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中小盘精选:分红公告20110004
2011-02-18
金鹰中小盘精选混合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2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鹰中小盘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1621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年5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1年2月16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676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99,655,790.3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2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1年收益的第1次分红 注:本次分红为2011年收益的第1次分红,故“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项目不填。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1年2月22日 除息日 2011年2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1年2月24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11年2月22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数,于2011年2月2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于2011年2月24日后到各代销机构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为了保证此次分红的顺利进行和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2月18日至21日暂停单笔申购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申购业务,自2月22日起恢复单笔申购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申购业务。 (4)欲了解本基金分红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邮储银行、广州证券、中航证券、东海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安信证券、中投证券、平安证券、湘财证券、兴业证券、国元证券、宏源证券、国盛证券、山西证券、财通证券、万联证券、东莞证券、西南证券、东吴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长江证券、齐鲁证券、国联证券、爱建证券、中金公司、财富证券、信达证券、天相投资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方正证券、中信证券 、 东方证券、长城证券、 财达证券、华龙证券、 华泰证券、天风证券、华安证券、国都证券、民生证券、世纪证券、江海证券等。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efund.com.cn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