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基永旭: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2019-12-3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
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易方达永旭添
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修
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本次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事宜自2019年12月31日起生效,修订后
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 http://www.efunds.com.cn )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时一并更新相关内容。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
1
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
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
产品。
特此公告。
附件:《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
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
附件: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一、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 修订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
分 前 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易方达 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易方达永旭添利
言和释 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义 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 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与格式准则第 6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及其他有
下简称“《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
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 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
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 特订立《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特订立《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
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 《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分 释 披露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义 招募说明书:《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 招募说明书:《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的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
指定媒体: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及其更新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
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
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五部 七、暂停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七、暂停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分 基 发生上述暂停上市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发生上述暂停上市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接
金份额 在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后,应立即在至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后,应立即在指定媒介上
的上市 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上市公告。 刊登暂停上市公告。
交易 八、恢复上市的公告 八、恢复上市的公告
暂停上市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可向 暂停上市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可向深圳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
3
章节 原文 修订
证券交易所核准后,可恢复本基金上市,并 所核准后,可恢复本基金上市,并在中国证监会
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恢复 指定媒介上刊登恢复上市公告。
上市公告。 九、终止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九、终止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发生上述终止上市情形时,由证券交易所终
发生上述终止上市情形时,由证券交易 止其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所终止其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报经中国证 后终止本基金的上市,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终止
监会备案后终止本基金的上市,并在至少一 上市公告。
种指定媒体上刊登终止上市公告。
第六部 二、申购与赎回场所 二、申购与赎回场所
分 基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金份额 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 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
的申购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与赎回 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场外代销机 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场外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
构,并予以公告。 理人网站公示。
第六部 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分 基 6、基金管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 6、基金管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
金份额 登记结算机构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 记结算机构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的申购 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赎回 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赎回份额、最低
与赎回 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 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数量
额上限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 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
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 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 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七、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 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
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
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 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
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 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 九、申购和赎回的登记结算
定媒体公告。 登记结算机构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
九、申购和赎回的登记结算 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
登记结算机构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 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最迟于
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基金管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理人最迟于开始实施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
公告。 拒绝投资者的申购申请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投资者。发生上述(1)到(4)、(7)、(8)项暂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指定媒介刊登
停或拒绝投资者的申购申请的,申购款项将 暂停申购公告。
全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到(4)、(7)、 十一、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8)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形及处理方式
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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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原文 修订
十一、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媒介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 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
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媒介上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十二、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 (2)延缓支付: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
十二、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
(2)延缓支付: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管理人应当接受并确认所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有申请并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支付的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期限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管理人应当接 公告。
受并确认所有申请并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 (4)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
项,但延缓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 延缓支付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2 日内通过指定媒
日,并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介刊登公告。同时以邮寄、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
(4)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 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
并延缓支付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2 日内通过 处理方法。
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代销机 十三、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构的网点刊登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向中国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
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 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同时以邮寄、传真 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
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份额 份额净值。
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
十三、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 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
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 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
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 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
定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 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连续刊登
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
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 净值。
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
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
一家指定媒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
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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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原文 修订
分 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金合同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及权利 号 4004-8 室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义务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成立时间:2001 年 4 月 17 日 成立时间:2001 年 4 月 17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1]4 号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1]4 号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壹亿贰千万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 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400 881 8088
电话:020-38797888 传真:020-38799488
传真:020-38799488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 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 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
额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 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赎回的价格;
(10)编制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第七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分 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当事人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及权利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 格;
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
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 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
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 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
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 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
适当的措施;
第八部 八、生效与公告 八、生效与公告
分 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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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原文 修订
金份额 2 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持有人
大会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九部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分 基 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金管理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
人、基金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 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托管人 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 日内在至少一家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的更换 指定媒体公告;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
条件和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程序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
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 日内在至少一家
指定媒体公告;
第十二 五、业绩比较基准 五、业绩比较基准
部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
基金的 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 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
投资 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
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 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
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 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业绩比较
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实施前在 基准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
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监会备案。
会备案。
第十五 四、费用调整 四、费用调整
部分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
基金费 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定媒介上公告。
用与税
收
第十六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部分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
基金的 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至少一家指定 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收益与 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分配
第十七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部分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基金的 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 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与 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
审计 务报表进行审计。 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
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 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需在 2 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需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7
章节 原文 修订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八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部分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的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
信息披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
露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 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
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
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性和易得性。
指定媒体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
《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 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指定
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 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露的信息资料。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
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
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 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
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
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十八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部分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基金的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
信息披 托管协议 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露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
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 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
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 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
体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托管
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1、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
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 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
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 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
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
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 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
每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 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 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
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 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
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 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8
章节 原文 修订
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五)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上市交易前, 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 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
基金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 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
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 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五)基金净值信息
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述最后一个市场交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累计净值。
(六)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 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 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 值。
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值。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 (六)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在指定媒体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 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告应当经过审计。 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 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 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 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
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 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告或者年度报告。 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
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 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
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 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和书面报告两种方式。 载在指定报刊上。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
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 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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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原文 修订
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期报告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 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
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
特殊情形除外。 年度报告。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
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 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定期报告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
(八)临时报告 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
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 外。
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
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 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派出机构备案。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八)临时报告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影响的下列事件: 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2、终止《基金合同》;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但依据本基金合 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同第十七部分的约定直接变更运作方式的除 的下列事件:
外;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项;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 2、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终止、基
住所发生变更; 金清算;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但依据
更; 本基金合同第十七部分的约定直接变更运作方
7、基金募集期延长; 式的除外;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 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 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
百分之五十; 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估值、复核等事项;
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
之三十; 住所发生变更;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 7、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
托管业务的诉讼; 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部门的调查;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 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 动;
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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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原文 修订
到严重行政处罚; 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1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 十;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2、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业务的诉讼;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13、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20、更换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 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
式发生变更;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14、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 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受赎回申请; 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 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16、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九)澄清公告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 值百分之零点五;
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 18、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 19、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
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 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 20、基金份额停牌、复牌、暂停上市、恢
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复上市或终止上市交易;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1、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 22、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
告。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应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
当至少提前 40 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
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 项。
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九)澄清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 在基金合同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
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基 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不依法履行信 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
息披露义务的,召集人应当履行相关信息披 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
露义务。 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
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十)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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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原文 修订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
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
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
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
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召集人应当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八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
基金的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 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级管理人
信息披 披露事务。 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露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
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
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 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
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
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媒体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 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
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早于指定媒体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
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 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
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 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
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 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供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 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 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
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公众 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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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原文 修订
查阅、复制。 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
置备于公司办公场所、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
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十九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部分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合 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 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行,
同的变 执行,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 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在指定
更、终止 起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媒介公告。
与基金
财产的
清算
二、托管协议
章节 原文 修订
一、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托管协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议当事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人 号 4004-8 室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成立时间:2001 年 4 月 17 日 成立时间:2001 年 4 月 17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1]4 号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1]4 号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壹亿贰千万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 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400 881 8088
电话:020-38797888 传真:020-38799488
传真:020-38799488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100032)
(100032)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010)66105799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郭明
联系人:赵会军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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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二、托管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协议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
依据、目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的、原则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和解释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易方达永 议的内容与格式〉》、《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
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定。
八、基金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资产净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
值计算 程序 序
和会计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
核算 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 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
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 值除以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
数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
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
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 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
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
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 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
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 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
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 份额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
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 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
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金净值予以公布。
净值予以公布。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月
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 终了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于每月终了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束之 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
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
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将更新后的招募说 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 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
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 理人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 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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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原文 修订
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报 起三个月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表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报表加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 个工 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
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 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
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 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
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 个工作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
理人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 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
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 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
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 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
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
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 后 45 日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 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相关各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相关各方的
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
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相 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
关各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核对无误 账务处理方式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
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 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业务印鉴或者出
加盖业务印鉴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 具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书,相关各
章的复核意见书,相关各方各自留存一份。 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 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
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 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
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 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
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 案。
案。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报告或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报 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确认或出具相应的
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确认或出 复核确认书,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
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 示。
文件审核时提示。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
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
案。
九、基金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程序
收益分 程序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
配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基金托管人复核。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理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人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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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原文 修订
十、信息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
披露 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
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 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
信息披露职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 披露职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
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 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
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
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 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上市交易公告、 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上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市交易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净值
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 信息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
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金份额净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
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 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 认。
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具有证券、
方可披露。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 可披露。
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
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 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
网站等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 定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
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 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媒介公
定报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 开披露。
露。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 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在
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在 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
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 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
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
致。
十四、基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金管理 2、更换基金管理人的程序 2、更换基金管理人的程序
人和基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
金托管 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 日内在至少一 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
人的更 家指定媒体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与原任基 告。新任基金管理人与原任基金管理人进行资产
换 金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的交接手续,并与基 管理的交接手续,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对资产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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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原文 修订
金托管人核对资产总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 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由
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 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管人在中国
和新任的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 2 证监会批准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管理
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基金管理人 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
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 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
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 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
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 应及时接收;
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2、更换基金托管人的程序
2、更换基金托管人的程序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
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 日内在至少一 告。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原基金托管人进行资产托
家指定媒体公告。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原基金 管的交接手续,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资产总值。
托管人进行资产托管的交接手续,并与基金 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由新任
管理人核对资产总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 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
金管理人同时更换,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 会批准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新任的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 2 日
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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