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基金:关于提醒广大投资者完善身份资料的公告
2016-08-31
长盛沪深300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广大投资者完善身份资料的公 告 尊敬的投资者: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章 第十九条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 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 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 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 为避免他人盗用您的名义、窃取您的财富,或是盗用您的名义进行洗钱等犯 罪活动,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 时,请您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如实填写各项身份资料信息。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若您的身份资料信息发生变 更,比如,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请您及时到业务办理机构进行更新,以免影响 您的后续交易。 鉴于上述内容,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广大客户,及时更新或补充在我 司预留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寄送地址、固定电话、职业、证件有效期等各项 联系方式和身份资料信息,便于我司为您提供更周到的服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免长途通话费用) 也可登陆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31 日