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久增利:关于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7-01-18
金鹰持久增利债券(LOF)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增加 E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金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17 年 1 月 20 日起,增加 E 类基金份额,并对《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规定:基金 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 E 类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注册登记机构的不同,将金鹰 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 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 份额。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不 变,自动划归为 C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场内名称与代码不发生变更(场内 简称:持久增利,场内代码:162105),业务规则与现行规则相同,注册登记机 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E 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 记机构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C 类:162105,E 类: 004267),并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C 类 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销售,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份额上市交 易,场外份额不上市交易,下同),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跨系统转托管;E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销售,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 进行跨系统转托管。 2、基金的费率 (1)本基金各类份额类别的费率结构如下: 费率项目 C 类基金份额 E 类基金份额 M<100 万元 0 0.6% 100 万元≤M<300 万元 0 0.4% 申购费率 300 万元 ≤M<500 万元 0 0.2% M≥500 万元 0 每笔 1000 元 T<90 天 0.1% 0.35% 赎回费率 T≥90 天 0 0 管理费率(年费率) 0.7% 0.7% 托管费率(年费率) 0.2% 0.2%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0.35% 0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3)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 25%的部分 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 E 类份额时(含定期定额申购),申 购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投资者通 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 E 类份额时(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购最低金 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投资者通过本公 司直销柜台申购基金 E 类份额时,申购最低金额为 5 万元(含申购费,如有), 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赎回本基金 E 类份额的,赎回最低份额为 1 份,基 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 1 份,赎回后导致基金份额不足 1 份的需全部赎回。投资 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赎回本基金 E 类份额时,赎回最低份额为 10 份,持 有基金份额不足 10 份时发起赎回需全部赎回。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赎回 本基金 E 类份额时,赎回最低份额为 1 份,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 1 份,赎回后 导致基金份额不足 1 份的需全部赎回。 (2)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自 2017 年 1 月 20 日起开通申购、赎回业务。新 增 E 类基金份额暂时只对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直销柜台开放。今后若调整或增 加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若投资者选择申购 E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4)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 日 E 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新增 E 类份额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 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最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更新新增 E 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方式,但本业务自 2017 年 1 月 20 日起实施。 3、基金合同的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 2017 年 1 月 20 日起 生效,详细见附件。 4、投资者可通过登录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efund.com.cn),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135-888 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 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 1:《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附件 2:《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8 日 附件 1: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章节 原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1、基金或本基金:指金鹰持久回报 1、基金或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3 年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期届满之前,指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3 年期 届满之后,指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4、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 4、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折算日:为开放日(不包括基 23、折算日:为开放日(不包括基金合 金合同生效后满 36 个月的开放日) 同生效后满 36 个月的开放日)或基金 或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 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在开放日 在开放日(不包括基金合同生效后 (不包括基金合同生效后满 36 个月的 满 36 个月的开放日),根据净资产 开放日),根据净资产不变的原则,将 不变的原则,将回报 A 的基金份额 回报 A 的基金份额折算为份额净值等 二 、 释 折算为份额净值等于 1 元的回报 A 于 1 元的回报 A 的份额若干;在基金合 义 的份额若干;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根据净资产不 年期届满日,根据净资产不变的原 变的原则,将回报 A、回报 B 的基金份 则,将回报 A、回报 B 的基金份额 额折算为份额净值等于 1 元的金鹰持 折算为份额净值等于 1 元的金鹰持 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 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类基金份额若干 份额若干 无 26、C类基金份额:指本基金分级运作期 届满后,注册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并从本类型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无 27、E类基金份额:指本基金分级运作期 届满后,注册登记在金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不从本类型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0、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 42、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 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 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 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或金 公司 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注册登记系统:中国证券登记 65、注册登记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 结算系统 统和/或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 册登记系统 65、系统内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 67、系统内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 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同一注册登记系 系统内不同交易账户之间或证券登 统内不同交易账户之间或证券登记结 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 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 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行转托管的行为 66、跨系统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 68、跨系统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 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 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转托管的行为 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 托管的行为 7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 75、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基金合同生 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效之日起 3 年内,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 的数值 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基 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后,指计算日 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 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76、《业务规则》:指《金鹰基金管 78、《业务规则》: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 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 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 共同遵守 (四)基金份额的分级 (四)基金份额的分级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 届满,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 满,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金(LOF)后,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 (LOF)后,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 金份额分级。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 额分级。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放式基金(LOF)时,回报A基金份 (LOF)时,回报A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 额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的回报A 择将其持有的回报A份额赎回或是转入 份额赎回或是转入“金鹰持久增利 “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若回 (LOF)”的C类基金份额,若回报A的份 报A的份额持有人未作选择,其持有 额持有人未作选择,其持有的回报A份 的回报A份额将被默认为转入“金鹰 额将被默认为转入“金鹰持久增利债券 三、基金 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C类基金份 的基本情 (LOF)”份额;回报B基金份额持有 额;回报B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回 况 人所持有的回报B份额将被默认为 报B份额将被默认为转入“金鹰持久增 转入“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C类 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 无 (五)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后,根据申 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注册登 记机构的不同,将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分为不 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 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C 类 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投资者申购 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E 类基金 份额,E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 额分别设置代码,C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 外和场内两种方式销售,并在交易所上 市交易(场内份额上市交易,场外份额 不上市交易,下同),C 类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进行跨系统转托管;E 类基金份 额通过场外方式销售,不在交易所上市 交易,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 系统转托管。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 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 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 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 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 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 额类别。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 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列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 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 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停 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 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五)基金的封闭期限 (六)基金的封闭期限 2、回报 B 的封闭期及上市交易 2、回报 B 的封闭期及上市交易 回报 B 的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 回报B的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效之日起至 3 年后对应日止。如该 日起至3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 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 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 个工作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内,在符合法 3 年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 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 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前提 条件的前提下,回报B将申请在深圳证 下,回报 B 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 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 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按照基金合 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型为上 同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型 市开放式基金(LOF),转型后的C类基 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转 金份额场内份额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 型后的基金份额将继续在深圳证券 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只 交易所上市交易。 接受场外申购、赎回,不在交易所上市 交易。 (五)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五)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 式如下: 如下: 四、份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 的分级 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余 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额数量 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T 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回报A和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回报A和回报 回报B的份额总额;本基金基金合同 B的份额总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生效后3年期满并转为上市开放式 年期满并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LOF)后,T日基金份额的余 后,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 额数量为该LOF基金的份额总额。 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为该 LOF基金对应类别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该LOF基金对 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总额。 在开放日,根据净资产不变的 在开放日,根据净资产不变的原 原则,将回报A的基金份额折算为份 则,将回报A的基金份额折算为份额净 额净值等于1元的回报A的份额若 值等于1元的回报A的份额若干,但基金 干,但基金合同生效后满36个月的 合同生效后满36个月的开放日不进行 开放日不进行折算;在基金合同生 折算;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 效后3年期届满日,根据净资产不变 根据净资产不变的原则,将回报A、回 的原则,将回报A、回报B的基金份 报B的基金份额折算为份额净值等于1 额折算为份额净值等于1元的金鹰 元的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LOF)的C类基金份额若干。 (LOF)份额若干。 五、基金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的 份额折算 的份额折算 份额折算 1、回报A的份额折算 1、回报A的份额折算 假设: 假设: E1为回报A份额折算后得到的金 E1为回报A份额折算后得到的金鹰持久 鹰持久增利债券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增利债券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LOF)基金份额的数量; 的C类基金份额的数量; 例如,折算前某基金份额持有人 例如,折算前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持有10000份回报A的基金份额,回 有10000份回报A的基金份额,回报B封 报B封闭期截止日回报A的份额参考 闭期截止日回报A的份额参考净值为 净值为1.22000000元,则折算后该 1.22000000元,则折算后该基金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持有12200.00份金鹰持 持有12200.00份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 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证券投资基金(LOF)的C类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不再持有回报A的基金份 不再持有回报A的基金份额。 额。 2、回报B的份额折算 2、回报B的份额折算 假设: 假设: E2 为回报B份额折算后得到的金鹰 E2为回报B份额折算后得到的金鹰持久 持久增利债券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增利债券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金(LOF)基金份额的数量; 的C类基金份额的数量; 例如,折算前,某基金份额持 例如,折算前,某基金份额持有人 有人持有10000份回报A份额,10000 持有10000份回报A份额,10000份回报B 份回报B份额(场内),折算日回报 份额(场内),折算日回报A的份额参 A的份额参考净值为1.22000000元, 考净值为1.22000000元,回报B的份额 回 报 B 的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为 参考净值为1.78000000元,则折算后该 1.78000000元,则折算后该基金投 基金投资者持有12200.00份金鹰持久 资者持有12200.00份金鹰持久增利 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C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份 类基金份额场外份额、17800份金鹰持 额、17800份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 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C 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不再 类基金份额场内份额,不再持有回报A 持有回报A与回报B的份额。 与回报B的份额。 3、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 3、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之 日之后(不含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 后(不含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 届满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 T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T日该类基金 值/T日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份额的资产净值/T日金鹰持久增利债 资基金(LOF)基金份额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该类基金份 额总数 八、基金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份额的申 3 年内,投资者可在回报 A 的开放 年内,投资者可在回报 A 的开放日通过 购与赎回 日通过场外的方式对回报 A 进行申 场外的方式对回报 A 进行申购与赎回; 购与赎回;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转 届满,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 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投资 金(LOF)后,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 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 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进行申购与 金进行申购与赎回。本基金 C 类基金份 赎回。 额可办理场内和场外的申购、赎回业 务,E 类基金份额仅可办理场外申购、 赎回业务。 (二)2、申购与赎回场所 (二)2、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回报 A 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可办理场内 理人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 和场外的申购、赎回业务,E 类基金份 代销机构。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 额仅可办理场外申购、赎回业务。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投资者可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回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 A 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场内 据情况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在指 代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具有基 定媒体上公告。若基金管理人或代 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 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交易 员单位。投资者还可使用开放式基金账 业务的,基金投资者可以以电话、 户,通过基金管理人、场外代销机构办 传真或网上交易等形式进行基金的 理本基金 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和赎回,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赎回业务。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已知价”原则,即在回 (1) “未知价”原则,即上市开 报 A 的每一个开放日,回报 A 的申 放式基金(LOF)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购、赎回价格为 1.0000 元; 与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6、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其用途 用途 (1)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1)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各类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申 1)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某类基 购份额的计算公式:申购份额=申 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申购份额 购金额/申购当日上市开放式基金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上市开放式 (LOF)份额净值 基金(LOF)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场外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 场外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 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 金额(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扣除相应的 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 费用)除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 净值为基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 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 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内申 承担;场内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 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 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 净申购金额(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扣除 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相应的费用)除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 准计算,保留到整数位,不足一份 额净值,保留到整数位,不足一份基金 基金份额部分的申购资金零头由交 份额部分的申购资金零头由交易所会 易所会员单位返还给基金投资者。 员单位返还给基金投资者。 2)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 2)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 回价格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价格以 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 日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 日上市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净值 开放式基金(LOF)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 费率 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 回费用 费用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小数点后两位;赎回金额计算结果 两位;赎回金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 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 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 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 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 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产所有。 (2)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2)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日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 T日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某类基 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上市开放式 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上市开放式 基金(LOF)资产净值/T日上市开 基金(LOF)该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放式基金(LOF)份额的余额数量 /T日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该类基金 T 日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份额的余额数量 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 日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各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 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 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或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 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 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基金财产。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3)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申 的申购、赎回费用 购、赎回费用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不收取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C 类基金 申购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 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E 类基金份额收 承担。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取申购费用。两类份额赎回费用由基金 5%。 赎回人承担。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 过 5%。 7、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7、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申购与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C 类基金 赎回的注册登记业务,按照中国证 份额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业务,按照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 定办理。 关规定办理。E 类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 的注册登记业务,按照金鹰基金管理有 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登 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 者自 T+2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 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 该部分基金份额。 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 日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 (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 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办 额。 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 司可依法对上述相关规定予以调 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依法对上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 述相关规定予以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 人网站上公告。 施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 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10(3)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按 10(3)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按照 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有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业务规则执行。 限公司和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 业务规则执行。 11、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 11、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告 (1)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 (1)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第 2 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 日,第 2 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依 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 刊登上市开放式基金(LOF)重新开放 人网站上刊登上市开放式基金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工作 (LOF)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日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各类基金 并公布最近 1 个工作日的上市开放 份额净值。 式基金(LOF)份额净值。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但少于 2 周(含 2 周),暂停结束,上 日但少于 2 周(含 2 周),暂停结束, 市开放式基金(LOF)重新开放申购或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重新开放申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 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上市开放式基 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 金(LOF)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重新开放申 并公告最近 1 个工作日的上市开放式 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 个工 基金(LOF)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作日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 净值。 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登暂停公告 1 次。暂停结束,上市开放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式基金(LOF)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暂停结 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 束,上市开放式基金(LOF)重新开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 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 理人网站上刊登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 1 个工作日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上刊登上市开放式基金(LOF)重新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 个工作日的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份额净值。 (四)转托管 (四)转托管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3 年内的转托管 年内的转托管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 年内,回报 A 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 内,回报 A 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 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 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 基金账户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 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持有的回报 A 持有的回报 A 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 份额在同一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 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进行 机构(网点)之间进行转托管,基金份 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 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回报 A 赎回业务 理回报 A 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网 的销售机构(网点)时,可办理已持有 点)时,可办理已持有回报 A 的基 回报 A 的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具 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具体办理 体办理方法参照《业务规则》的有关规 方法参照《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定以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以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1)系统内转托管 (1)系统内转托管 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 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 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 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同一注册登 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 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 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 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 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为。 (2)跨系统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 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 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 有人将持有的 C 类基金份额在中国证 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 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 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 行转托管的行为。 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一)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 九、基金 届满,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 满,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份额的上 金(LOF)份额后的基金份额经深圳 (LOF)后的 C 类基金份额经深圳证券 市交易 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将继续在深圳证 交易所批准后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所上市交易。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只接 受场外申购、赎回,不在交易所上市交 易。 (二)上市交易的地点 (二)上市交易的地点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 届满,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 满,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金(LOF)份额后的基金份额将继续 (LOF)后,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将继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 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上 上市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市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 C 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 类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易所上市交易;登记在注册登记系 上市交易;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统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 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在证 中的 C 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 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再上市交易。 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在证券 登记结算系统中,再上市交易。 (三)上市交易的时间 (三)上市交易的时间 回报 B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 回报 B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 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 满,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深圳证 届满,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 券交易所规则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型为上市开 (LOF)后,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将自 放式基金(LOF)份额后,本基金将 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日起 自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 30 日内恢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日起 30 日内恢复在深圳证券交易 交易。 所的上市交易。 (四)上市交易的规则 (四)上市交易的规则 1、回报 B 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 1、回报 B 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 价为其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参考 为其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净值; 2、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2、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 (LOF)后,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上市 金(LOF)后,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 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个工作日的 C 盘参考价为前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 类基金份额净值; 额净值; 3、本基金上市基金份额实行价格 3、本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 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 10%,自上 制,涨跌幅比例为 10%,自上市首 市首日起实行; 日起实行; 4、本基金上市基金份额买入申报 4、本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 100 数量为 100 份或其整数倍; 份或其整数倍; 5、本基金上市基金份额申报价格 5、本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 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 元人民币; 位为 0.001 元人民币; 6、本基金上市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6、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深圳 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 关规定。 (五)上市交易的费用 (五)上市交易的费用 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之日起 3 年内,指回报 B)上市交 起 3 年内,指回报 B;基金合同生效后 易的费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3 年期届满后,指 C 类基金份额)上市 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六)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之日起 3 年内,指回报 B)在深圳 起 3 年内,指回报 B;基金合同生效后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 3 年期届满后,指 C 类基金份额)在深 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 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 统同时揭示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 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 净值(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揭示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 3 年内,为回报 B 的基金份额参考 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为回报 净值)。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合同生效 后 3 年期届满后,为 C 类基金份额的份 额净值)。 (七)上市交易的停复牌与暂 (七)上市交易的停复牌与暂停上 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 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 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 之日起 3 年内,指回报 B)的停复 日起 3 年内,指回报 B;基金合同生效 牌与暂停、终止上市按照相关法律 后 3 年期届满后,指 C 类基金份额)的 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停复牌与暂停、终止上市按照相关法律 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执行。 (一)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存续 (一)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存续形式 形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 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 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 会自动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金名称变更为“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 (LOF),本基金名称变更为“金鹰 券投资基金(LOF)”。回报A、回报B 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 (LOF)”。回报A、回报B的基金份 为基准、根据净资产不变的原则,折算 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C类基金份 准、根据净资产不变的原则,折算 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 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LOF)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仍将在 十、基金 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转型 (LOF)后,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基金转型时回报A的处理 (二)基金转型时回报A的处理方 方式 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 届满日之前一个工作日(即基金合 日之前一个工作日(即基金合同生效后 同生效后满3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 满3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回报A 日),回报A份额的持有人可赎回所 份额的持有人可赎回所持有的份额,若 持有的份额,若不赎回,则其持有 不赎回,则其持有的回报A份额将被默 的回报A份额将被默认转入“金鹰持 认转入“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LOF)”的C类基金份额。 份额。 2、折算方法 2、折算方法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 日终,将回报 A、回报 B 按照各自 终,将回报 A、回报 B 按照各自的基金 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面值为 份额净值折算成面值为 1.0000 元的上 1.0000 元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 C 类基金份 后的基金份额若干。 额若干。 具体折算方法,详见本合同 具体折算方法,详见本合同“五、 “五、基金份额折算”。 基金份额折算”。 在进行份额折算时,回报 A、 在进行份额折算时,回报 A、回报 回报 B 的场外份额将折算成上市开 B 的场外份额将折算成上市开放式基金 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且均登 (LOF)的 C 类基金份额场外份额,且 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回报 B 的场 均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内份额将折算成上市开放式基金 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下;回报 (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 B 的场内份额将折算成上市开放式基金 记结算系统下。 (LOF)的 C 类基金份额场内份额,仍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回报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A 份额(或回报 B 份额)的折算比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回报 A 份 率、回报 A(或回报 B)基金份额持 额(或回报 B 份额)的折算比率、回报 有人持有的转型后上市开放式基金 A(或回报 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LOF)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 转型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 C 类 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 布的相关公告。 3、份额转型后的基金运作 3、份额转型后的基金运作 回报 A、回报 B 的份额全部折 回报 A、回报 B 的份额全部折算为 算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 C 类基金份 日起 30 日内,本基金将上市交易, 额之日起 30 日内,本基金将上市交易, 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份 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份额折 额折算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算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 C 类 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 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 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 相关公告。 的相关公告。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简况 1、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 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 7 楼 16 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 7 楼 16 单元 单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层 育西路 189 号城建大厦 22、23 楼 邮政编码:510623 邮政编码:510620 法定代表人:凌富华 法定代表人:刘东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简况 1、基金托管人简况 十一、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金合同当 责任公司 公司 事人及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利义务 大街 3 号 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大街 3 号 A 座 3号A座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成立时间:2007 年 3 月 6 日 成立时间:2007 年 3 月 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 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 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号 号 注册资本:686.04 亿元 注册资本:410 亿元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 年内,回报 A、回报 B 的基金份额 内,回报 A、回报 B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按照 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按照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约定在各自份额级别内具 约定在各自份额级别内具有同等的合 有同等的合法权益;本基金基金合 法权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 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转型 届满,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每份 (LOF)后,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 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十二、基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 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金份额持 的合法授权代表共同组成。 授权代表共同组成。 有人大会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 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 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型为上市开 大 会 , 自 动 转 型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放式基金(LOF),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各类 (LOF)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 份额享有同等的投票权。 享有同等的投票权。 (五)估值程序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 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 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 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或其他方式 或其他方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 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 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 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 十八、基 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 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金资产的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 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 估值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 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 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 以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 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 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本基金 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合同生效 3 年期届满后,C 类基金份额 和 E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 净值。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 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 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持有人服务费等。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为年费率 基金合同生效 3 年期届满之后,本 0.35%。 基金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为年费率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5%的年费率 0.35%。 计提。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 如下: 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 十九、基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 值 0.35%的年费率计提。基金销售服务 金的费用 天数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与税收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 务费 数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H 为每日应计提的 C 类基金份额销 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 值 4、上述(一)中第 4 到第 9 4、上述(一)中第 4 到第 8 项费 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 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 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 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 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金财产中支付。第 9 项费用,由基金托 管人根据有关法律及相应协议的规定, 按实际支出金额支付,由 C 类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 2、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 2、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金(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 (1)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 有同等分配权; 费用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 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 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 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数最多为 6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 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 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 利润的 20%; 为 6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 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 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利润的 20%; 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二十、基 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 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基金份额,投 金的收益 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 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 与分配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除权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 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 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 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 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 分红方式; 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 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 (6)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 方式;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 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四)收益分配方案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 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 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 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由于不同基金 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不同,基金 管理人可相应制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 案。 (五)5、 (五)5、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 满,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 (LOF)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 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 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本 媒介,披露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 二十二、 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 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 基金的信 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 日各类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息披露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 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 易日的次日,将各类基金资产净值、基 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 在指定媒体上。 指定媒体上。 无 (五)8、(31)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设 置; 附件 2: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章节 原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鉴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 鉴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责任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 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 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 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 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拟担任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 拟担任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 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拟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 担任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 任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 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层 河区体育西路 189 号城建大厦 22、 邮政编码:510623 23 楼 法定代表人:凌富华 一、基金托管协 邮政编码:510100 议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刘东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安东 法定代表人: 李国华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10 亿元 注册资本:686.04 亿元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 八、基金资产净 及复核程序 复核程序 值计算和会计 1、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核算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 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 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 总数的数值。 总数的数值。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 期届满后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 和 E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 份额净值。 2、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 2、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基金(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 (1)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 享有同等分配权; 额的费用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 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 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 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 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次收益分 同等分配权; 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 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 次数最多为 6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 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 九、基金收益分 场 外 转 入 或 申 购 的 基 金 份 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配 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 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 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 红利按除权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 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的 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 方式; (6)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6)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 额 收 益 分 配 金 额 后 不 能 低 于 面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 值; 低于面值;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 和程序 程序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托管人复核。 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 金管理人在 2 日内在至少一家指 管理人在 2 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 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案。 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 分配收益不同,基金管理人可相应 制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案。 (三)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 (三)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 例和计提方法 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 基金合同生效 3 年期届满之 费率为 0.35%。本基金销售服务费 后,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 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 务费年费率为 0.35%。本基金销售 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 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 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 十一、基金费用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 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计算 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方法如下: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 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年天数 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为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 销售服务费 年天数 E 为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 产净值 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四)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 (四)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 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 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 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 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 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 师费和诉讼费、基金的证券交易费 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的 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以及按照 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 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列 费用、基金的上市交易费用以及 支的其他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 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 产列支的其他费用由基金托管人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 根 据 有 关 法 规 及 相 应 协 议 的 规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 付。基金合同生效 3 年期届满之 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 后,基金的上市交易费用由基金托 管人根据有关法律及相应协议的 金财产中支付。 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支付,由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