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二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5-01-30
招商双债增强债券(LOF)
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二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发布了“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二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2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顺利完成,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2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1日生效,生效之日起2年内,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招商双债增强,基金代码:161716,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债增强A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债增强A,基金代码:161717)、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债增强B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债增强B,场内简称:双增B,基金代码:150127)两级份额。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后,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一)二年期届满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同一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份额,双债增强B将终止上市。 本基金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后,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二年期届满时双债增强A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双债增强A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的双债增强A份额赎回,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赎回申请,其持有的双债增强A份额将被默认为转入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综上,基金管理人决定,2015年2月27日为双债增强A份额的开放赎回申请日,该日仅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双债增强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赎回双债增强A份额或选择不赎回双债增强A份额。投资者选择不赎回双债增强A份额的,其持有的双债增强A份额将于基金份额转换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三)二年期届满时的份额转换规则 1、份额转换基准日的确定 双债增强A和双债增强B基金份额转换日为《基金合同》生效后2 年期届满日,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15年3月2日。 2、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双债增强A和双债增强B基金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的场外份额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双债增强B的场内份额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按照转换规则将相应增加或减少。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双债增强A份额(或双债增强B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双债增强A(或双债增强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双债增强A(或双债增强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双债增强A(或双债增强B)的份额数×双债增强A份额(或双债增强B 份额)的转换比率 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转换后,基金管理人将在5个交易日内对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 份额的转换比例、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数的具体计算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在基金份额转换日后不超过30天内,本基金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并开放场内与场外日常申购、赎回业务。份额转换后的本基金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在基金份额转换日当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转换日后,基金份额净值将在此基础上变动,投资者申购、赎回价格将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四)二年期届满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将保持不变。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87-9555。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