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基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7-04-29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
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的
风险提示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在沪深
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分级基金具体如下:
B 类份额
基础份额 基础份额 A 类份 A 类份额 B 类份额
基金名称 场内简 上市交易所
代码 场内简称 额代码 场内简称 代码
称
长盛中证全指证券
上海证券
公司指数分级证券 502053 券商分级 502054 券商 A 502055 券商 B
交易所
投资基金
长盛上证 50 指数分
上海证券
级 502040 上 50 分级 502041 上 50A 502042 上 50B
交易所
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中证金融地产
深圳证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160814 金融地产 150281 金融地 A 150282 金融地 B
交易所
基金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
上海证券
一路主题指数分级 502013 一带一路 502014 一带一 A 502015 一带一 B
交易所
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同辉深证 100
同辉 深圳证券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 160809 长盛同辉 150108 同辉 100A 150109
100B 交易所
券投资基金
长盛同瑞中证 200
深圳证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160808 长盛同瑞 150064 同瑞 A 150065 同瑞 B
交易所
基金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相关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2017 年 5 月 1 日起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
应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
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其名下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
币三十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
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投资
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提前做好相应
的投资准备。
三、《指引》实施初期,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
波动加大的情形,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
安排。
四、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复杂,
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在投资分级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
《指引》、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