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基金:关于新增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0-02-13
金鹰元盛债券(LOF)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阳光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 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签订的代理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2 月 13 日起,上述 机构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欢迎广大投资者申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情况 公司名称: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昆泰国际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10-85632771 二、代销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162102 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62105 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 类份额 162107 金鹰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2108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C 类份额 三、投资者可在上述代销机构的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金定投等业务,相 关规则遵照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阳光人寿 客服电话:95510 公司网站:fund.sinosig.com 2、本公司 客服电话:400-6135-888 公司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 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本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 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 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 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