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中证大宗商品指数分级:关于增加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2-05-21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银行、
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行
为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补充协议》,自2012年5月21日起上述银行代理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1715)的销售业务,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办理场所
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行全国各网点均可为投资者办理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账户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上述各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各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渠道
网 址
客服电话
中国银行
www.boc.cn
95566
农业银行
www.abchina.com
95599
交通银行
www.bankcomm.com
95559
北京银行
www.bankofbeijing.com.cn
95526
民生银行
www.cmbc.com.cn
95568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