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基综债: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2019-12-31
易方达新综合债券C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LOF)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易方 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本次修订属于基 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事宜自2019年12月31日起生效,修订 后 的 基 金 合同 、 托管 协 议 全文 将 与本 公 告 同日 登 载于 本 公 司网 站 ( http://www.efunds.com.cn )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 书时一并更新相关内容。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1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 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 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 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 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 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附件:《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修订说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一、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 修订 第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部分 原则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原则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 “《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五、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 6、招募说明书:指《易方达中债新 6、招募说明书:指《易方达中债新 部分 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释义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易方达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61、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 其他媒体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6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 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等媒介 第七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部分 本基金场外申购和赎回场所为基金 本基金场外申购和赎回场所为基金 基金 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场外代销机构 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场外代销机构 份额 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 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 的申 3 章节 原文 修订 购与 告或相关业务公告),场内申购和赎回场 告或相关业务公告),场内申购和赎回场 赎回 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 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 格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 格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 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情况增加或变更销售机构,并予以公 据情况增加或变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 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 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 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 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 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 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 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途 2、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 途 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2、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 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 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八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分 基金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合同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人及 3 号 4004-8 室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权利 4 章节 原文 修订 义务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 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 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 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度报告; 报告; …… ……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 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 的信息披露事项; 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 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 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 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 的措施; 当的措施; 第九 八、生效与公告 八、生效与公告 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 基金 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日起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份额 持有 人大 5 章节 原文 修订 会 第十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部分 基金 程序 程序 管理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人、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 基金 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 个工作 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 日内在 托管 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 指定媒介公告。 人的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更换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 条件 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 个工作 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 日内在 和程 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 指定媒介公告。 序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 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 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获得中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获得中 国证监会核准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 国证监会核准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 体上联合公告。 合公告。 第十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 七部 分 实施 实施 基金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 的收 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个工作 益与 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日内在 分配 案。 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八部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 分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 基金 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 的会 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计与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 审计 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 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 告。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 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九部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 6 章节 原文 修订 分 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 的信 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 息披 织。 人组织。 露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 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性。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 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 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下简称“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基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并保 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 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 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 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 信息资料。 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 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 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 本为准。 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 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元。 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 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 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 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7 章节 原文 修订 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 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 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 个月结束之日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 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 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 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 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 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 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 书。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文件。 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 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 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 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 议登载在网站上。 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 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 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 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体上。 要。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 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体上登载《基金 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 合同》生效公告。 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 中分别披露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 议登载在网站上。 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以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股东持有基金的份额。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 (四)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 基金份额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易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上市交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易 3 个工作日前,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 告书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 (五)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且基金上市交易 中分别披露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 8 章节 原文 修订 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 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以及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股东持有基金的份额。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四)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后或基金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基金份额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 易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上市交 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 易的三个工作日前,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公告书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 公告书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五)基金净值信息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 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在指定媒体上。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六)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料。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六)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 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的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 份额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 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 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 站上。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 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计。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定期报告中分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 别披露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 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 人员、基金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以及基金 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 管理人股东持有基金的份额、期限及期间 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的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9 章节 原文 修订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 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 告方式。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形,基金管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 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 报告等定期报告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 等。 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八)临时报告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八)临时报告 义务人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 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 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定的事项; 2、终止《基金合同》; 2、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终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止、基金清算;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 所; 生变更;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 7、基金募集期延长; 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 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 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 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超过百分之五十; 7、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百分之五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人变更; 过百分之三十;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 10 章节 原文 修订 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负责人发生变动; 管部门的调查;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 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 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 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三十;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指数许可使用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 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罚;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20、更换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 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方式发生变更;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 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付;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接受赎回申请;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18、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九)澄清公告 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19、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 20、基金份额停牌、复牌、暂停上市、 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 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交易; 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1、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22、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 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 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以公告。 (九)澄清公告 (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 在基金合同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 息。 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 11 章节 原文 修订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 信息披露事务。 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 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上市交易的 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证券交易所。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十)清算报告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 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 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上。 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 (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确认。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 报刊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 定媒体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 息。 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体不得早于指定媒体披露信息,并且在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 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 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 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 公众查阅、复制。 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 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 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 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 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 12 章节 原文 修订 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 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 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 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 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 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 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 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 财产中列支。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办公场所、基金上 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复制。 第十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九部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 分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 基金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 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 合同 定媒介公告。 的变 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之日起在指定 更、 媒体公告。 终止 与基 金财 产的 清算 全文 媒体 媒介 二、托管协议 章节 原文 修订 一、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 协议 中路 3 号 4004-8 室 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当事 …… …… 人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 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13 章节 原文 修订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七、 (一)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 (一)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 交易 机构 机构 及清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择代理证券买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择代理证券买 算交 收安 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 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 排 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 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 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 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 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 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 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由基金管理人提前 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由基金管理人提前 通知基金托管人。交易保证金由被选中的 通知基金托管人。交易保证金由被选中的 证券经营机构交付。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 证券经营机构交付。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 关规定,在基金的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 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及交 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及交易 易信息予以披露,并将上述情况及基金专 信息予以披露,并将上述情况及基金专用 用交易单元号、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 交易单元号、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 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 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 托管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的修 管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的修改 改带来的变化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带来的变化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 相关交易规则为准。 关交易规则为准。 八、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 基金 复核 复核 资产 1、财务报表的编制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净值 计算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 和会 供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度 供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度 计核 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终了后 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终了后 算 5 工作日内完成;招募说明书在基金合同 5 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 生效后每 6 个月更新并公告一次,于该等 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 期间届满后 45 日内公告。季度报告应在 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 完毕并予以公告;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 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 半年终了后 60 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 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 14 章节 原文 修订 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 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季度 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 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中期报告在会 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计年度半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 2、报表复核 完毕并予以公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 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 报表盖章后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在收到后应在 3 日内进行复核,并 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 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 年度报告。 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2、报表复核 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 到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 报表盖章后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托管人在收到后应在 3 日内进行复核,并 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半 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 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 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 到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 20 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 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 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 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 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 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20 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 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30 日内完成 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 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 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上述 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30 日内完成复核,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 文件往来均以传真的方式或双方商定的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上述文件往 其他方式进行。 来均以传真的方式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方 式进行。 九、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 基金 收益 告与实施 告与实施 分配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 人拟定、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基金 人拟定、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基金 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并向中国 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 证监会备案。 十、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 信息 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 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 披露 15 章节 原文 修订 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 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产品 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 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 公告、基金上市交易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 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 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以及临时报 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以及 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清算报告、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 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 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 1.职责 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 1.职责 露过程中应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 为宗旨,诚实信用,严守秘密。基金管理 露过程中应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人负责办理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为宗旨,诚实信用,严守秘密。基金管理 对于本章第(二)条规定的应由基金托管 人负责办理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人复核的事项,应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对于本章第(二)条规定的应由基金托管 后,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人复核的事项,应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对于不需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 后,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人)复核的信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 对于不需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 人)在公告后应告知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人)复核的信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 管理人)报备。 人)在公告后应告知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 管理人)报备。 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 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管理 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 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 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 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 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 16 章节 原文 修订 托管人将通过指定媒体和基金托管人的 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开披露。 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信息: 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信息: (1)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2)基金合同约定的延迟计算及披露 (2)基金合同约定的延迟计算及披露 净值情形; 净值情形; (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 (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情况。 会规定的情况。 2.程序 2.程序 按有关规定须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 按有关规定须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 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起草、并经 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起草、并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告。发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告。发 生基金合同中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时,按 生基金合同中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时,按 基金合同规定公布。 基金合同规定公布。 3.信息文本的存放 3.信息文本的存放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公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 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办公场所,供社会 托管人和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住所,供公 公众查阅、复制。 众查阅、复制。 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上述文件。在支 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 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 完全一致。 公众查阅、复制。 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上述文件。在支 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 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 完全一致。 十 (八)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费 (八)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费 17 章节 原文 修订 一、 用的调整 用的调整 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 费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 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或基金销 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或基金销 售服务费等相关费率,但基金管理人必须 售服务费等相关费率,但基金管理人必须 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降 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 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 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告。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 有人大会。 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全文 媒体 媒介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