 换、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2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费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7-10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3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3 年第二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7-21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24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7-21 2023 年二季度报告 25 金鹰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和讯信息科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8-01 技有限公司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26 与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代销机构费率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8-24 优惠活动的公告 27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8-24 与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代销机构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28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转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8-29 换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9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3 年中期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8-30 报告提示性公告 30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8-30 2023 年中期报告 31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销售机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9-01 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32 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机构费率优惠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9-07 活动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东 33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09-26 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贵 34 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10-20 并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的 公告 3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3 年第三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10-25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36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10-25 2023 年三季度报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3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机构开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11-03 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38 针对近期有不法人员假冒金鹰基金名义进行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12-26 非法证券活动的声明 39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3-12-28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及募集的文件。 2、《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和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规定媒介公开披露的公告。 13.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层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也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gefund.com.cn。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135-888 或 020-83936180。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