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中小盘精选:关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2-04-21
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我公司旗下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200(中盘)指数收益率x50%+中信标普小盘指数收益率x50%】x7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x25% 。现考虑到指数的影响力和行业内选取中小盘基金基准指数的普遍做法,我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变更,同时修改相关基金合同。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本基金为中小盘股票型基金,考虑到本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构建流程以及市场上中小盘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和历史情况,中证500(小盘)和中证200(中盘)的样本股一起构成了中证700指数的样本股,能较好地反映中小盘股票组合的收益率情况,更具影响力,而且目前行业内较多中小盘基金普遍采用中证700指数作为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公司基于上述原因充分考虑后,决定将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中信标普200(中盘)指数收益率x50%+中信标普小盘指数收益率x50%】x7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x25%,变更为:中证700指数收益率x7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率x25%。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基于上述业绩基准的变更,《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十五、基金的投资"中的"(五)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同时做如下修改:
原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的股票投资比较基准加上25%的债券投资比较基准。
股票投资比较基准采用50%的中信标普200(中盘)指数收益率加50%的中信标普小盘指数收益率。债券投资比较基准采用中信标普国债指数。"
修改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的股票投资比较基准加上25%的债券投资比较基准。
股票投资比较基准采用中证700指数收益率。债券投资比较基准采用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率。"
三、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事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投资者如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可拔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1358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efund.com.cn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上述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其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