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原油:关于增加苏宁基金为销售机构、参加苏宁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8-2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人民
币份额增加苏宁基金为销售机构、参加苏宁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苏宁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18 年 8 月 23 日起,本公司将增加苏
宁基金为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人民币份额、C 类人
民币份额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苏
宁基金协商一致,自 2018 年 8 月 23 日起,本基金 A 类人民币份额参加苏宁基金申购与定期
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苏宁基金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
和办理方式以苏宁基金的规定为准。
基金 申购赎 定期定 转换 是否参加
基金名称
代码 回业务 额投资 业务 费率优惠
003321 易方达原油基金(QDII)C 类人民币份额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不参加
161129 易方达原油基金(QDII)A 类人民币份额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参加
二、关于本公司在苏宁基金推出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本基金 A 类人
民币份额参加苏宁基金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1.关于本公司在苏宁基金推出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苏宁基金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
额为 10 元。苏宁基金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
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
苏宁基金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苏宁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
额,本基金 A 类人民币份额、C 类人民币份额的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2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
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3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
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苏宁基金的有关规定。
2.关于本基金 A 类人民币份额参加苏宁基金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 2018 年 8 月 23 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苏宁基金相
关公告为准。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苏宁基金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 A 类人民币份额,
费率折扣最低优惠至 1 折,具体折扣信息以苏宁基金相关公告为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
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本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
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苏宁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
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
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
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优惠活动期间,通过苏宁基金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2.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
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苏宁基金依据法律法规
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
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苏宁基金最新规定为准。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苏宁基金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慧
联系电话:025-66996699-882796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
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
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