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基综债(LOF):关于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变更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的公告
2013-04-02
关于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变更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的公告
关于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
净值计算位数变更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修改的公告
为更好地拟合业绩比较基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从小数点后三位变更为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将对《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一、《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
(一)“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原文:“2、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修改为:“2、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之“四、估值程序”:
原文:“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修改为:“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三)“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之“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原文:“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修改为:“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二、《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修改
(一)“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之“(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之“1、基金资产净值”:
原文:“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修改为:“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二)“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之“(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原文:“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修改为:“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以上修改自2013年4月9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