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永旭添利债券: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2-05-30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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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323 号文批准。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
2、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人公开发售,投资人可
通过场内认购和场外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场内认购通过场内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
理,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场外认购通过直销机构和场外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
理,不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证券账户下,本
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基金份
额,也可在本基金开放运作期内申请赎回,但在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内不得赎回;通过场外认
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在本基金开放运作期内申请赎回,但在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内不得赎回,但可以通过跨系统转
托管转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中,证券账户是指投资者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
券投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登记系
统之间的转换。
3、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直销机构是
指本公司直销中心,场外代销机构是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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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
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 2012 年 6 月 4 日至 2012 年 6 月 13 日,场内场外同时募集。
5、投资者还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
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场外认购等业务。(目前本公司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服务)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场外认购最低限额: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
资者开通)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追加认
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以上金额含认购费)
8、场内认购最低限额:通过场内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每笔最低认购份额为 1,000
份,超过 1,000 份的必须是 1,000 份的整数倍,且单笔认购最高不超过 99,999,000 份。
9、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10、投资者可使用深圳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称为“场内认购”)。场内认购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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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场内认购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投资者也可使
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开放式基金账
户”),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场外代销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进行认购或按基金管理
人、代销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认购(称为“场外认购”)。已通过直销网点或本基金管理
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
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已通过直销网点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
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
须使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已
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深圳证券账户申请注册深圳开放式基金
账户,再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尚无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直接
申请账户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深圳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
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11、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或网上交易渠道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
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
售网点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3、本公告仅对“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
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2 年 5 月 30 日《证券时报》、2012 年 6 月 2 日《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报》上的《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投
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6、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及直销专线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咨询购买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8、风险提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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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本基
金持有的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债券投资出现亏损的风险,等等;基金
运作风险,包括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此外,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
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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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 基金名称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117;基金简称:易方达
永旭添利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简称:易基永旭)
(二) 基金类型
债券基金
(三) 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封闭运作两年,集中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
(四)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五)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 基金份额面值及深交所挂牌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深交所发售挂牌价格为 1.00 元人民币
(七)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为基金持有人提供持续稳定的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
期增值。
(八)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九) 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2、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 号城建大厦 26 楼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20 号 B 座 8 层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上海市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2706-2708 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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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www.efunds.com.cn
(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银行、北京
银行、东莞银行、杭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申银万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安信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东莞证券、中信证券、长江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中投证券、平安证
券、瑞银证券、江海证券、信达证券、财通证券、财富证券、南京证券、 中信证券(浙江)、
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齐鲁证券、东吴证券、国元证券、东北证券、第一创业证
券、华安证券、渤海证券、方正证券、中原证券、西南证券、万联证券、东海证券、中航证
券、中信万通证券、日信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宏源证券、金元证券、天源证券、新
时代证券、华龙证券、中山证券、华融证券、财富里昂证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3)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场外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十) 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自 2012 年 6 月 4 日到 2012 年 6 月 13 日公开发售。在认购期内,本基金向个
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募集时间,但最长
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
告,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
3、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募集
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认购户数不少于 200 人,则该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
4、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于专用账户,不作它用。
5、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
后 30 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十一) 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数量限制
(1)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
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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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通过场内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每笔最低认购份额为 1,000 份,超过 1,000 份的
必须是 1,000 份的整数倍,且单笔认购最高不超过 99,999,000 份。
(5)通过场外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各代销网点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
个人投资者开通)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
民币 1,000 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
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也是人民币 1,000 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
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以上金额含认购费)。
(6)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场内认购资金利息折算的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至
整数位(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外认购资金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
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部分舍去,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1)认购费率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
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
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
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
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 M(元)(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100 万 0.24%
认购费 100 万≤M<200 万 0.16%
200 万≤M<500 万 0.08%
M≥500 万 1000 元/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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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 M(元)(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100 万 0.6%
场外认购费 100 万≤M<200 万 0.4%
200 万≤M<500 万 0.2%
M≥500 万 1000 元/笔
场内认购费 场内认购费率由场内基金代销机构比照场外认购费率
执行
认购费用由认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募集期间发生
的各项费用,不足部分在基金管理人的运营成本中列支。
(2)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方式认购,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认购费
金额)
认购费用=挂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认购利息/挂牌价格
场内认购金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利息折算
份额的计算截位保留到整数位(最小单位为 1 份),剩余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人选择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 0.6%,假定
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 5.50 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金额=1.00×10,000×(1+0.6%)=10,060 元
认购费用=1.00×10,000×0.6%=60 元
净认购金额=1.00×10,000=10,000 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5.50/1.00=5 份(保留至整数位)
即:投资人认购 10,000 份基金份额,需缴纳认购金额 10,060 元,若募集期产生的利息
为 5.50 元,利息折算的份额截位保留到整数位为 5 份,其余 0.50 份对应金额计入基金财产,
最后该投资人实得认购份额为 10,00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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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认购金额在 500 万元(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场外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
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二: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本基金 10,000 元,认购费率为 0.6%,假定该笔
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 5.50 元,如果其场外认购,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0.6%)=9,940.36 元
认购费用=10,000-9,940.36=59.64 元
认购份额=(10,000-59.64+5.50)/1.00=9,945.86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如果选择场外认购,可得到 9,945.86 份基金
份额。
例三:某投资人(养老金客户)通过本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投资本基金 10,000 元,认购
费率为 0.24%,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 5.50 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
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0.24%)=9,976.06 元
认购费用=10,000-9,976.06=23.94 元
认购份额=(10,000-23.94+5.50)/1.00=9,981.56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 9,981.56 份基金份额。
4、认购的确认
当日(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人通常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网点
查询交易情况。
投资人开户和认购所需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具体程序,请参阅本公告。
二、募集方式与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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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客户同期发售。
2、本公司直销中心接受认购金额在 50,000 元以上(含 50,000)的客户(不分机构和个
人)的认购申请。
3、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各场外代销网点可接受客户单
笔认购金额在 1,000 元人民币以上(含 1,000 元)的认购申请;在各场内代销网点可接受客
户(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份额在 1,000 份或其整数倍的认购申请,且单笔认购最高不
超过 99,999,000 份。
4、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
金账户)。已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尚无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
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
理深圳证券账户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证券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详细阅读开户代理
机构有关规定。
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时,投资者需具有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其中:
已通过直销网点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
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已通过直销网点或本基金管
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
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须使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
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已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深
圳证券账户申请注册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再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尚无深圳证券账户
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直接申请账户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
配发深圳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5、募集期客户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
三、场内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12 年 6 月 4 日至 2012 年 6 月 13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周
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手续:
(1)开立深圳证券账户,包括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场内代销机构的业务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
认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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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场内代销机构
认可的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场内代销机构的相关说明。
四、场外认购的程序
一、使用账户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
账户。
1、已有深圳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要
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办理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证券账户注册
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深圳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
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深圳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
凭条,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
账户卡。
3、已通过直销网点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
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如拟通过其他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
须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二)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投资者已持有的通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若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则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2、拥有多个深圳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一
个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注册账户。
3、对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配发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为
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购、申购与赎回
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配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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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同一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
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认购基金,还可以选择到
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通过本
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
3、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4、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
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销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
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5、直销中心地址:
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 号城建大厦 26 楼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20 号 B 座 8 层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上海市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2706-2708 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二) 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时间:机构投资者可于 2012 年 6 月 4 日至 2012 年 6 月 13 日(周六、周日和法
定节假日不受理)9:00-17:00 到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办妥中国工商银行机构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经办人到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提供给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
中国工商银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人可于 T+2 日以后到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
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机构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
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2)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中国工
12
商银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
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在代理基金业务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
足额的认购资金;
(3)募集期间,机构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追加
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
户;
(6)机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7)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认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中国工商银行认购本基金时,需
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行具体事宜以当地中国工商银行发行公告为准)
(三) 其他代销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 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00 至 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投资者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最新年检后的副本),或民政部门或
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上述文件应同时提
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印鉴卡》;
(7)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加盖单
位公章),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
(8)提供有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13
(9)如有深圳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提供加盖单位公
章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
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认/申购、赎回、转换交易业务申
请表》;
(2)出示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投资者提示
请有意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
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资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6、直销网点咨询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
(五) 缴款方式
1、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由代销机构扣款。
2、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
国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的直销专户。
a、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665257735480
b、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360203141920008889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
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机构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 3 天内有效(如果不选则默认为
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时间到账的,则视为无效申请;对于
选择 3 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作为有效申请受理日,资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
14
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3、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注意事项
1、投资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2、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申请认购。
3、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代销机构指定的资金账户卡;
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今后投资者认
(申)购、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4、个人投资者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认购基金,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
销中心办理或登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
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
币 50,000 元。
5、直销中心地址:
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 号城建大厦 26 楼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20 号 B 座 8 层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上海市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2706-2708 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6、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二) 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时间:个人投资者可于 2012 年 6 月 4 日至 2012 年 6 月 13 日(周六、周日和法
定节假日不受理)9:00-17:00,到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
2、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中国护照等有效
身份证件,下同);
(2)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 e 时代;
(3)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
中国工商银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人可于 T+2 日以后到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
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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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个人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
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卡 e 时代;
(3)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中国工
商银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
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卡 e 时代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募集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追加
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5)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6)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
牡丹卡 e 时代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7)个人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8)已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认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中国工商银行认购本基金时,
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牡丹灵通卡或牡丹卡 e 时代。
(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行具体事宜以当地中国工商银行发行公告为准)。
(三) 其他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 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00 至 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并提供复印件;
(3)出示银行活期存款账户并提供复印件;
(4)填妥的《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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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有深圳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出示证券账户卡
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申购、赎回、转换交易业务申请表》;
(2)出示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出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投资者提示
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
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资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6、直销网点咨询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
(五) 缴款方式
1、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由代销机构扣款。
2、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3、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
国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的直销专户。
a、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665257735480
b、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360203141920008889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
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个人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 3 天内有效(如果不选则默认为
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时间到账的,则视为无效申请;对于
选择 3 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作为有效申请受理日,资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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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4、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过户登记与退款
1、在募集期结束后,本基金权益登记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
2、在发售期内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向投资者的结算帐户划出,在发售结束后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验资完成日起三个工
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帐户划出。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截止后,由登记结算机构计算投资者应获得的基金份额,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
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结算机构出具认购户数
证明。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
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 号城建大厦 25、26、27、28 楼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成立时间:2001 年 4 月 17 日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
传真:(020)38799488
联系人:陈晓梅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34,018,850,026 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 428 号九洲港大厦 4001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 号城建大厦 25-28 楼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温海萍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 号城建大厦 26 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温海萍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20 号 B 座 8 层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魏巍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 号金贸大厦 2706-2708 室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王璟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19
募集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
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柜台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
况。
2、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详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
3、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王均山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嘉朔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滕涛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4) 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20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上海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7) 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传真:010-66226045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1
(8) 东莞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 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联系人:叶德森
联系电话:0769-22119061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9) 杭州银行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联系电话:0571-85108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08、0571-96523
传真:0571-85106576
网址:www.hzbank.com.cn
(10)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联系电话:021-38576977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99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0105124
网址:www.srcb.com
(11)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城区南城路 2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城区旗峰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22
联系人:黄飞燕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12) 申银万国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曹晔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13) 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14) 华泰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万鸣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9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5-51863323
网址:www.htsc.com.cn
(15) 招商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23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16) 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7) 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18) 安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24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19) 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38676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 www.gtja.com
(20) 东莞证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张巧玲
联系电话:0769-2211655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69-96113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69-22119423
网址:www.dgzq.com.cn
(21) 中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010-60833722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s.ecitic.com
(22) 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25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23) 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匡婷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传真:0755-83515567
网址:www.cgws.com
(24) 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25) 中投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26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26) 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27) 瑞银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牟冲
联系电话:010-583281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传真:010-59228748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28) 江海证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联系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7
(29) 信达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30) 财通证券
注册地址:杭州市解放路 111 号金钱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解放路 111 号金钱大厦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徐轶青
联系电话:0571-87822359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www.ctsec.com
(31) 财富证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731-84403360、0731-84403319
业务投诉电话:0731-8440335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32) 南京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 8 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徐翔
28
联系电话:025-83367888-420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传真:025-83320066
网址:www.njzq.com.cn
(33) 中信证券(浙江)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联系电话:0571-86078823
客户服务电话:96598
传真:0571-85783771
网址:www.bigsun.com.cn
(34) 广州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 020-961303
传真:020-88836654
网址:www.gzs.com.cn
(35) 国都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010-84183333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4183311-3389
29
网址:www.guodu.com
(36) 国海证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3 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联系电话:0755-83709350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传真:0755-83700205
网址:www.ghzq.com.cn
(37) 齐鲁证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联系电话:0531-6888915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752
网址:www.qlzq.com.cn
(38) 东吴证券
注册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传真:0512-65588021
网址:www.dwzq.com.cn
(39) 国元证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国联大厦 6 层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国联大厦 6 层
30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陈琳琳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2272100
网址:www.gyzq.com.cn
(40) 东北证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联系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41) 第一创业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26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2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 崔国良
联系电话: 0755-25832852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5832583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2) 华安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 166 号润安大厦 A 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联系电话:0551-5161666
客户服务电话:96518、400-80-965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31
(43) 渤海证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联系电话:022-284518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传真:022-28451892
网址:www.bhzq.com
(44) 方正证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邵艳霞
联系电话:0731-85832507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传真:0731-85832214
网址:www.foundersc.com
(45) 中原证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17 楼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371-65585665
网址:www.ccnew.com
(46) 西南证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32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联系人:陈诚
联系电话:023-63786464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传真:023-63786311
网址:www.swsc.com.cn
(47) 万联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 18 号广东电信广场 36-37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 18 号广东电信广场 36-37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罗创斌
联系电话:020-3786507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3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22373718-1013
网址:www.wlzq.com.cn
(48) 东海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0519-88157761
客户服务电话:0519-88166222、021-52574550、0379-64902266
免费服务热线:400-888-8588
传真:0519-88157761
网址:www.longone.com.cn
(49) 中航证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33
联系电话:0791-67686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传真:0791-6770178
网址:www.avicsec.com
(50) 中信万通证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51) 日信证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陈韦杉
联系电话:010-88086830-730
客户服务电话:010-88086830
传真:010-66412537
网址:www.rxzq.com.cn
(52) 华宝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联系人:宋歌
联系电话:021-50122086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53) 厦门证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34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联系电话:0592-5161642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传真:0592-5161140
网址:www.xmzq.cn
(54) 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55) 金元证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传真:0755-83025625
网址:www.jyzq.cn
(56) 天源证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 53 号汇通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林小明
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0755-33331188-8801
35
客户服务电话:4006543218
传真:0755-33329815
网址:www.tyzq.com.cn
(57) 新时代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 号 A 座 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 号 A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联系人:孙恺
联系电话:010-83561149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3561094
网址:www.xsdzq.cn
(58) 华龙证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联系电话:0931-4890208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4890208
传真:0931-4890118
网址:www.hlzqgs.com
(59) 中山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心 29 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李珍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60) 华融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A 座三层、五层
36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联系人:陶颖
联系电话:010-58568040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传真:010-58568062
网址:www.hrsec.com.cn
(61) 财富里昂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 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法定代表人:罗浩
电话:021-38784818
传真:021-68775878
联系人:倪丹
客户服务电话:68777877
网址:www.cf-clsa.com
(四)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安东
联系人: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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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电话: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庄贤
联系人:沈兆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