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29
易方达新综合债券C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6 3.2 基金净值表现......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0 §4 管理人报告 ...... 11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1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4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4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6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7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8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8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8 §5 托管人报告 ......18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8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9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9 §6 审计报告 ......19 6.1 审计意见......19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19 6.3 其他信息......19 6.4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20 6.5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20 §7 年度财务报表 ......21 7.1 资产负债表......21 7.2 利润表......23 7.3 净资产变动表......24 7.4 报表附注......26 §8 投资组合报告 ......53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53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3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5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5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55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5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6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5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7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57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5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8 §11 重大事件揭示 ......58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8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8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9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9 11.8 其他重大事件......61 §12 备查文件目录 ......62 12.1 备查文件目录......62 12.2 存放地点......62 12.3 查阅方式......6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名称 (LOF)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 场内简称 易方达新综债 LOF 基金主代码 1611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11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39,944,236.7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 年 1 月 9 日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LOF)A (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119 16112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839,901,216.82 份 100,043,019.93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 投资目标 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为被动管理的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分层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 投资策略 方法,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 数的有效跟踪。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王玉 任航 信 息 披 露 联系电话 020-85102688 010-66060069 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efunds.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95599 传真 020-38798812 010-68121816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188号6层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 办公地址 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 510620 100031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www.efunds.com.cn 网网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40-43 楼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 会计师事务所 通合伙) 大楼 17 层 01-12 室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3.1.1 期间 易方达中债 易方达中债 数据和指 新综指发起 新综指发起 易方达中债 易方达中债 易方达中债 易方达中债新 标 式(LOF) 式(LOF) 新综指发起 新综指发起 新综指发起 综指发起式 A C 式(LOF)A 式(LOF)C 式(LOF)A (LOF)C 本 期 已 52,906,403. 4,150,752.5 53,495,748.6 16,361,146.9 30,691,735.1 实 现 收 43 7 4 4 3 3,434,627.37 益 本 期 利 74,966,397. 4,425,436.4 41,090,576.6 14,921,580.0 42,852,459.9 6,021,054.41 润 25 6 6 5 8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0.0752 0.0502 0.0390 0.0413 0.0794 0.0868 份 额 本 期利润 本 期 加 权 平 均 4.71% 3.22% 2.52% 2.75% 5.34% 5.95% 净 值 利 润率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4.79% 4.42% 2.73% 2.37% 5.51% 5.15% 净 值 增 长率 3.1.2 期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数据和指易方达中债新易方达中债新 易方达中债新 易方达中债新 易方达中债新 易方达中债新综 标 综指发起式 综指发起式 综指发起式 综指发起式 综指发起式 指发起式(LOF) (LOF)A (LOF)C (LOF)A (LOF)C (LOF)A C 期 末 可 416,904,002 44,582,361. 447,656,217. 10,904,841.5 352,533,860. 120,149,404.4 供 分 配 .69 57 16 3 88 2 利润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0.4964 0.4456 0.4432 0.3996 0.3928 0.3558 基 金 份 额利润 期 末 基 1,373,319,0 158,293,561 1,576,055,03 41,351,920.6 1,363,120,46 499,800,769.9 金 资 产 97.86 .67 3.31 1 5.60 1 净值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1.6351 1.5823 1.5604 1.5153 1.5189 1.4802 净值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3.1.3 累计 易方达中债 易方达中债 易方达中债 易方达中债 易方达中债 易方达中债新 期末指标 新综指发起 新综指发起 新综指发起 新综指发起 新综指发起 综指发起式 式(LOF) 式(LOF) 式(LOF)A 式(LOF)C 式(LOF)A (LOF)C A C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63.51% 58.23% 56.04% 51.53% 51.89% 48.02% 净 值 增 长率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39% 0.05% 1.40% 0.04% -0.01% 0.01% 过去六个月 1.87% 0.05% 2.08% 0.04% -0.21% 0.01% 过去一年 4.79% 0.05% 4.77% 0.04% 0.02% 0.01% 过去三年 13.58% 0.06% 13.74% 0.05% -0.16% 0.01% 过去五年 21.88% 0.07% 22.49% 0.06% -0.61% 0.01% 自基金合同生 63.51% 0.09% 61.85% 0.07% 1.66% 0.02% 效起至今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31% 0.05% 1.40% 0.04% -0.09% 0.01% 过去六个月 1.68% 0.05% 2.08% 0.04% -0.40% 0.01% 过去一年 4.42% 0.05% 4.77% 0.04% -0.35% 0.01% 过去三年 12.40% 0.06% 13.74% 0.05% -1.34% 0.01% 过去五年 19.83% 0.07% 22.49% 0.06% -2.66% 0.01% 自基金合同生 58.23% 0.09% 61.85% 0.07% -3.62% 0.02% 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 年 11 月 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63.5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61.85%;C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8.2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61.85%。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过去五年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 号文批准,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于 2001 年 4 月 17 日,注册资本 13,244.2 万元人民币。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公募、社保、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投资等业务资格,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多资产投资、海外投资、 FOF 投资、另类投资等领域全面布局,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资产管理解决方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助 证券 姓 职务 理)期限 从业 说明 名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 3-5 年期国债指数、易方达中债 7-10 年 期国开行债券指数、易方达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易方达中债 3-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易方达中债 1-3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 年政金债指数、易方达富财纯债债 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杨 券、易方达裕华利率债 3 个月定开 2020- - 10 年 管理部交易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真 债券、易方达裕兴 3 个月定开债券、 11-28 公司固定收益交易部交易员,易方达 易方达裕浙 3 个月定开债券、易方 中债 3-5 年政金债指数的基金经理。 达优选投资级信用指数发起式的基 金经理,易方达恒安定开债券发起 式(自 2021 年 0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09 月 21 日)、易方达恒兴 3 个月 定开债券发起式的基金经理助理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永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 旭定期开放债券、易方达纯债 1 年 任瑞银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中国国 定期开放债券、易方达裕如混合、 际金融有限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 李 易方达安源中短债债券、易方达年 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固定 一 年恒夏纯债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2015- - 15 年 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特 硕 易方达年年恒秋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02-17 定策略投资部负责人,易方达瑞景混 发起式、易方达年年恒春纯债一年 合、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易方达新 定开债券发起式、易方达年年恒实 利混合、易方达新享混合、易方达恒 纯债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易方达 信定开债券发起式、易方达恒惠定开 稳鑫 30 天滚动短债、易方达稳悦 债券发起式、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发 120 天滚动短债、易方达裕景添利 6 起式、易方达恒益定开债券发起式的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易方达富惠纯 基金经理。 债债券、易方达恒安定开债券发起 式、易方达恒惠定开债券发起式的 基金经理,易方达信用债债券(自 2015 年 02 月 17 日至 2023 年 04 月 28 日)、易方达裕惠定开混合发起 式、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自 2015 年 02 月 17 日至 2023 年 04 月 28 日)、易方达恒兴 3 个月定开债券发 起式、易方达恒益定开债券发起式、 易方达恒信定开债券发起式、易方 达稳丰 90 天滚动短债的基金经理 助理,固定收益特定策略投资部总 经理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双 债增强债券(自 2020 年 10 月 16 日 至 2023 年 04 月 13 日)、易方达裕 鑫债券、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易 方达瑞安混合发起式、易方达瑞康 混合、易方达磐固六个月持有混合 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裕惠定开混合 发起式(自 2018 年 07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易方达裕如 混合(自 2018 年 07 月 31 日至 2022 年12月31日)、易方达瑞财混合(自 2018 年 07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自 胡 2018 年 07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 文 31 日)、易方达信用债债券(自 2019 2019- 2023- 9 年 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 伯 年 09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09-12 01-01 益研究员。 日)、易方达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 (自 2019 年 09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 (自 2019 年 09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易方达裕景添利 6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自 2019 年 09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易方 达富惠纯债债券(自 2019 年 09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易方 达恒益定开债券发起式(自 2019 年 09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易方达恒信定开债券发起式(自 2019 年 09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易方达恒惠定开债券发起 式(自 2019 年 09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易方达恒利 3 个月 定开债券发起式(自 2019 年 09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易方 达年年恒夏纯债一年定开债券发起 式(自 2019 年 09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易方达安源中短债 债券(自 2019 年 09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易方达永旭定期开 放债券(自 2019 年 09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易方达年年 恒秋纯债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自 2019 年 11 月 0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自 2020 年 08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易方达恒盛 3 个月定开混 合发起式(自 2021 年 03 月 0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易方达裕丰 回报债券、易方达丰和债券、易方 达磐恒九个月持有混合、易方达悦 享一年持有混合、易方达悦安一年 持有债券的基金经理助理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信 用债债券、易方达富财纯债债券、 易方达恒裕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易方达裕兴 3 个月定开债券、易方 达裕华利率债 3 个月定开债券、易 方达稳健收益债券、易方达恒久 1 年定期债券、易方达富华纯债债券、 易方达中债 3-5 年期国债指数、易 方达中债 7-10 年期国开行债券指 高 数、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LOF)、 大学本科,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 梦 易方达裕惠定开混合发起式、易方 2023- - 11 年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 文 达裕如混合、易方达恒益定开债券 09-13 交易员。 发起式、易方达恒安定开债券发起 式、易方达恒信定开债券发起式、 易方达裕浙 3 个月定开债券、易方 达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易 方达中债 3-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易方达中债 1-3 年政金债指数、易 方达恒茂 39 个月定开债券发起式、 易方达恒智 63 个月定开债券发起 式、易方达纯债债券的基金经理助 理,投资支持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 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3.为加强基金流动性管理,本基金安排了相关人员协助基金经理进行现金头寸与流动性管理。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规和自律规则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公平交易的适用范围、原则和内容、管控措施、公平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原则、反向交易控制、公平交易效果评估及报告等。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涵盖旗下各类资产组合,围绕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含银行间市场)、境外投资、衍生品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 公平交易的管控措施和执行程序主要包括: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共享研究资源和投资品种备选库为投资人员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原则上应当做到“同时同价”,合理控制其所管理不同组合对同一证券的同向交易价差;建立并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具备公平交易功能,对于满足公平交易执行条件的同向指令,系统将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按照交易公平的原则合理分配各投资指令的执行;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根据交易所场内竞价交易和非公开竞价交易的不同特点分别设定合理的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机制,通过系统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机会上得到公平、合理对待;建立事中和事后的同向交易、反向交易、异常交易监控分析机制,对发现的异常问题进行提示,并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对于旗下投资组合之间(纯被动指数组合和量化投资组合除外)确因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反向交易,投资人员须提供充分的投资决策依据,并经审核确认 方可执行。 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平交易效果评估报告机制,使投资和交易人员能及时了解各组合的公平交易执行状况,持续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执行,并不断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47 次,其中 40 次为旗下指数及量化组合因投 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7 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首 2023 年,疫情影响逐渐消退,中国经济呈现波浪式发展、曲折前进。全年 GDP(国内生 产总值,下同)126.06 万亿,增长 5.2%。一季度经济社会生活逐步恢复,春节后积压需求释放,经济迅速反弹。但二季度以来,随着积压需求释放完毕,经济环比斜率放缓,内需不足的矛盾逐渐暴露。2024 年 7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经济工作,稳增长政策陆续出台,经济逐步好转。至四季度,受外需走弱、地产下行、居民消费恢复缓慢等影响,经济修复再度放缓。总体来看全年呈现总量回升向好,但微观主体活力不足,仍存结构性矛盾的状态。 在内需疲弱的大背景下,财政和货币政策保持积极平稳的节奏,继续强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财政方面:一方面财政赤字空间打开,增发 1 万亿特别国债并通过转移支付方式给地方;另一方面推动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扎实推进地方政府债务化解。货币政策方面:全年两次降准、两次降息,积极推动社会融资成本下降。 债券市场表现方面:年初以来,市场对经济复苏预期较强,信贷开门红强化经济增长预期,也边际形成流动性收敛的因素,利率品种收益率承压后表现为小幅上行。3 月初到 8 月中旬,基本面弱现实逐步确认,宽货币形成行情的催化剂,近半年内利率水平逐步下降;而在 8 月降息后,利率水平达到全年低点并转入调整阶段,伴随资金利率收敛、供给压力增大、央行关注资金空转等因素,短端资产压力较大,曲线“熊平”表现明显。12 月资金面边际转松,赔率处于高位,市场压抑已久的做多情绪重新燃起,收益率快速修复,重新形成向下趋势。 全年来看,1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行2BP,3年期下行11BP,5年期和 10年期分别下行 24和 28BP。 国开债方面,1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下行 3BP,3年期下行 20BP,5年期和 10 年期分别下行35和 31BP。 信用债表现显著好于利率债,1 年期 AAA 中期票据收益率下行 19BP、3 年期和 5 年期分别下行 46 和 56BP;AA+中期票据、AA 和 AA(2)城投债均有更为亮眼的表现,结构性行情显著。 报告期内本基金以抽样复制的方式跟踪指数为主。操作上,基金总体上按照指数的结构和久期进行配置,辅助动态优化方法提高跟踪效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6351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4.79%,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77%;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5823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4.42%,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77%,年化跟踪误差 0.42%,在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之内。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中国经济正处于加速推进结构化转型的阶段。随着地产行业调整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控的不断推进,原先非常重要的经济需求端的支撑正在面临全面收缩的挑战,实体经济正处于结构转型的阵痛期。同时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加剧了市场主体的风险意识,客观上加剧了社会预期走弱。 展望 2024 年,我们认为宏观基本面的表现可能有如下几条主线:外需方面,全球商品贸易可能受益于中美补库周期向上,但由于产业转移带来的份额效应可能抑制出口向上的弹性,政治格局纷繁复杂,外部的不确定因素大幅增加。内需方面,经济供求格局变化导致“资本-劳动”分配关系改善,将支撑居民收入份额,改善居民消费能力。但经济脉冲式修复后,居民消费倾向继续回升空间可能有限,另外企业盈利向上弹性有限也将抑制企业消费回升。更为关键的是,经济面临的最大不确定性依然是房地产。地产行业的下滑仍在进行中,由此导致的地产投资本身的下行以及对行业上下游产业链、对居民未来收入预期的影响,可能还在发酵的过程中。目前来看房地产相关政策的放松并未扭转商品房销售的疲弱,需求端居民的观望情绪依然较重。“三大工程”对房地产投资或有一定拉动,但幅度相对有限。在这样的宏观组合之下,中央加杠杆、基建投资发力的必要性在提升。从政策面看,制造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转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备长期投资潜力,制造业也可能继续在政策支持和出口边际回暖的带动下形成较好表现。但也需要注意,部分中端制造业投资相对过剩,使得供大于需的情况有所加剧,景气度回升的难度仍然不小。 对于债券市场而言,在经济基本面仍然面临一定压力的背景之下,债券收益率中长期来看向下的收益大于向上的风险,市场可能继续演绎缺少票息资产进而依赖向久期要收益的环境。但收益率可能是波动下行,下行过程中对政策预期和基本面边际变化更为敏感,货币政策与市场预期的错位 也可能给短端带来一定波动,收益率下行的周期可能被拉长。 本基金将继续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力争控制跟踪误差。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继续围绕严守合规底线、履行合规义务、防控重大风险等完善公司内控,持续审视健全制度流程并强化对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保障了旗下基金及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稳健有序运作开展。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主要监察稽核工作及措施如下: (1)不断推进公司合规和廉洁从业文化建设,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理念,坚持投资者利益至上,持续督促廉洁从业、执业操守和道德规范等规定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宣导,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事业观、职业观,不断推动建设风清气正的公司及行业生态环境。 (2)持续完善投资合规监控手段,协同投资、研究、交易等业务部门完善相应的内控机制,共同巩固投资合规内控防线。升级风控系统,提升投资合规监控工作效能,有效保障各类资产组合的合规运作。持续加强关联交易、公平交易、异常交易和内幕交易等监测管控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 (3)持续督促优化基金募集申请材料质量内控机制和工具手段,提升产品合规审查质效;坚持以风险可测可控、投资者有效保护为前提,审慎评估论证各类新产品与新业务方案,全面充分揭示产品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持续贯彻落实基金销售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坚持以投资者视角审核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持续加强对网络直播、自媒体账号、对外言论发布、投资者交流等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深入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妥善处理客户投诉纠纷,切实加大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力度。 (5)持续落实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基金合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机制流程,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监测触发、制作、审核、报送的自动化水平和合规风险控制能力,做好公司及旗下各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和易得。 (6)贯彻落实风险为本的工作方法,持续完善洗钱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流程,深入开展反洗钱系统建设与数据治理,探索优化风险评估识别方法,加强客户尽职调查,全面提高反洗钱工作的履职质效。 (7)以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投研交易、基金销售、运营、人员规范、反洗钱等工作领域开展内审检查,同时聘请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 ISAE3402 内控鉴证、GIPS(全球投资业绩标准)鉴证项目,聘请律师事务所完成年度合规有效性评估工作,从不同视角更加全面审视公司合规内控机制和执行情况,督促改进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司合规管理及内控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努力防范和控制重大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直接的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 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 70013033_G89 号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LOF)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 其他信息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 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6.4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财务报告过程。6.5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 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雅 李飘飘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2024 年 3 月 26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1,071,358.21 883,956.38 结算备付金 21,852,836.44 104,597.96 存出保证金 13,082.11 12,801.4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892,505,995.96 2,018,721,143.33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892,505,995.96 2,008,642,700.5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10,078,442.74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清算款 30,366,250.88 1,500,000.0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453,539.17 1,423,776.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5 - - 资产总计 1,955,263,062.77 2,022,646,275.26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22,145,007.33 397,887,349.39 应付清算款 71,847.83 - 应付赎回款 605,229.90 6,384,103.77 应付管理人报酬 370,046.99 434,344.65 应付托管费 123,348.98 144,781.53 应付销售服务费 43,867.23 16,149.87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31,483.43 88,389.54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6 259,571.55 284,202.59 负债合计 423,650,403.24 405,239,321.34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939,944,236.75 1,037,342,105.65 未分配利润 7.4.7.8 591,668,422.78 580,064,848.27 净资产合计 1,531,612,659.53 1,617,406,953.9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955,263,062.77 2,022,646,275.26 注: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A 类基金份额净值 1.6351 元,C 类基金份额净值 1.5823 元;基金份额总额 939,944,236.75 份,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A 类基金份额总额 839,901,216.82 份,C 类基金份额总额 100,043,019.93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95,795,457.61 70,999,550.54 1.利息收入 120,727.45 204,203.4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119,694.02 161,326.53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033.43 42,876.9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2,385,097.39 84,170,240.6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 72,274,721.85 83,379,143.6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2 110,375.54 791,097.02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3 - - 股利收益 7.4.7.14 - -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4.7.15 22,334,677.71 -13,844,738.87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6 954,955.06 469,845.24 减:二、营业总支出 16,403,623.90 14,987,393.83 1.管理人报酬 5,191,541.65 6,552,367.04 2.托管费 1,730,513.89 2,184,122.40 3.销售服务费 476,226.12 1,925,452.37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8,119,219.56 3,356,804.4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119,219.56 3,356,804.40 6. 信用减值损失 7.4.7.17 - - 7.税金及附加 74,870.20 107,394.72 8.其他费用 7.4.7.18 811,252.48 861,252.9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79,391,833.71 56,012,156.71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9,391,833.71 56,012,156.7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79,391,833.71 56,012,156.71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 1,037,342,105.65 580,064,848.27 1,617,406,953.92 二、本期期初净资 1,037,342,105.65 580,064,848.27 1,617,406,953.92 产 三、本期增减变动 -97,397,868.90 11,603,574.51 -85,794,294.39 额(减少以“-”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79,391,833.71 79,391,833.71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净 -97,397,868.90 -67,788,259.20 -165,186,128.10 资产减少以“-”号 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1,522,672,451.76 899,728,379.09 2,422,400,830.85 款 2.基金赎回 -1,620,070,320.66 -967,516,638.29 -2,587,586,958.95 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资产变动(净资产 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939,944,236.75 591,668,422.78 1,531,612,659.53 产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1,235,126,858.59 627,794,376.92 1,862,921,235.51 产 二、本期期初净资 1,235,126,858.59 627,794,376.92 1,862,921,235.51 产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 -197,784,752.94 -47,729,528.65 -245,514,281.59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56,012,156.71 56,012,156.71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净 -197,784,752.94 -103,741,685.36 -301,526,438.30 资产减少以“-”号 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1,743,381,608.53 917,834,281.89 2,661,215,890.42 款 2.基金赎回 -1,941,166,361.47 -1,021,575,967.25 -2,962,742,328.72 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 - -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产 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1,037,342,105.65 580,064,848.27 1,617,406,953.92 产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荣,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永铿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072 号《关于核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1 月 8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383,708,072.78 份基金份额,其中 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437,095.48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发起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 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 损失)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 损失)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累计亏损)”。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按出借起始日证券账面价值及出借费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在转融通证券实际出借期间内逐日计提。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实际发生时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 (5)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8)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入 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1)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 1‰,由出让方缴纳。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 《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的规定,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 半征收。 (2)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 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 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 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 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 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 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 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 7%、3%和 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3)企业所得税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 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 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7.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071,358.21 883,956.38 等于:本金 1,071,109.12 880,234.57 加:应计利息 249.09 3,721.81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合计 1,071,358.21 883,956.38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 503,806,215.48 8,343,568.21 514,136,568.21 1,986,784.52 场 银行间市 1,344,003,271.8 债券 18,068,427.75 1,378,369,427.75 16,297,728.16 场 4 1,847,809,487.3 合计 26,411,995.96 1,892,505,995.96 18,284,512.68 2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1,847,809,487.3 合计 26,411,995.96 1,892,505,995.96 18,284,512.68 2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 366,494,503.33 5,973,275.19 371,214,275.19 -1,253,503.33 场 银行间市 1,616,015,061.7 债券 24,232,025.40 1,637,428,425.40 -2,818,661.70 场 0 1,982,509,565.0 合计 30,205,300.59 2,008,642,700.59 -4,072,165.03 3 资产支持证券 10,000,000.00 56,442.74 10,078,442.74 22,000.00 基金 - - - - 其他 - - - - 1,992,509,565.0 合计 30,261,743.33 2,018,721,143.33 -4,050,165.03 3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其他资产。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365.78 4,071.02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60,341.25 46,072.10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60,341.25 46,072.10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85,500.00 85,500.00 其他应付款 - - 指数使用费 113,364.52 148,559.47 合计 259,571.55 284,202.59 7.4.7.7 实收基金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010,052,791.65 1,010,052,791.65 本期申购 1,180,666,836.20 1,180,666,836.2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350,818,411.03 -1,350,818,411.03 本期末 839,901,216.82 839,901,216.82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7,289,314.00 27,289,314.00 本期申购 342,005,615.56 342,005,615.56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69,251,909.63 -269,251,909.63 本期末 100,043,019.93 100,043,019.93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8 未分配利润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447,656,217.16 118,346,024.50 566,002,241.66 本期期初 447,656,217.16 118,346,024.50 566,002,241.66 本期利润 52,906,403.43 22,059,993.82 74,966,397.2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83,658,617.90 -23,892,139.97 -107,550,757.87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553,308,646.23 155,753,618.65 709,062,264.88 基金赎回款 -636,967,264.13 -179,645,758.62 -816,613,022.75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416,904,002.69 116,513,878.35 533,417,881.04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0,904,841.53 3,157,765.08 14,062,606.61 本期期初 10,904,841.53 3,157,765.08 14,062,606.61 本期利润 4,150,752.57 274,683.89 4,425,436.46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29,526,767.47 10,235,731.20 39,762,498.67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44,744,810.75 45,921,303.46 190,666,114.21 基金赎回款 -115,218,043.28 -35,685,572.26 -150,903,615.54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44,582,361.57 13,668,180.17 58,250,541.74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31 日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1,596.75 72,605.69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46,702.34 72,190.16 其他 21,394.93 16,530.68 合计 119,694.02 161,326.53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1债券投资收益 7.4.7.11.1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31日 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67,780,448.61 73,381,640.75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 4,494,273.24 9,997,502.92 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72,274,721.85 83,379,143.67 7.4.7.11.2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日 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7,370,882,520.34 5,365,439,912.31 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7,263,617,398.37 5,282,680,262.68 付)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102,664,378.73 72,675,208.74 减:交易费用 106,470.00 86,937.97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4,494,273.24 9,997,502.92 7.4.7.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2.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110,375.54 791,097.02 —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 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赎回差价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申购差价收入 合计 110,375.54 791,097.02 7.4.7.12.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卖出资产支持证券成交总 额 10,134,242.19 25,588,153.42 减:卖出资产支持证券成本 10,000,000.00 25,000,000.00 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134,242.19 588,153.42 减:交易费用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7.4.7.13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利收益。 7.4.7.1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2,334,677.71 -13,844,738.87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22,356,677.71 -13,671,238.8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22,000.00 -173,500.00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 合计 22,334,677.71 -13,844,738.87 7.4.7.16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954,955.06 469,845.24 合计 954,955.06 469,845.24 7.4.7.17 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18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1日 审计费用 85,500.00 85,5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指数使用费 519,154.18 570,790.58 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35,730.00 35,700.00 银行汇划费 49,668.30 48,015.82 其他 1,200.00 1,246.50 合计 811,252.48 861,252.90 7.4.8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会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祺荣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祺泰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祺丰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聚宁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聚弘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聚莱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控制的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10.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7.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关联方报酬 7.4.10.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月31日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191,541.65 6,552,367.04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158,312.43 1,443,578.80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4,033,229.22 5,108,788.24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10.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月31日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730,513.89 2,184,122.40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10.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关联方名称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LOF)A (LOF)C 合计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 109,112.17 109,112.17 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 - 10,678.04 10,678.04 广发证券 - 581.93 581.93 合计 - 120,372.14 120,372.14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合计 (LOF)A (LOF)C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 193,763.40 193,763.40 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 - 8,125.41 8,125.41 广发证券 - 518.74 518.74 合计 - 202,407.55 202,407.55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一次性支取,经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交易的各关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联方名称 中国农业银 - - - - 36,828,701,00 3,281,493 行 0.00 .52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交易的各关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联方名称 中国农业银 - - - - 22,409,209,00 1,447,805 行 0.00 .03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无。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无。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活期存 1,071,358.21 51,596.75 883,956.38 72,605.69 款 注:本基金的上述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8.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利润分配。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178,116,475.00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估值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单价 160210 16 国开 10 2024-01-02 104.24 300,000 31,273,377.05 190208 19 国开 08 2024-01-02 102.31 300,000 30,693,000.00 210013 21 附息国债 2024-01-02 102.97 400,000 41,187,245.90 13 210215 21 国开 15 2024-01-02 103.62 82,000 8,496,651.80 220207 22 国开 07 2024-01-02 100.67 300,000 30,201,737.70 220303 22 进出 03 2024-01-02 101.87 300,000 30,560,844.26 220312 22 进出 12 2024-01-02 101.52 300,000 30,457,262.30 合计 1,982,000 202,870,119.01 注:期末估值总额=期末估值单价(保留小数点后无限位)×数量。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244,028,532.33 元,于 2024 年 1 月 2 日、2024 年 1 月 3 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 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全面管理、专业分工”的思路,将风险控制嵌入到全公司的组织架构中,对风险实行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管理。从投资决策的层次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投资部门总经理和基金经理对投资行为及相关风险进行管理、监控,并根据其不同权限实施风险控制;从岗位职能的分工上看,基金经理、监察合规管理部门、集中交易部门、核算部以及投资风险管理部从不同角度、不同环节对投资的全过程实行风险监控和管理;从投资管理的流程看,已经形成了一套贯穿“事前的风险定位、事中的风险管理和事后的风险评估”的健全的风险监控体系。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日常经营活动中本基金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将以上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使本基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最佳的平衡,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收益目标。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包括债券发行人出现拒绝支付利息或到期时拒绝支付本息的违约风险,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及因交易对手违约而产生的交割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内部信用评级制度,通过严格的备选库制度和分散化投资方式防范信用风险。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交收和款项清算对手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间同业市场 主要通过交易对手库制度防范交易对手风险。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除国债、央行票 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57.15%(2022 年 12 月 31 日:65.82%)。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短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1 10,336,371.58 30,759,724.38 A-1 以下 0.00 0.00 未评级 112,238,277.61 245,981,421.37 合计 122,574,649.19 276,741,145.75 注:1. 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2. 未评级债券为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票及未有第三方机构评级的短期融资券。 3. 债券投资以全价列示。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短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1 0.00 0.00 A-1 以下 0.00 0.00 未评级 0.00 0.00 合计 0.00 0.00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1 0.00 0.00 A-1 以下 0.00 0.00 未评级 0.00 0.00 合计 0.00 0.00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长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AA 907,254,604.55 785,620,175.51 AAA 以下 43,096,831.22 192,942,719.02 未评级 819,579,911.00 753,338,660.31 合计 1,769,931,346.77 1,731,901,554.84 注:1. 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2. 未评级债券为剩余期限大于一年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央票。 3. 债券投资以全价列示。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长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AA 0.00 10,078,442.74 AAA 以下 0.00 0.00 未评级 0.00 0.00 合计 0.00 10,078,442.74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长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AA 0.00 0.00 AAA 以下 0.00 0.00 未评级 0.00 0.00 合计 0.00 0.00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包括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以合理价格及时进行证券交易的风险,或投资组合无法应付客户赎回要求所引起的违约风险。本基金采用分散投资、控制流通受限证券比例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同时公司已经建立全覆盖、多维度以压力测试为核心的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投资风险管理部独立于投资部门负责流动性压力测试的实施与评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 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计 息但该利息金额不重大)以外,本基金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组合的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 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 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 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所持大部分证券在流动性良好的证券交易所 或者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除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章节中所列示券种流通暂时受 限制不能自由转让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评估结果显示组合高流动性资产比重较高,组合变现比 例能力较好。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受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基金所持证券及其衍生品市场价格不利波动,使基金 资产面临损失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投资管理人通过 久期、凸度、VAR 等方法评估组合面临的利率风险敞口,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 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071,358.21 - - - 1,071,358.21 结算备付金 21,852,836.44 - - - 21,852,836.44 存出保证金 13,082.11 - - - 13,082.1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69,637,499.81 984,929,579.93 637,938,916.22 -1,892,505,995. 96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 - - - - - 产 应收清算款 - - - 30,366,250.88 30,366,250.88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839,805.46 - - 8,613,733.71 9,453,539.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293,414,582.03 984,929,579.93 637,938,916.22 38,979,984.591,955,263,062. 77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 422,145,007.33 - - - 422,145,007.3 产款 3 应付清算款 - - - 71,847.83 71,847.83 应付赎回款 - - - 605,229.90 605,229.9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370,046.99 370,046.99 应付托管费 - - - 123,348.98 123,348.9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43,867.23 43,867.23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 - - 应交税费 - - - 31,483.43 31,483.43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 - 259,571.55 259,571.55 负债总计 422,145,007.33 - - 1,505,395.91423,650,403 .24 利率敏感度缺口 -128,730,425.30 984,929,579.93 637,938,916.22 37,474,588.681,531,612,659. 53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883,956.38 - - - 883,956.38 结算备付金 104,597.96 - - - 104,597.96 存出保证金 12,801.44 - - - 12,801.44 交易性金融资产 545,619,987.28 943,400,215.36 529,700,940.69 -2,018,721,143. 33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 - - - - - 产 应收清算款 - - - 1,500,000.00 1,500,000.00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13,857.00 - - 1,409,919.15 1,423,776.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546,635,200.06 943,400,215.36 2,909,919.152,022,646,275. 529,700,940.69 26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 397,887,349.39 - - - 397,887,349.3 产款 9 应付清算款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6,384,103.77 6,384,103.77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434,344.65 434,344.65 应付托管费 - - - 144,781.53 144,781.5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6,149.87 16,149.87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 - - 应交税费 - - - 88,389.54 88,389.54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 - 284,202.59 284,202.59 负债总计 397,887,349.39 - - 7,351,971.95 405,239,321.3 4 利率敏感度缺口 148,747,850.67 1,617,406,953. 943,400,215.36 529,700,940.69 -4,442,052.80 92 注:各期限分类的标准为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分析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市场利率下降 25 个基点 19,590,900.75 18,902,540.31 2.市场利率上升 25 个基点 -19,147,346.62 -18,415,344.96 7.4.13.4.2 外汇风险 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可转换债券、权证等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新股增发、新可转换债券申购。 于本期末和上一年度末,无重大其他市场价格风险。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 - 第二层次 1,892,505,995.96 2,018,721,143.33 第三层次 - - 合计 1,892,505,995.96 2,018,721,143.33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公开市场交易的金融工具,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这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892,505,995.96 96.79 其中:债券 1,892,505,995.96 96.7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7 计 22,924,194.65 1.17 8 其他各项资产 39,832,872.16 2.04 9 合计 1,955,263,062.77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162,710,726.67 10.6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845,489,800.69 55.2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74,437,893.39 24.45 4 企业债券 229,305,034.96 14.9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0,511,124.59 1.34 6 中期票据 154,458,804.81 10.0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480,030,504.24 31.34 10 合计 1,892,505,995.96 123.5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230026 23 附息国 1,200,000 121,523,480.77 7.93 债 26 2 200215 20 国开 15 700,000 75,010,584.70 4.90 3 230205 23 国开 05 700,000 73,306,562.84 4.79 4 212380003 23 华夏银 700,000 71,781,710.38 4.69 行债 01 5 185222 22 国君 C2 600,000 61,781,743.56 4.0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的处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处罚。 本基金对上述主体所发行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上述主体外,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票,因此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3,082.11 2 应收清算款 30,366,250.8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9,453,539.1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9,832,872.16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易方达中债新综 指发起式(LOF) 35,727 23,508.86 395,427,732.34 47.08% 444,473,484.48 52.92% A 易方达中债新综 指发起式(LOF) 2,649 37,766.33 57,478,929.61 57.45% 42,564,090.32 42.55% C 合计 38,376 24,493.02 452,906,661.95 48.18% 487,037,574.80 51.82%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541,761.00 31.00% 2 张凯 19,002,553.00 30.14% 3 人保资产灵动添利混合型养老金产 2,000,000.00 3.17% 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李孟臣 1,282,851.00 2.03% 5 陈文华 1,228,743.00 1.95% 6 史安璐 910,100.00 1.44% 7 王虎 551,594.00 0.87% 8 郭煦 488,089.00 0.77% 9 刘周 478,200.00 0.76% 10 苏伟 368,900.00 0.59% 注:本表统计的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均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178,331.78 0.0212% 式(LOF)A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有本基金 0.00 0.0000% 式(LOF)C 合计 178,331.78 0.019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式(LOF)A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0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式(LOF)C 合计 0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0 式(LOF)A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 0 放式基金 式(LOF)C 合计 0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 发起份额 项目 占基金总 占基金总 承诺持有 份额比例 份额比例 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 - 10,000,450.04 1.0639% 不少于 3 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 - 10,000,450.04 1.0639% - 注:该基金的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已满 3 年,发起份额已全部赎回。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 (LOF)A (LOF)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 年 11 月 8 734,513,862.82 649,194,209.96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10,052,791.65 27,289,314.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180,666,836.20 342,005,615.5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350,818,411.03 269,251,909.6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39,901,216.82 100,043,019.93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发布公告,自 2023 年 4 月 22 日起王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级高级管理人员(首席市场官)。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发布公告,自 2023 年 8 月 21 日起刘晓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联席),并仍担任公司总经理,原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自行免 去;自 2023 年 8 月 21 日起吴欣荣先生担任公司执行总经理(总经理级),原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自行免去。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连续 11 年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年度的审计费用为 85,5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措施 1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3-03-24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出具警示函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个别规定及制度未严格执行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如提 已整改完成 出整改意见) 其他 /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单元 备注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数量 额的比例 比例 渤海证券 2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德邦证券 1 - - - - - 第一创业 1 - - - - - 东方财富 1 - - - - - 方正证券 2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国投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华西证券 1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2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注:a)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减少交易单元,无新增交易单元。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 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 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 券商名称 券回购成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证成交总 交总额的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比例 渤海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德邦证券 - - - - - - 第一创业 - - - - - - 东方财富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国投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674,674,200. 88.17% 10,575,71 92.79% - - 00 8,000.00 华泰证券 - - - - - - 华西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90,535,170.0 11.83% 821,828,0 7.21% - - 0 00.00 兴业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理 1 基金(LOF)暂停机构客户大额申购及大额转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2023-01-16 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金电子披露网站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2 年第 上海证券报 2023-01-20 4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2 年年 上海证券报 2023-03-30 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理 4 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2023-03-31 金电子披露网站 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3 年第 上海证券报 2023-04-21 1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理 6 公告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2023-04-22 金电子披露网站 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3 年第 上海证券报 2023-07-20 2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联席)任职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理 8 公告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2023-08-23 金电子披露网站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理 9 公告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2023-08-23 金电子披露网站 10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3 年中 上海证券报 2023-08-30 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基金经理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理 11 助理的公告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2023-09-13 金电子披露网站 12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理 2023-09-25 基金(LOF)暂停机构客户大额申购及大额转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金电子披露网站 1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3 年第 上海证券报 2023-10-25 3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12 备查文件目录 12.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2.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12.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