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中证大宗商品指数分级:关于调整场外申购限额的公告
2013-06-20
关于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场外申购限额的公告
根据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招商中证商品份额”,基金代码:161715)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 2013 年 6 月 25 日起调低本基金的场外单笔申购(定期定额申购)最低金额限制。申购金额限制调低后,投资人办理招商中证商品份额场外申购时,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本公司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招商中证商品份额申购,最低申购金额为单笔 1,000 元。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