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元盛A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期间元盛B份额(150132)风险提示性公告
2013-10-29
金鹰元盛债券(LOF)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之元盛A份额开放申购赎回 业务期间元盛B份额(150132) 风险提示性公告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5月2日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基金份额划分为元盛A(基金代码:162109)、元盛B(基金代码:150132)两级份额,两者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满足份额折算条件的情况下,元盛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进行一次基金份额折算,并同时开放一次申购与赎回。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元盛B收益分配变化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元盛A的年收益率(单利)=max(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2.5%),即元盛A的年收益率约定为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之和与2.5%中的孰大值。在元盛A的每个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该日适用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下一个半年内适用的元盛A的年化约定收益率。目前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3.00%,如果2013年11月1日执行的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仍为3.00%,则本次开放日后元盛A年化约定收益率为4.50%。如果元盛A约定年化收益率按照上述方式调整后,元盛B的收益分配将相应调整。 2、元盛B份额杠杆率变动的风险 目前,元盛A与元盛B的份额配比为2.33330092:1。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每一个开放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T+1日,基金管理人按照历史累计申购份额数不超过历史累计赎回份额数的原则进行元盛A的申购申请成交确认。如果元盛A的累计申购份额数大于累计赎回份额数,则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如果元盛A的累计申购份额数小于或等于累计赎回份额数,基金管理人将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成交确认,而元盛A的规模将缩减,从而引致元盛A、元盛B份额配比变化风险,进而出现元盛B份额杠杆率变动风险等。 本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元盛B于2013年10月29日(停牌一小时)和2013年11月1日、4日实施停牌。本次元盛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元盛A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结果进行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