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5-08-1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江南农村商
业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15 年 8 月 13
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
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规定为准。
编号 基金 基金名称 申购、赎回 定期定 转换
代码 业务 额投资 业务
1 161115 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基金(LOF) 开通 开通 开通
2 161116 易方达黄金主题基金(LOF)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3 161117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 开通 不开通 开通
4 161118 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基金基础份额 开通 开通 开通
5 161119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LOF)A
6 161120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LOF)C
7 161121 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基金基础份额 开通 开通 开通
8 161122 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基金基础份额 开通 开通 开通
9 161123 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基金基础份额 开通 开通 开通
10 502003 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基金基础份额 开通 开通 开通
12 502010 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基金基础份额 开通 开通 开通
13 502048 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分级基金基础份额 开通 开通 开通
二、关于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起点金额为 100 元。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
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
扣款是否顺延以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相
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
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 工作日(易方达黄金主题基金(LOF)为 T+2 工作日)确认成功
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易方达黄金主题基金(LOF)为 T+3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
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 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
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依据
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
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2. 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
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常州市和平路 413 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路 413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包静
电话:0519-89995066
传真:0519-89995170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公司网站:http://www.jnbank.cc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