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基金:关于新增中邮证券为代销机构并代销旗下部分基金的公告
2016-11-11
关于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中邮证券为代销机构并代
销旗下部分基金的公告
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中邮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中邮证券从2016年
11月11日起代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丁奇文
联系电话:010-67017788-9104
二、投资者可以在上述代销机构的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申购、赎回业务,
相关规则遵照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基金合同。
三、本次增加代销的基金
1、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105)
2、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210012;B类份额210013)
3、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00110;C类份
额002513)
4、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108)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有关情况:
1、中邮证券
客服电话:4008-8888-005
网址: www.cnpsec.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
客服电话:400-6135-888
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购买货
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
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
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
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