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双债增强(LOF):关于增加平安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03-09
招商双债增强债券(LOF)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平安 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补充协议》,平安银行自2017年3月9日起代理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1716)的销售业务。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办理场所 平安银行全国各网点均可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平安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平安银行网站:bank.pingan.com 2、平安银行客服电话:95511-3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