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2024-04-09
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溢
价风险提示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大宗商品LOF;交易代码:161715;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本基金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在当前溢价水平下买入,可能使投资人面临重大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