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QDII-LOF):份额发售公告
2016-09-30
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QDII-LOF)
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 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5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34号)以及2016年9月14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6】2193号)进行募集。 2. 本基金为境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境外托管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 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人公开发售,投资人可通过场内认购和场外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场内认购通过场内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场外认购通过直销机构和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不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证券账户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赎回,也可在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基金份额;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赎回,也可以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中,证券账户是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登记系统之间的转换。 5.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可根据中国证监会、外管局核准的境外投资额度(美元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对基金发售规模进行限制。 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4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本基金募集期间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规模上限人民币4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本基金在正常认购日内不停止销售。若募集期当日场内及场外认购结束后发现累计认购申请接近、达到或超过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募集,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决定提前结束募集。发生此种情况时,本基金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公告提前结束发售,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若募集期内场内及场外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不超过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场内及场外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场内及场外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超过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不包括募集利息),基金管理人将对募集期内最后一个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划出,退还投资者。 本基金的基金代码为161124,基金简称为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QDII-LOF),场内简称为香港小盘。 6.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8日,场内场外同时募集。 7.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 场外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含认购费)为人民币 50,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以上金额含认购费)。 9.场内认购最低份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必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 10.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1.如发生末日比例确认,认购申请确认不受认购最低数量的限制。 12.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 13.投资者可使用深圳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称为“场内认购”)。场内认购通过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场内认购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投资者也可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进行认购或按基金管理人、非直销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认购(称为“场外认购”)。已通过直销网点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已通过直销网点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非直销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须使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非直销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已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深圳证券账户申请注册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再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尚无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直接申请账户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深圳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14.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5.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本基金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16.本公告仅对“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17.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8.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9.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及直销中心专线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咨询购买事宜。 20.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21.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期货期权等相关衍生工具的合约市值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标的指数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退市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创新风险等;(2)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政府管制风险、监管风险、政治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衍生品风险、金融模型风险、信用风险、小市值公司风险等;(3)运作风险,主要包括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法务及税务风险、交易结算风险、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等;(4)其他风险,包括不可抗力风险、第三方风险;等等。本基金属股票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跟踪境外市场股票指数,基金净值会因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而产生波动,同时面临汇率风险等投资境外市场的特殊风险。 本基金属股票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和适当的替代性策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主要投资香港证券市场,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 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 基金类型和运作方式 本基金为境外股票指数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3.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4.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5. 基金份额面值及深交所挂牌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深交所发售挂牌价格为1.00元人民币6. 基金代码及简称 (1)基金代码:161124 (2)基金简称: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QDII-LOF) (3)场内简称:香港小盘7. 基金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8.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可根据中国证监会、外管局核准的境外投资额度(美元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对基金发售规模进行限制。 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4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本基金募集期间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规模上限人民币4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本基金在正常认购日内不停止销售。若募集期当日场内及场外认购结束后发现累计认购申请接近、达到或超过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募集,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决定提前结束募集。发生此种情况时,本基金将于次日公告提前结束发售,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若募集期内场内及场外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不超过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场内及场外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场内及场外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超过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不包括募集利息),基金管理人将对募集期内最后一个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划出,退还投资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4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公式中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利息,场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以场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为准) 投资者在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将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确认比例予以部分确认。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认购申请确认不受最低认购数量的限制。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最终计算结果以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为准,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9.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10. 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 本基金自2016年10月17日到2016年10月28日公开发售。在认购期内,本 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 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3)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认购户数不少于200人,则该基金合同满足生 效条件。 (4)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 不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 归投资者所有。 (5)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本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本基金 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 认购数量限制 (1)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 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 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3)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 通过场内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时,每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 的必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 (5) 投资人通过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 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投资人通过本公司 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 是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要 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6) 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2. 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场内认购资金利息折算的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外认购资金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部分舍去,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3. 认购费率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费用由认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足部分在基金管理人的运营成本中列支。 (1)场外认购: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认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本基金场外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特定认购费率仅适用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以场外方式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 认购金额(元) 特定认购费率(特定投资群体) 认购费率(其他投资者) M<100万 0.1% 1.0% 100万≤M<200万 0.06% 0.6% 200万≤M<500万 0.03% 0.3% M≥500万 按笔固定收取1,000元/笔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以及“赎回转认购”功能参与认购本基金实行费率优惠。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赎回转认购”功能参与认购本基金,享受零认购费优惠(公告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除外)。“赎回转认购”功能支持赎回转出的基金为本公司旗下的货币型基金(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除外),具体“赎回转认购”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如下: 网上交易认购优惠费率 兴业银行卡、浦发银 认购金额 标准认购 建设银行 行卡、中信银行卡、 M(元) 费率 广发银行 卡、招商银 农业银行卡 工商银行卡、中国银 光大银行卡、民生银 (含费) 卡 行卡、交通 行卡 行卡、天天盈账户、 银行卡 华夏银行卡、平安银 行卡、上海银行卡等 M<100万 1.0% 0.1% 0.8% 0.7% 0.6% 0.6% 100万≤ 0.6%M <200万 0.06% 0.6% 0.6% 0.6% 0.6% 200万≤M 0.3% <500万 0.06% 0.3% 0.3% 0.3% 0.3% 1000元/ 1,000元/ M≥500万 笔 笔 1,000元/笔 1,000元/笔 1,000元/笔 1,000元/笔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官方京东店认购本基金实行费率优惠,认购费率如下: 通过本公司官方京东店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折扣按1折优惠,原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认购费率执行。 (2)本基金的场内认购费率由场内基金销售机构比照场外其他投资者(非特定投资群体)的认购费率执行。 4. 认购份额的计算 (1)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方式认购,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挂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认购利息/挂牌价格 举例如下:某投资人选择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按照100%的比例确认,认购费率为1%,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5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金额=1.00×10,000×(1+1%)=10,100元 认购费用=1.00×10,000×1%=100元 净认购金额=1.00×10,000=1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5.50/1.00=5份(保留到整数位) 即:投资人认购10,000份基金份额,需缴纳认购金额10,100元,若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50元,利息折算的份额截位保留到整数位为5份,其余0.50份对应金额计入基金财产,最后该投资人实得认购份额为10,005份。 (2)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注:对于认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场外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购费用不属于基金资产。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举例如下: 某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按照 100%的比例确认,对应费率为1.0%,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5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1.0%)=99,009.90元 认购费用=100,00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 =(99,009.90+50.00)/1.00 = 99,059.90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如果选择场外认购,可得到99,059.90份基金份额。 5.认购的确认 当日(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人通常可在T+2 日后(包括该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销售机构对投资人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 投资人开户和认购所需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具体程序,请参阅本公告。 6.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在基金认购费中列支。 三、场内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8日(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手续: (1)开立深圳证券账户,包括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场内销售机构的业务网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场外认购的程序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要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办理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证券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深圳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非直销销售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3、已通过直销机构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如拟通过其他非直销销售机构或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的,须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非直销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二)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投资者已持有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若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2、拥有多个深圳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注册账户。 3、对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配发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配发账户。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注意事项 1. 机构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登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 3. 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4. 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通过此账户进行。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二)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 的注册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提供的营业执照为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则该两项无需提供),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 构公章); (3)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6) 《印鉴卡》; (7)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 (8)提供有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9)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认/申购、赎回、转换交易等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4. 投资者提示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 直销中心与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6. 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 (三) 非直销销售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 缴款方式 1.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的直销专户。 a.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 3602031419200088891 b.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665257735480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3天内有效(如果不选则默认为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时间到账的,则视为无效申请;对于选择3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作为有效申请受理日,资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2. 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非直销销售机构扣款。 3.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注意事项 1. 个人投资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2. 个人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申请认购。 3. 个人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资金账户卡;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今后投资者认(申)购、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4. 个人投资者可在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网点认购基金,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或登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 (二)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出示银行活期存款账户并提供复印件; (4)填妥的《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5)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 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 (三) 非直销销售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 缴款方式 1.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2.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的直销专户。 a)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3602031419200088891 b)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665257735480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3天内有效(如果不选则默认为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时间到账的,则视为无效申请;对于选择 3 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作为有效申请受理日,资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3. 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非直销销售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过户登记与退款 1.基金募集结束后,本基金权益登记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 2.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帐户或指定券商资金帐户划出。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 募集截止后,由登记结算机构计算投资者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在10个工作日内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3.若本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成立时间:2001年4月17日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 传真:(020)38799488 联系人:贺晋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电话:0755—83199084 联系人:张燕 (三)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网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中泰证券、国融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九州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瑞、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如果会员单位有所增加或减少,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四)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温海萍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温海萍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703室(邮编:100032)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706-2708室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于楠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募集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中心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2.非直销销售机构: (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杨亢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2)河北银行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联系人:王娟 电话:0311-88627587 传真:0311-886270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9999 公司网站:www.hebbank.com (3)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常州市和平路413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包静 电话:0519-89995066 传真:0519-89995170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公司网站:http://www.jnbank.cc (4)宁波银行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5)泉州银行 注册地址:泉州市云鹿路3号 办公地址:泉州市云鹿路3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人:董培姗 电话:0595-22551071 传真:0595-2257887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312 公司网站:www.qzccbank.com (6)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20,22-2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20,22-27层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联系人:施传荣 联系电话:021-38576666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0105124 网址:www.srcb.com (7)上海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汤征程 联系电话:021-68475521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94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8)安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9)渤海证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022-28451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传真:022-28451892 网址:www.ewww.com.cn (10)财富证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731-84403360、0731-8440331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35316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11)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12)大同证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0351-4130322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传真:0351-4192803 网址:www.dtsbc.com.cn (13)德邦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传真:021-68767880 网址:www.tebon.com.cn (14)第一创业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联系电话:0755-2383875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5)东海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传真:021-50498825 网址:www.longone.com.cn (16)东莞证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唐俊 联系电话:0769-2211934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32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69-22115712 网址:www.dgzq.com.cn (17)东吴证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传真:0512-65588021 网址:www.dwzq.com.cn (18)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10108998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9)国都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汪嘉楠 联系电话:010-841831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4183311-3122 网址:www.guodu.com (20)国金证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联系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21)国联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9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9层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沈刚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传真:0510-82830162 网址:www.glsc.com.cn (22)国盛证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俞驰 联系电话:0791-8628308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22111 传真:0791-86288690 网址:www.gsstock.com (23)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95521或400-8888-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 www.gtja.com (24)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25)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26)华安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6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27)华融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李慧灵 联系电话:010-855561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9999 传真:010-85556153 网址:www.hrsec.com.cn (28)华西证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联系电话:010-52723273 传真:028-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29)开源证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联系电话:029-63387256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8866 传真:029-88447611 网址:www.kysec.cn (30)联讯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电话:0752-2119700 传真:0752-2119113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站:http://www.lxsec.com (31)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周一涵 联系电话:021-3863743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传真:021-58991896 网址:stock.pingan.com (32)山西证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户服务电话:95573或400-666-1618 传真:0351-8686619 网址:www.i618.com.cn (33)上海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联系电话:021-53686262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传真:021-53686100,021-53686200 网址:www.962518.com (3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35)申万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36)天风证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杨晨 电话:027-87107535 传真:027-8761886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公司网站:http://www.tfzq.com/ (37)西部证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梁承华 联系电话:029-87406168 客户服务电话:029-95582 传真:029-87406710 网址:www.westsecu.com.cn (38)西南证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张煜 联系电话:023-6378663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传真:023-63786212 网址:www.swsc.com.cn (39)湘财证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A栋11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A栋11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021-68634510-88193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155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865680 网址:www.xcsc.com (40)新时代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 010-8356114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41)信达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42)兴业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夏中苏 联系电话:0591-38281963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43)浙商证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陈韵 联系电话:021-80108518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传真:021-80106010 网址:www.stocke.com.cn (44)中金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cicc.com.cn (45)中山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46)中泰证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021-2031529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095 网址:www.zts.com.cn (47)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8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48)中信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顾凌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49)中信证券(山东)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赵艳青 联系电话:0532-85023924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citicssd.com (50)长量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佘晓峰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51)创金启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张旭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88067526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公司网站:www.5irich.com (52)泛华普益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99号平安金融中心1501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陈金红 联系电话:028-84252474-808 客户服务电话:4008-588-588 公司网址:www.pyfund.cn (53)富济财富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人:刘勇 电话:0755-83999907-814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26 公司网站:www.jinqianwo.cn (54)海银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6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电话:021-80133597 传真: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站:www.fundhaiyin.com (55)好买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20613600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www.ehowbuy.com (56)恒天明泽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 联系人:张晔 电话:010-56642600 传真:010-56642623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公司网站: www.chtfund.com (57)汇付金融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7层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站:www.chinapnr.com (58)金观诚 注册地址:杭州拱墅区登云路43号金诚集团(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杭州拱墅区登云路55号金诚集团(锦昌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联系人:来舒岚 电话:0571-88337888 传真:0571-88337666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公司网站:http://www.jincheng-fund.com/ (59)乐融多源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牛亚楠 电话010-65951887 客户服务电话:400-628-1176 公司网站:www.jimufund.com (60)利得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徐鹏 电话:86-021-50583533 传真:86-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公司网站:a.leadfund.com.cn (61)联泰资产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站:www.66zichan.com (62)陆金所资管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63)诺亚正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80359115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64)钱景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大厦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大厦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高静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站:www.qianjing.com www.niuji.net (65)深圳新兰德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83363099 传真:010-83363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站: http://8.jrj.com.cn (66)天天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黄妮娟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67)同花顺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传真:0571-86800423 网址:www.5ifund.com (68)鑫鼎盛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电话:0592-3122757 传真:0592-3122701 客户服务电话:400-918-0808 公司网站:www.xds.com.cn 基金销售网站:www.dkhs.com (69)一路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刘栋栋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站:www.yilucaifu.com (70)宜投基金销售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2405 法定代表人:华建强 联系人:刘娜 电话:0755-23919658 传真:0755-886031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955-811 公司网站:www.yitfund.com (71)奕丰金融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站: www.ifastps.com.cn (72)盈米财富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1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73)展恒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王琳 联系电话:010-620200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传真:010-62020355 网址:www.myfund.com (74)中信建投期货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皇冠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联系人:刘芸 电话:023-86769637 传真:023-8676962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7-780 公司网站:www.cfc108.com (75)众禄金融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www.jjmmw.com (76)众升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李艳 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服电话:400-059-8888 公司网站:http://www.wy-fund.com (五)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7888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周莉 (六)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8层 负责人:程秉 电话:020-38799345 传真:020-38799345-200 经办律师:黄贞、陈桂华 联系人:黄贞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1.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李明明 联系人:赵雅 2.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的审计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周祎 联系人:周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