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风险的提示公告
2017-04-2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
业务管理指引》实施风险的提示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现就该《指引》实施的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指引》2017 年 5 月 1 日施行后,届时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
投资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
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
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
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准备。
三、《指引》实施初期,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投资者可
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四、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复杂,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应当
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敬请各投资者关注。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